香港“爆眼女”要金主赔3000万?事件越来越蹊跷

2019-08-20
作者: 叶蓝 来源: 环球时报

  一名香港女示威者参加游行时被硬物击中面部导致右眼眼球爆裂,反对派迅速把矛头指向香港警察。但连日来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爆眼女事件”疑点重重。

  

  据香港《星岛日报》13日报道,11日晚在尖沙咀的冲突中,一名女示威者被硬物击中面部,右眼眼球爆裂,随即送医院接受手术。自称伤者妹妹的人在网上发文称,当时伤者站在尖沙咀警署外的巴士站旁,没有冲击、攻击性动作,只是从巴士站广告牌的空隙探头出来,就有警察在约8至10米的距离开枪,导致她姐姐“眼部中弹,倒地口鼻渗血”。发文者呛声称警方只有两种选择:一是到机场杀光所有人;二是还一只眼睛,“否则百万人不离开机场”。该文获得反对派力挺,12日他们塞爆机场,扬言“黑警还眼”,多人以纱布蒙住眼睛表达诉求。13日,香港医管局总部及一些医院静坐抗议,受伤女示威者入住的伊利沙伯医院有300名医护人员集会,并手持“香港警察企图谋杀香港市民”的标语。

  事件发生后,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第一时间呼吁伤者报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也敦促爆眼女赶快报案,以方便调查。不过,该女子迟迟不肯报案,且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事件另有蹊跷。警务处助理处长麦展豪称,有社交媒体表示女示威者眼部是被布袋弹枪射伤的,不过同袍所讲的情况不同,因为事发时现场有暴徒正包围尖沙咀警署攻击,有人投掷燃烧弹及用弹弓射钢珠,希望任何有相关资料者或目击事发经过的记者向警方提供资料。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称,当时尖沙咀警署需要增援,支持人员大约晚上7时30分才抵达警署,但女事主受伤的时间在此之前,因此当时警方支持人员并未到场。据香港媒体披露,网上自称协助女示威者的医护人员称,X光照片证实女示威者的伤势是被钢珠射伤的,“但伤者不报警”。电视画面则显示,女事主所在的有盖巴士站对面,大批暴徒隐藏在花槽后向警署射钢珠。有资深警员说,布袋弹属于非穿透力武器,即使有人发射,但在10多米距离内不可能射穿眼罩。

  港媒总结了爆眼女事件“四大谜团”:一是“为何不报警”,乱港派言之凿凿地咬定是警方所为,若当事人自陈始末,拿出证据,岂不是更有说服力?二是“赔偿未搞定”,有消息称,受伤女子是反对派幕后金主黎智英的得力助手,担任财务组工作,负责派钱给参与暴力冲击的暴徒,有港媒曾拍到她派钱的照片,还有传闻称爆眼女要求幕后金主提供3000万港元赔偿金,但对方只肯给1000万港元,出现“财务纠纷”;三是“网上图片不一”,NOW新闻拍摄的女子倒地时的片段以及有线新闻在事后5分钟拍摄的照片,都未见眼罩上有布袋弹残骸,而“清楚”拍到布袋弹残骸横插在眼罩上的图片则由声称是恒生大学编委会的一名学生提供,但拍摄时间与有线新闻相隔一分钟。四是“子弹会拐弯?”有资深刑侦专家分析称,布袋弹不可能由尖沙咀警署射出来,因为受伤女子与警署之间有一块两米多高的巴士广告牌,“除非子弹会转弯,否则不可能绕过广告牌击中她”;第二,布袋弹弹头非常钝,要贯穿眼罩本已十分困难,更何况贯穿之后,眼罩其他部分竟无明显裂痕,“若是持枪以近距离发射,现场那么多记者,不可能没人拍摄到”。

  

  

  而近日一段“811女暴徒被射盲眼真相”的视频也质疑,爆眼女子的伤口并非布袋弹所致。该视频截取事发时尖沙咀弥敦道一带的直播画面:当时警方防线距离暴徒大约200米,起初气氛不算紧张,突然间一名黑衣人站起,用手中丫叉射出了形似弹珠的物体;黑衣人射击时,附近没有警察出现,也无任何枪声,而其射击的方向,与女伤者受伤的位置吻合。针对早前有人在网络上发布的女伤者所佩戴的眼罩“被警察布袋弹打中”照片,有眼尖网民找出破绽:眼罩裂口向外翻,不可能由射击造成。该网友同时以其他公开的图像数据,证明女伤者眉心明显有珠状物体,质疑女子并非被布袋弹所伤。看过视频的不少人纷纷表示,该女子受伤后不去验伤,也不肯报警,一定有古怪。16日,本是医生的前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出席新闻发布会时直言,女子眼部伤势由弹珠造成,希望各方正视现在大型示威运动中,冲突持续升级所带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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