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歌会网评:“明确民营经济主体地位”?这个提法要慎重

2020-05-20
作者: 洪平 来源: 独立评论员郭松民

  据央视财经官微报道,今日(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正式公布,这个意见进一步推动理顺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重要的体制保障和动力支撑。

  报道称,《意见》释放了两大信号:①推进油气、铁路等垄断行业改革,明确民营经济主体地位。②农村土地,投资应渐放开。

  报道还说,《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

  专家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的挑战面前,中国经济面临着下行压力,民营经济受到的挑战也是首当其冲,而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就是要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来缓解民营经济当前的压力。(原题:重磅信号!中央出大招,电力、油气、铁路运输...这些行业将迎新变化!)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们对“明确民营经济主体地位”这样的提法议论纷纷,意见较多。

  这里有几个层面的理解:

  一是把它理解为“中国经济要明确以民营经济为主体”,这明显是一种误解,完全没有这个意思;

  二是理解为“在油气、铁路等涉及国计民生、关乎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要明确民营经济主体地位”,这是正确的理解,基本符合央视报道的精神;

  三是理解为,这是中央文件(即这个《意见》)的表述,已经这样提出来了。这个理解也是有误的,文件全文都没有这样的表述。其实这是央视财经的发的微博的“解读”的表述。是央视节目中专家的解读。

  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明确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这个提法都似乎有所不妥,广大网友一时不好接受。

  毕竟我们还是宪法规定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涉及国计民生、关乎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是否真的“明确民营经济主体地位”?这个一定要慎重。

  看了央视财经的视频原完整报道,有两个重磅人物出镜解读这个文件。一个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彭森,一个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鸣。都算是“权威人物”了。

  彭森说,这既是一个重大的战略部署,也是一个重要的深化改革的动员令。第一,重申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的改革;第二,重申在中国,无论是当前还是马上面临的“十四五”时期,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市场化改革还是必须坚持的一个长期的任务;第三,重申中国特别是中国的领导人,对推进市场化改革的信念和决心。

  这个是纲领性的解读,高度概括。《意见》全文确实也是一个未来改革“纲领性”的重要文件。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内经济的背景下,《意见》的出台将释放怎样的信号?如何通过改革激发市场的活力呢?

  专家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的挑战面前,中国经济面临着下行压力,民营经济受到的挑战也是首当其冲,而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就是要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来缓解民营经济当前的压力。

  接下来,“高潮”部分来了:

  彭森说,“电力、油气、铁路运输、邮政等领域,这次都做出了一些很明确的改革思路方面的规定。”“最重要的还是要给民营经济确立一个明确的定位,它不仅仅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实际上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主体,要发挥主体作用。”

来源:央视财经微博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报道视频截图

  彭森还说:个体消费者、城市的市民到农村的一些投资,我觉得也是应该逐渐放开的。不能只是农民向城市流,因为如果城市市民的资金不能投到农村,也会形成一个很大的问题。

  于是乎,央视财经发的微博中,就出现了“《意见》释放了两大信号”,“推进油气、铁路等垄断行业改革,明确民营经济主体地位。”这样的表述。

  建议央视财经的小编今后发微博要细致一些,表述准确一些,慎重使用“明确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这个提法。

  但话又说回来,彭会长的话符不符合事实呢?

  现在中国的民营经济,“它已经不仅仅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而基本上可以说是“主体”了,有毛病吗?没有。

  据望长城内外2019年12月在红歌会网发表的《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各种经济成分中的主要成分》一文显示,目前在我国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民营企业个数已占第二、三产业企业总数的95%以上,民营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也已占到90%左右,在我国民营企业贡献的GDP和税收分别约为65%和55%左右。

  另外,据媒体报道,2018年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指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具有“五六七八九”的典型特征,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作者认为,目前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力军,民营经济成分已成为我国各种经济成分中的主要成分。

  如此看来,央视节目中,专家关于“民营经济是否为主体”的表述没有太大问题。但我们担心的是,“明确民营经济为主体”会从“专家解读”真的成为“文件指出”。

  如果那样,我们如何才能做到“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如何才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用最近网络上一个热门说法来说:“太难了……”。但我们相信,伟大的党和人民会有足够的智慧来解决这个难题的。

  文/洪平 首发微信公众号“红歌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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