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对大豆制定“草甘膦残留最高限量”等标准,是维护美国孟山都的邪恶商业利益!


附录54:农村农业部、卫生健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竭力阻止对大豆制定“草甘膦残留最高限量”、“草铵膦残留最高限量”标准,是损害中华民族健康维护美国孟山都的邪恶商业利益

-- 自1988年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农达申请“农药登记”以来拒绝对草甘膦除草剂做中国独立自主毒理学动物试验,拒绝依据独立自主科学证据制定“大豆草甘膦限量标准”,反而一再延续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农达“农药登记”,这是明知故犯、渎职犯罪故意牺牲中华民族健康维护孟山都邪恶利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科学证据(2011年3月):《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发表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杨明升汪茹群袁玉伟崔野韩周云龙大豆草甘膦残留限量看我国大豆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产业安全》确认:

 
我国与主要国家对大豆中草甘膦残留限量规定情况
目前, 草甘膦限量规定涉及到的产品主要有大豆、 大豆干草、 大豆壳、 大豆青饲料、 大豆种子。由于草甘膦在我国大豆上没有登记,目前我国没有对大豆及相关产品中草甘膦限量作过规定。而CAC、欧盟、日本、韩国仅对大豆中的草甘膦作出了限量规定,限量值均为 20 mg/kg,与美国规定相同。
大豆中草甘膦限量规定最早由美国环保部(EPA)提出。
1982年,美国EPA对食品中草甘膦残留限量的规定值大多是0.2 mg/kg,个别为0.1mg/kg,大豆、大豆饲料、大豆干草中草甘膦残留限量分别为6 mg/kg、15 mg/kg、15 mg/kg。
但是自1997年开始,小麦中草甘膦残留放宽到了5 mg/kg,大豆、大豆饲料、大豆干草中草甘膦残留限量甚至放宽到了20 mg/kg、100 mg/kg、200 mg/kg。2001年虽经复审,但限量规定未变,直至今日。但是,对一些非抗草甘膦的作物,草甘膦残留限量值却一直保持在0.1 mg/kg。
事实上,美国EPA能调高大豆中草甘膦限量值,孟山都公司在背后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其策略是通过影响EPA草甘膦日容许摄入量(ADI),进而影响美国乃至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草甘膦上的决策。
美国EPA在1982年提出的草甘膦ADI值为 0.1 mg/kg,但是到了1993年,EPA却提出将ADI值修改为2 mg/kg注:提高为20倍!)WHO为此成立了一个“国际专家工作组”对草甘膦ADI值进行研究。在这个6人“国际专家工作组”中,EPA就占了2人。
由于WHO无钱资助评估试验,一般而言,评估ADI值主要依靠公开发表的文献。但是,在那次所使用的360篇参考文献中,未发表的就有201篇,而这些未发表的文献主要来自孟山都等几家大公司,其评估结论也不言而喻。
正是由于美国特别是孟山都公司对WHO ADI值的影响,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甚至包括CAC在草甘膦残留限量规定上也都与美国站在了一起。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最初规定草甘膦最大残留限量是基于草甘膦敏感作物,而1997年之后开始基于抗草甘膦作物。这种转变意味着更多的作物将使用抗草甘膦转基因技术,草甘膦的应用和限量清单将越来越多。由于转基因的问题,大豆成为敏感产品。
杨明升et al.,大豆草甘膦残留限量看我国大豆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产业安全,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3)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nyzl201103006.htm
 
科学证据(2011年9月):农业部《转基因权威关注》转载东北农业大学陶波《关于大豆中草甘膦残留限量标准情况宣扬:
 
  1. 毒理学情况
     ......可见,草甘膦作为一种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的除草剂,其毒性是非常低的,就鼠的经口毒性来说,比食盐的还要低。相关研究表明:草甘膦在动物体内不蓄积。在试验条件下对动物未见致畸、致突变、致癌作用。对鱼和水生生物毒性较低;对蜜蜂和鸟类无毒害;对天敌及有益生物较安全。
(2)草甘膦在植物体中的残留标准限量制定
在植物中,草甘膦缓慢代谢,主要代谢物为氨基甲基磷酸(AMPA)。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制定国际食品标准政府间组织。
2005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开展了最近一次草甘膦残留限量评估,经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审议后,发布了干大豆籽粒中草甘膦残留限量为20 mg/kg,全球膳食评估结果认为这个限量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要农产品贸易国家和地区都将草甘膦限量标准设定为20 mg/kg。资料表明:不同的国家(地区)和相关机构对植物(食品)中草甘膦的限量标准不同,如:
  1、中国:现已制定了草甘膦11项残留限量标准(mg/kg),分别为稻谷0.1、小麦5、小麦粉0.5、全麦粉5、玉米1、水果0.1、甘蔗2、棉籽油0.05、茶叶1、柑橘0.5、苹果0.5。
  2、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了草甘膦在大豆等产品上共28项残留限量标准(mg/kg),分别为大豆(干)20、豆类(干)2、豆类饲料200、甘蔗2、谷物30、哺乳动物肉(海洋哺乳动物肉除外)0.05、蛋0.05、干草或干草饲料500、干大麦秸秆400、干高粱秆及饲料50、干燕麦麦秆和草料100、甘蔗糖浆10、家禽肉0.05、可食用家禽内脏0.5、可食用内脏(哺乳动物)5、可食用猪内脏0.5、棉籽40、苜蓿饲料500、奶0.05、豌豆(干)5、豌豆干草或豌豆干饲料500、未加工小麦糠20、香蕉0.05、向日葵籽7、小麦秆及饲料(干)300、油菜籽20、玉米5、玉米饲料(干)150。
  3、美国:制定了草甘膦在大豆等产品上共172项残留限量标准(mg/kg),如大豆(干)20、大豆草料100、大豆甘草料200、大豆壳100等等。
  4、欧盟:制定了草甘膦在大豆等产品上共340项残留限量标准(mg/kg),如大豆(干)20、豆类蔬菜0.1等。
  5、日本:制定了草甘膦在大豆等产品上共205项残留限量标准(mg/kg),如大豆(干)20、蚕豆2、豆类(干)2、其它豆类(豆荚类)2等。表2列出了大豆及其相关制品中的限量情况。
表2 大豆及相关产品中草甘膦限量规定情况
产品类别 最大残留限量(mg/kg)
CAC 美国 欧盟 日本 韩国
大豆 20 20 20 20 20
大豆干草 200 100 - - -
大豆壳 - 100 -   -
大豆青饲料 500 200 - - -
大豆种子 20 20 - -- -
 
  由于我国没有推广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同时草甘膦也不能在大豆田应用,因此目前尚未制定草甘膦在大豆中的限量标准。
【剖析】:农业部发布的这篇文章前边确认“中国:现已制定了草甘膦11项残留限量标准(mg/kg),分别为稻谷0.1、小麦5、小麦粉0.5、全麦粉5、玉米1、水果0.1、甘蔗2、棉籽油0.05、茶叶1、柑橘0.5、苹果0.5”,都不是推广的“抗草甘膦转基因作物,揭穿了农业部官方网站至今宣称“由于我国没有推广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同时草甘膦也不能在大豆田应用,因此目前尚未制定草甘膦在大豆中的限量标准是骗人鬼话!
 
科学证据(1994年):卫生部1994年颁布的《食品中草甘膦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国家标准(GB14968-94):对大豆、玉米没规定草甘膦“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科学证据(2005年):卫生部2005年颁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国家标准GB2763-2005):对大豆没规定草甘膦“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等。”
 
科学证据(2011年10月):农业部办公厅2011年10月25日关于顾秀林等4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意见的函》:
 
顾秀林、苏铁山、薛云、张勤德等4位申请人:
你们与2011年9月26日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书”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草甘膦残留检测问题,我部未出台过草甘膦等化学品残留不做检测的文件。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制定国际食品标准政府间组织。2005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开展了草甘膦残留限量评估,经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审议后,发布了干大豆籽粒中草甘膦残留限量为20mg/kg,全球膳食评估结果认为这个限量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要农产品贸易国家和地区都将大豆中草甘膦限量标准设定为20mg/kg。
为防止草甘膦残留可能带来的风险,国家质检总局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大豆草甘膦残留列为安全卫生监控项目,从抽样检测控制数据分析,大多数批次进口大豆未检出草甘膦,少部分虽有检出,但均低于我国小麦6mg/kg草甘膦限量标准。
另外,根据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规划,我国将扩大草甘膦在农产品中(包括大豆)残留限量标准制定范围。
抄录自: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顾秀林等4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意见的函,2011-10-25
 
科学证据(2012年)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GB 2763—2012)对大豆依然没有规定草甘膦“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该标准对粮食作物规定的草甘膦最大残留量(mg/kg):稻谷/0.1;小麦/5.0;小麦粉/0.5;全麦粉/5.0;玉米/1.0;棉籽油/0.01。
  【注】:对大豆没规定草甘膦“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科学证据(2013年7月)《世界农化网报道《美国环保署提高食品中草甘膦残留限量标准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美国环保署(EPA)近日提高了多种水果和蔬菜上的草甘膦的残留限量标准。草甘膦是孟山都备受争议的Round Up除草剂中的活性成分。包括芝麻、亚麻、大豆在内的油料作物的草甘膦残留限量标准从20ppm提高至40ppm。同时,红薯的残留限量从0.2ppm提高至3ppm,胡萝卜的残留限量从0.2ppm提高至5ppm。分别提高了15和25倍。
草甘膦残留限量的变化对饲料、块茎作物、果蔬等其他农产品产生了一定影响。该规定从2013年5月开始实施,公众评议期已于7月1日截止,在评议期内收到了超过10800个反对意见,但对环保署的最终决定并未产生影响。
世界农化网,美国环保署提高食品中草甘膦残留限量标准,2013-07-25
http://cn.agropages.com/News/NewsDetail---5596.htm 
 
科学证据(2015年1月):《百科知识发表王一凡转基因大豆草甘膦残留:一个安全盲区确认:
2013年,中国从美国、巴西和阿根廷进口了6300多万吨转基因大豆。进口的主要原因是,转基因大豆价格便宜。进口的大豆主要用于制造大豆油,因此,中国的家庭和餐馆普遍使用了转基因大豆油。
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相关专家的一个共同看法是,只要经过安全审批的转基因食品就是安全的。但是,随着转基因大豆和其他转基因食品进入中国市场,一个在过去被忽视了的安全问题浮出水面。
中国暂无草甘膦残留量标准
中国进口的转基因大豆中有一种除草剂——草甘膦的残留量较大,而且中国对转基因大豆草甘膦残留量的检测一直是一个盲区。...草甘膦被广泛使用的原因是,过去的研究表明,草甘膦是一种低毒农药,而且它与转基因作物联合采用能省时省力。
尽管如此,考虑到农药都具有毒性,2005年,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 和世界卫生组织(WHO) 的专家开展了最近一次草甘膦残留限量评估,经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制定国际食品标准政府间组织)审议后,公布了干大豆籽粒中草甘膦残留限量为20毫克 (每千克产品中的最高草甘膦剂量)。此后,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要农产品贸易国家和地区都将草甘膦残留限量标准设定为20毫克。
2005 年,中国卫生部制定和颁布了《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3-2005》(代替 GB2763-1981,GB4788-1994 等),其中对11种产品的草甘膦残留量有规定,分别为稻谷0.1毫克、小麦6毫克、小麦粉0.5毫克、全麦粉5毫克、玉米1毫克、水果0.1毫克、甘蔗2毫 克、棉籽油 0.05 毫克、茶叶 1 毫克、柑橘 0.5 毫 克、苹果0.5毫克。
由于中国没有推广和种植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草甘膦也不能在大豆田使用,因此目前中国尚未制定草甘膦在大豆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中国对进口的转基因大豆没有检测草甘膦的残留量,因为中国本身就没有标准。这也为草甘膦在食物中的超量残留留下隐患。
由于不检测转基因大豆中的草甘膦残留量,公众普遍为此担心。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分子胚胎学实验室主任安德烈斯·卡拉斯科在其201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中指出,草甘膦通过损害维甲酸信号对脊椎动物,如对青蛙和鸡的胚胎造成损害,产生畸形后代,这与接触草甘膦除草剂居民中经常出现新生儿畸形是一致的。而且在生产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的地区,女性流产较多。阿根廷的查科省在国家推广农业生物技术后,新生儿畸形翻了两番。此外,草甘膦这样的除草剂与不断升高的患癌率和其他疾病,如慢性肾病也有关系。
转基因大豆草甘膦超标是世界性问题
2014年6月15日发表在《食品化学》中的一篇题为 《市场上大豆成分的差异:草甘膦在抗农达大豆中的累积》的文章指出,草甘膦在转基因大豆和非转基因大豆中的残留量不一样,因此,按照实质等同原则来评估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存在缺陷,因为实质等同的原则并不评估草甘膦残留量的安全与否,在实际种植和消费中,转基因产品的草甘膦残留量要大于传统产品。
研究人员检测的大豆分为3类:一是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二是采用传统化肥,即传统化学农业方式 (种植前施用除草剂与农药) 种植的非转基因大豆;三是采用有机耕作方式,即无化学方式 (不使用除草剂或农药) 种植的非转基因大豆。
结果表明,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中草甘膦和氨甲基磷酸残留量较高,分别为 3.3 毫克/千克和 5.7 毫克/千克;施用化肥的非转基因大豆中的草甘膦和氨甲基磷酸低于转基因大豆;有机方式耕种的非转基因大豆中的草甘膦和氨甲基磷酸为零。
该项研究还证明,草甘膦可以被整个植物吸收并移位,在叶片和豆子中都发现了草甘膦,由此反驳了孟山都公司称转基因大豆的草甘膦残留低于传统大豆的结论。不过,孟山都此前得出此结论的原因可能是传统大豆收获前刚刚喷洒草甘膦的缘故,草甘膦残留量较大,为16~17毫克/千克。
1999 年,孟山都公司测定转基因大豆所记录的最高残留水平为 5.6 毫克/千克,这代表了“极高的水平,远高于那些通常的水平”。
在库拉等人的研究中,10个转基因大豆样品中有7个样品超过了这种“极端水平”,这说明转基因大豆的草甘膦残留量变得越来越高。
另外,重复多次喷洒草甘膦和作物生长季晚期喷洒草甘膦会导致草甘膦残留量增加。在作物开花的时候喷洒草甘膦比生长季早期喷洒草甘膦会增加草甘膦残留量5~10倍,氨甲基磷酸残留量会增加10~25倍。在生长季晚期喷洒草甘膦在有些地区已经成了惯例。
过量使用草甘膦影响大豆营养
对转基因大豆大量使用草甘膦不只是产生安全问题,而且会影响转基因大豆的营养成分。草甘膦可减少转基因大豆的光合作用和营养吸收,因为不管是在温室还是田间试验,第一代和第二代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都是如此。
高水平的草甘膦施用减少了α-亚麻酸但增加了油酸,即产生了不健康的脂肪酸。草甘膦也可能改变微量营养物质的状态,特别是锰和锌,这取决于土壤类型。
草甘膦还有可能影响植物生长所依赖的土壤微生物群落,如增加镰刀菌属。氨甲基磷酸是温和的植物性毒素,会降低大豆的光合作用和蒸腾速率。此外,草甘膦的其他成分对转基因大豆也有害。 对3种大豆的比较显示,有机大豆有最健康的营养成分,包括含有更多的糖类,如葡萄糖、果糖、蔗糖和麦芽糖,更多的总蛋白质,而含较少的锌和纤维。有机大豆还含有更少的总饱和脂肪和总ω-6 脂肪酸。一项研究发现,与传统的非转基因大豆相比,转基因大豆中天然抗癌异黄酮的含量比非转基因大豆低 12%~14%。
由于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的种植量在全球是最大的,因而对大豆中草甘膦残留量对人们健康影响的评估也至关重要,遗憾的是,对转基因大豆这一安全因素的评估并未实施。目前,国际上的食物营养和安全的研究也没有把草甘膦残留量对人健康的影响正式纳入评估。
而且,与来自市场的真实样品相比,用于科学研究的转基因作物往往控制在较小实验区的范围内。在大多数研究中,省略了施用草甘膦的环节,或者施用的剂量低于农民常用的剂量,因此这些测试结果并不能代表实际生产过程中的草甘膦施用情况。
在对草甘膦残留没有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却把喷洒了草甘膦的转基因大豆称为与非转基因大豆“实质等同”,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草甘膦残留会构成作物成分的一部分,它们自身,或者通过影响作物的新陈代谢可能增加最终作物产品的毒性。
人们很少关注最终产品中潜在积累的草甘膦及其代谢物残留,也很少关心转基因大豆等食品由于暴露于高水平的草甘膦可能影响作物的营养与化学成分,正如转基因改造过程本身 (如改变转基因作物的中间代谢)会影响产品的营养与化学成分一样。
对草甘膦残留评估的重要性在于,全球种植抗草甘膦的转基因作物是最多的,因为草甘膦是全球使用最广泛的除草剂。2011年大豆世界产量为2.515亿吨,美国(33%)、巴西(29%)、阿根廷(19%)、中国(5%)与印度(4%)为主要生产国,其中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占到全球生产量的75%,即全球有1.87亿吨大豆是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
2011~2012年,美国种植了大约3000万公顷大豆,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占 93%~94%。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在巴西与阿根廷市场占到83%与100%的产量。
所以,如果不对抗草甘膦转基因作物中的草甘膦残留以及其他相似的残留物质进行评估,就不能把转基因产品与非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视为实质等同。
...农民可以放心地喷洒草甘膦以根除杂草,但转基因作物不会受到伤害。然而,在大片大片的土地上大量使用草甘膦可能导致杂草种群的变化并进化出抗草甘膦的杂草,如产生可怕的长芒苋。由此,又会让农民使用更多、更高剂量的草甘膦,这样一来也会促进抗草甘膦杂草的进化。这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循环,一方面对于农民来说是不可持续的,另一方面也可能通过植物组织积累更高的草甘膦残留而影响消费者。
因此,要达到真正的实质等同,就应当针对草甘膦的使用进行残留评估。例如,从市场中增加采样和测试作物,另外在风险评估的监管系统中应包括农药残留量检测,并进一步研究除草剂和杀虫剂的间接生态效应,即对土壤种群的生态学相互作用,以及对营养吸收和植物成分的可能影响进行研究。
阿根廷的儿科医生巴斯克斯已经提出了减少转基因大豆草甘膦残留的简单方法,“如果中国人说他们对大豆的质量不满意,那么阿根廷生产者就会少喷药”。
此外,中国卫生计生委应当加紧出台转基因大豆和其他作物产品的草甘膦残留限量标准,中国台湾也于2013年开始推动修改进口转基因大豆中草甘膦的残留标准。
只有对转基因产品的草甘膦等残留有一个科学的评估标准,并且依法检测,才能确保转基因大豆和其他转基因产品是安全的。
王一凡,转基因大豆草甘膦残留:一个安全盲区,百科知识,2015(1)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BKZS201501010.htm 
 
科学证据(2018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6月21日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18)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8年 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18)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http://www.nhfpc.gov.cn/sps/s7891/201806/4e8076531c3743cdaa55126d90fe62fb.shtml 
  
【注:“43种农药”包括“草铵膦”,但不包括“草甘膦”;“食品”中仅包括动物“肉蛋奶”,不包括“豆油”、“大豆蛋白粉”等“豆制品”!】
 
【注:对“谷物油料”作物中规定全部“208种农药”最高残留水平限制为“0.01-0.02 mg/kg”,但是“208种农药”不包括转基因大豆喷洒的“草甘膦、草铵膦”除草剂!这显然不是“偶然”,而是“故意”!
 
科学证据(2013年6月):《食物与化学毒理学》(Food and Chemical Toxicology)发表泰国Chulabhorn研究生院环境性毒理学计划、应用生物学科学计划、药理学实验室;泰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委员会环境性健康与毒理学卓越中心Siriporn Thongprakaisang et al.《草甘膦通过雌激素受体蛋白诱发人类乳房癌细胞生长》确认:
草甘膦是最为广泛使用并被人们相信比其他农药毒性较低的除草剂的活性成分。然而,最近几项研究显示它对人类潜在危害健康,而且可能是一种内分泌干扰剂。该项研究集中于纯草甘膦对雌激素受体蛋白(estrogen receptors)促进的转录活动性及其表达。
  1. 草甘膦在万亿分之一到百万分之一浓度(at 10-12 to 10-6 M)通过雌激素受体蛋白促进T47D癌细胞系生长
  2. 草甘膦产生可由ICI 182780断阻的ERE(雌激素反应元素)活动性。
  3. 草甘膦通过增加ER(雌激素受体蛋白)的表达率与ER改变雌激素受体蛋白。
这些结果显示,在低的与环境性相关浓度下,草甘膦具有雌激素性活动。草甘膦为基础的除草剂广泛用于(转基因)大豆种植,而我们的结果发现,存在着草甘膦与大豆中的一种植物雌激素染料木黄酮(genistein)之间的额外雌激素作用。然而,草甘膦对于(转基因)大豆的这种额外的作用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动物试验。
Siriporn Thongprakaisang et al., Glyphosate induces human breast cancer cells growth
via estrogen receptors, Food and Chemical Toxicology, June 2013
Siriporn Thongprakaisang et al. 草甘膦通过雌激素受体蛋白诱发人类乳房癌细胞生长,
食物与化学毒理学,2013年6月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23756170/
 
科学证据(2019年4月):《自然杂志--科学报告》发表华盛顿州立大学生物科学学院生殖生物学中心Deepika Kubsad et al.《草甘膦诱发病理学及精子表观突变表观遗传的评估:跨代毒理学》确认:
草甘膦(N-(膦乙基)甘氨酸)于1950年被发现,20世纪70年代,圣路易斯密苏里州孟山都公司将草甘膦(N-(膦乙基)甘氨酸)除草剂商业化,称之为“农达”(Roundup)1草甘膦是世界上最常用的除草剂,占全球所有农药使用量的近72%1。它是玉米、大豆和油菜种植中的主要的除草剂,在美国广泛使用,参见图S1。
已发表的文献侧重于个体直接接触草甘膦,这是目前毒理学风险评估研究的主要标准。以前没有研究过草甘膦对连续几代没有继续直接接触草甘膦的潜在代际影响。
“表观遗传代际遗传”涉及种系(精子或卵子)介导的表观遗传信息在没有持续直接暴露的情况下导致病理或表型变异的遗传29,30,31。表观遗传学被定义为“围绕DNA的分子因素和过程,它们独立于DNA序列而调节基因组活动(例如基因表达),并且是有丝分裂稳定的。”29
祖先环境暴露于各种因素和毒物已被证明能促进成人发病的表观遗传、代际遗传。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农药之一为草甘膦除草剂(N-(膦乙基)甘氨酸),知名品牌“农达”。关于草甘膦直接接触毒性(风险)的报道越来越多,但对代际行动没有进行严格的调查研究。
目前的研究中,对F0代研究中最初代)雌性大鼠短暂暴露,发现试验剂量)草甘膦对直接暴露的F0代或F1代病理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与此相反,观察到F2代孙辈)后代和F3代曾孙辈)病理急剧增加。
观察到的跨代病理包括前列腺疾病、肥胖、肾脏疾病、卵巢疾病和分娩出生异常。F1子辈)、F2孙辈)和F3代曾孙辈)精子表观遗传分析鉴别到差异DNA甲基化区DMRs。许多DMR相关基因已被确认并已被证实与病理有关。
因此,我们认为草甘膦可以诱导疾病和生殖系如精子代际遗传。观察表明,在后代的疾病病因学中必须考虑草甘膦的代际毒理学。
Deepika Kubsad et al., Assessment of Glyphosate Induced Epigenetic Transgenerational Inheritance of Pathologies and Sperm Epimutations: Generational Toxicology, Nature Scientific Report, April 2019, Vol 9, Article No.6372
Deepika Kubsad et al.,草甘膦诱发病理学及精子表观突变表观遗传的评估:跨代毒理学,自然杂志--科学报告,April 2019,第9卷文章编号6372
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s41598-019-42860-0 
 
上述两项科学研究证实:
  1. “在低的与环境性相关浓度下,草甘膦具有雌激素性活动。草甘膦为基础的除草剂广泛用于(转基因)大豆种植,而我们的结果发现,存在着草甘膦与大豆中的一种植物雌激素染料木黄酮(genistein)之间的额外雌激素作用...草甘膦在万亿分之一到百万分之一浓度(10-12 至 10-6 M)通过雌激素受体蛋白促进T47D癌细胞系生长。”
  2. 对F0代(研究中最初代)雌性大鼠仅短暂暴露,... 观察到F2代(孙辈)后代和F3代(曾孙辈)病理急剧增加。观察到的跨代病理包括前列腺疾病、肥胖、肾脏疾病、卵巢疾病和分娩(出生)异常。... 因此,我们认为草甘膦可以诱导疾病和生殖系(如精子)的代际遗传。观察表明,在后代的疾病病因学中必须考虑草甘膦的代际毒理学。
  3. 在“对F0代(研究中最初代)雌性大鼠仅短暂暴露”情况下就造成如此严重“诱导疾病和生殖系(如精子)的代际遗传”,如果长期、持续、多代、摄入微量草甘膦残留,造成的后果必然更加严重。
 
  1. 中国人口超14亿,为美国约3.3亿人口4.24倍,制定对大豆“草甘膦残留最高限量”时,当然必须依据中国良知机构对含草甘膦残留抗草甘膦大豆“食用安全性”独立自主、用“真样品”求真务实毒理学动物试验,而不能依据美国优先维护孟山都利益“假样品造假试验”确定的20 mg/kg以至40 mg/kg“大豆草甘膦最高限量”标准。
  2. 因此,农村农业部、卫生健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大豆“草甘膦残留最高限量”标准时,必须依据长期、持续、多代(从怀孕动物起至少四代)饲喂对含不同残留量草甘膦浓度(包括草甘膦残留 20 mg/kg、6 mg/kg、2 mg/kg、0.2 mg/kg、0.02 mg/kg)转基因大豆求真务实“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
  3.  
    【注:草甘膦残留 20 mg/kg(=美国环保署/欧盟EFSA标准)、6mg/kg(=中国农业部确认在转基因大豆中检测到过的草甘膦餐水平)、2 mg/kg(20 mg/kg÷10)0.2mg/kg(20 mg/kg÷10)、0.02mg/kg(=农村农业部、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规定中对“谷物油料”规定的最高残留限量0.02 mg/kg)浓度。
6)农村农业部、卫生健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自1988年32年以来持续阻止对大豆制定“草甘膦残留最高限量”标准的唯一解释是,明知故犯、渎职犯罪故意牺牲中华民族健康维护孟山都邪恶利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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