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关键是流转到谁手里?


  最近,中央又特别提出了共同富裕的问题,什么叫共同富裕?顾名思义,就是大家一起富裕。在中国农村,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呢?我在上篇视频中已经指出来了,“大包干”是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一家一户的、一小块一小块的土地,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连农民的富裕都实现不了,更谈不上共同富裕了。

  只有实现土地的规模化,才能实现农业的机械化。毛主席也早就说过: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

  现在国家的政策允许土地流转,也就是政策上可以将一小块一小块的土地合并集中起来,实行规模化种植。

  从我了解的情况来看农村实行规模化经营主要是两种方式:

  一种是将土地合并到种粮大户手里,或将土地集中到城市下乡的大资本公司手里。这些种粮大户或公司,以每亩每年一千元左右这补给农民,可能有的地方多一些,有的地方少一些,这个数字基本上等于农民一年一亩地种粮的收入。由他们集中经营。有的地方还在农忙的时候再让一些流转土地的农民去他们那里打工挣点工资。

  另一种形式就是像贵州塘约村那样,成立“村社一体”的集体性质的农村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年底分红,农民还可以在合作社里工作挣工资。

  有的地方也由几家成立一个小型的专业合作社的,这里面又有不同的情况,有的是真正的入股的小型合作社,有的虽然名义上叫合作社,实际上是属于个人经营。

  我是赞成第二种形式的,即成立集体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集体经营。像贵州的塘约村那样,村民在合作社的工作除每月领一份工资而外,每年分红的多少由合作社的盈利情况而定,因为每个村民都有自己的股份,集体的资产都有自己的一份,大家仍有一种合作社主人翁的感觉。

  要想搞好集体合作社,前提是必须要由村民推选出一名好的带头人,有一个好的村社合一的领导班子,这个带头人要有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思想,要做到敢于创新,清正廉洁,公平公正,懂政策会管理等。同时,还得有带好一班人。没有像塘约村党支部书记左文学那样的领头人和一个团结坚强的领导班子是搞不好的。

  成立集体合作社,社里还可以统一安排劳动力,除种地的外,还可以像塘约村那样,成立诸如建筑队、运输队等。

  另外,这种稍大型的合作社,在购买化肥、种子、农药方面还可以直接与生产厂家对接,既可以节省资金,又不容易上当受骗。

  同时,合作经过申请审批,上一些新项目,如大棚、打井、特种养殖等,还可以得到上级有关政策扶助,而这些扶助资金就等于用在了每户村民身上。

  这种集体合作社的成功,就是农村共同富裕之路。

  第一种方式呢。也就是将土地集中到种粮大户或公司手里,农民得到的土地租金是一定固定数目,土地使用者经营的好坏与农民基本上没有多大关系,出租土地的农民,根据合同规定,失去了土地的使用权,也就等于农民失去了土地,即使是在这里干活挣工资,基本上也是季节性的,农忙时可能用你,农闲时可能又不用你了,这是农业的特点,所以说农民靠在这里打工挣钱是得不到保障的,更重要的是农民没有了主人翁的地位。另外,上级给的一些项目补助,只是给了种粮大户和公司,和农民没有了关系,也就到不了农民手中。

  正常情况下,雇工者与被雇佣者之间原本就是一对矛盾,前者是想多干活,少开支,这是资本追逐利润的本质所决定的。而后者则是想少干活多挣钱。这样长期下去,农村就可能再一次出现大地主,贫富差距将进一步拉大。

  失去土地使用权的农民仅靠那点土地的出租金是很难提高生活水平的,还得靠打工挣钱,如果遇到一个病啊灾的,没有集体的帮助,很容易进入贫困,更谈不上富裕了。

  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形式有带动农民致富的可能,但是,一定不会多,不会成为普遍现象。

  这是我的一点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
赞赏备注
确认赞赏

评论(共3条)

大家都在看

热评文章
热点文章
热赞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