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积极应对农村老龄化的村社养老


  如何应对中国农村老龄化,解决中国目前出现的“未富先老”问题,存在两条路线或者方案,一条路线是依托村庄建立低成本的互助养老,另外一条路线是在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基础上,进一步与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并轨。目前阶段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轨不具备基本条件。应对农村老龄化的有效办法是大力发展依托村庄的村社互助养老。作为问题,农村老龄化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层次,即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和生活无法自理的高龄老年人对养老需求是完全不同的。村社养老具有很多独特优势,从积极老龄化观点看,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是宝贵的社会资源而非负担。应对农村老龄化的主要办法是通过国家资源下乡将老年人组织起来,在村庄开展不同层次的互助养老。村社养老不仅是应对目前“未富先老”的重要选择,而且因为在村庄中容易建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和谐的关系,可以成为未来时期养老的重要选择。

  一、引论

  随着老龄社会的提前到来,中国进入未富先老的阶段。如何应对老龄化,成为考验中国智慧的重大挑战。

  未富先老的问题有两个层面:一是老年人照料问题。在当前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家庭小型化,子女往往不再与父母同住,尤其是农村出现了数量极为庞大的留守老年人群体。因为子女已经进城,留守农村老年人很难再获得子女的日常照料,年龄大了生活不能自理,养老就成为问题,甚至出现有老年人去世多日仍未被发现的案例。传统中国主要依靠家庭养老,目前阶段家庭养老功能显著下降,如何应对家庭养老功能下降所带来的问题,是当前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必须要尽快解决的问题。二是人口老龄化造成就业人口占比下降,工作人群不仅要通过缴纳养老保险来养活退休人员,而且要承担抚育子女的沉重义务。工作人群收入减少,压力增加,社会财富更多用于消费而更少用作创新资源,社会活力因此降低,社会变得缺少竞争力。这正是欧洲与日本存在的老龄社会弊病。

  当前中国未富先老主要问题仍在第一个层面,相对来讲第二个层面的问题还只是潜在可能,尤其对于中国农村来讲,目前还不存在这方面问题,原因是当前中国基本养老保险虽然覆盖面广,却只保基本,保障水平是很低的,反过来倒是,农村父母往往在年老之后仍然帮子女带孩子,也往往仍然从事农业生产,至少在当前中国农村还不存在日欧等发达国家因沉重养老负担所致社会活力的不足。

  中国应对农村老龄化有两种差异很大甚至截然对立的思路:一种思路就是在当前广覆盖、保基本、低水平基础上完善。这种思路强调通过完善农业、农村本身具有的保障功能,发展互助养老,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主体、互助养老为补充、国家给予一定支持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另外一种思路是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并轨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并轨,通俗地说就是给农民发退休金。国有农场改革时,普遍建立了国有农场职工退休金制度,规定超过60岁的国有农场职工就要退出租赁的国有农场土地,享受退休金。国有农场职工总数不是很多,但在黑龙江省这些国有农场比较集中的省区,农场职工退休拿退休金,对地方社保基金构成很大压力。

  农民是否应当退休及是否应当拿退休金,这个问题可以讨论。不过,退休金显然不是凭空就可以拿的。农民的退休金要靠之前长时期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社保基金来自三个部分:一是个人缴纳,二是集体或单位缴纳,三是国家补贴。当前农村集体没有收入,也就只有两个渠道,即农民个人缴纳和国家补贴。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家拿出很多钱来补贴农民有难度。目前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出钱,却显然无力扩大,而从农民来讲,农民都有很强的获得当期收入的倾向,很少有农民愿意为未来养老缴纳养老保险。目前全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绝大多数农户都只是缴纳了个人最低部分。进城农民工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农民工缴一部分,企业和国家缴一部分。这项养老保险带有一定强制性,有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中国有2.86亿农民工,其中只有6202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不到22%”,农民实际上有强烈的将所缴纳养老保险留作当期工资收入倾向。灵活就业人群参加到职工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也不高。目前全国灵活就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比例应当不超过10%。

  如果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60岁退休,他们就得退出承包地,当前中国绝大多数耕地都是由60岁及以上农民耕种的。农民要个人缴费及代集体缴费,这是很大一笔资金,农民有没有这笔钱及他们愿不愿意缴,是很大的问题。当然,最关键的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有没有可能通过国家出钱来为所有人建立一个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毕竟没有无缘无故的财富。

  因此,应对农村老龄化的农村养老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有两种十分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思路:一种是农民不脱离农业与土地,以家庭为主,国家补助,发展互助养老,这是相对保守的思路;另外一种则是将农民社会保障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建立让农民脱离土地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一种思路,国家只对农民承担有限的保障责任,后一种思路则要由国家承担主要保障责任。

  既然富裕的日本和欧洲都受困于老龄化,主要是受困于全民参与的高水平养老保障,在未富先老的现阶段,中国要建立由国家承担主要保障责任的高水平农村保障体系,显然是没有可能的。

  这并不是说国家就不应当对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负责任。建立广覆盖、保基本、低水平的新农保就是国家所负责任之一。国家肯定还要不断增加对农村基本保障的投入水平。现在的问题是国家到底能投入多少及如何投入才最有效。

  二、村社养老的两个阶段

  既然中国短期内不可能将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建立农民退休制度,给农民发退休金,未来一个时期中国应对农村老龄化挑战的主要对策就要建立在村社养老基础上,依托土地与村社,借国家财政补助和强有力政策支持和制度设计,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和优势的农村社会保障与养老制度。

  当前中国仍然有5亿多农村居民,有2亿多进城农民工。大多数进城农民工并没有参加城市职工养老保险,也就是说,他们退休之后无法获得稳定的退休金收入。这也是当前进城农民工和他们家庭普遍保留承包地与宅基地的原因。年轻时进城务工经商,年龄大了回村养老,仍然是当前进城农民工的普遍预期。

  在可预期的时间内,农民养老依然要靠家庭,靠土地,靠村社,而很难靠退休金。以村社为基础的农村养老还将长期存在。

  村社养老就是以村社为基地,与土地结合起来,依托村庄熟人社会资源,内靠村社集体组织,外靠国家政策支持应对农村老龄化。如果国家支持得力,制度措施得当,各方面积极性都能调动起来,就有可能建立起一个虽然资源投入不多、效果却相当良好的村社养老实践范例。在当前阶段,国家财政能力有限,农村养老资金投入水平有限,村社养老只能用有限资源来实现养老效用最大化。凭借村社养老优势,将村庄建设为中国应对老龄化的主阵地,可以助推中国高速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保障。

  因为国家财政资源有限,无法为农民提供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未来一个时期的养老只能建立在不脱离土地和熟人关系的村社基础上,这样一种村社养老只是初级阶段的应对老龄化的办法,某种意义上是无奈之举,被迫为之。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成长,到2035年现代化基本实现,国家有了建立统一社会保障的财政能力,应对农村老龄化有了更多选择,这个时候,村社养老仍然有其独特优势,因为村社提供了稳定的地缘联系,农村与自然亲近,家乡是乡愁也是宗教,落叶归根与入土为安都使得村社养老具有相对于其他方式养老的显著优势。这个时候,村社养老就进入高级阶段,就不是无奈之举,而变成各种可供选择方案中的重要选项。

  本文重点讨论初级阶段的村社养老,即如何在国家财政投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建立一个可以积极应对农村老龄化的村社养老机制。

  三、农村老龄化的两个层次

  与不同应对

  接下来讨论初级阶段的村社养老,分为三个部分来讨论,即农村老龄化的层次、应对农村老龄化的主要资源和应对农村老龄化的主要措施。本节讨论农村老龄化的两个不同层次及差异化应对。

  按退休的概念,当前中国60岁就应当退休了,妇女退休年龄甚至是55岁。老龄化也是按60岁以上人口占比来定义的。不过,从农民来讲,农民一般是没有退休概念的,他们参加农业生产的时间往往会超过60岁。具体地,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的老年人:一是身体健康且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一般年龄在60—70岁;二是丧失劳动能力但生活可以自理的老年人,70—80岁;三是80岁以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以上年龄只能是大概,因为不同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农村80多岁仍然从事农业生产和庭院劳动的仍有人在,在70岁就已失能半失能的也不少见。

  对于具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来讲,与土地结合起来,不仅是要从土地上获得收入,而且是要通过生产证明自己仍然是社会主力人群,是可以为家庭做贡献的人。这个群体年龄上是老年人,心态却仍然年轻,他们不服老。劳动是他们的必须,是体现他们价值和社会地位的重要方面。正因为有劳动能力,他们仍然有强大进攻心,有梦想,要想方设法为子女减轻负担,做家庭和社会中都有用的人。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且不存在缺吃少穿的问题,他们的生活也很惬意。

  当前农村,农业生产基本机械化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也很健全,很少再有农业生产环节需要重体力劳动。目前农村已经消灭绝对贫困,农民与土地结合起来,可以获得大量自给自足的生活照料。个人积蓄、国家发的基本养老金、子女给的赡养费以及农业生产所得,使得农村老年人普遍收大于支,不缺钱花。消费水平不高,生活质量不低。60多岁了,一般父母已去世,子女已成家立业,没有什么家庭负担,自己吃饱喝足玩好就行,所以是农村“负担不重的人”,也是他们人生“第二春”。这些老年人在农闲时间有大量余暇,对农村文化生活十分渴求,是农村文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因此,农村具有生产能力至少生活可以自理的老年人并非社会负担,而是社会的财富,他们有大量空闲时间,追求更好的文化生活。农业生产为这些年轻健康老年人提供了生产获利机会,找到了释放生命能量的场所,从农业生产中找到了时间节奏,通过生产真正介入到主流社会。除此之外,他们还需要有更多丰富的文化社会活动,需要更加高级的精神生活,以及需要通过活动来参与社会建构,证明个体价值。这个意义上讲,有生活生产能力的老年人,他们需要的是有意义的老年生活,是高级的需求。

  当前农村最引人关注、问题最大也最需要解决、应对农村老龄化最棘手的,就是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年人的照料问题。在城市化背景下,农村家庭年轻子女进城了,年老父母留村,一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他们的生活质量就会大幅度下降。跟着子女进城,短期尚能忍受,长期就成拖累。留守农村,吃喝拉撒都成问题。子女回来照看,影响工作,年老父母认为自己是累赘,为了不拖累子女,就可能一死了之。

  虽然农村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只是极少数,极少数老年人的悲惨生活却给村庄以巨大负面影响。有老年人在家去世却无人知道,让老人们对未来忧心忡忡。所以农村老年人常讲,活就好好活,死就痛快死。千万不要生病瘫痪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生命最后一点尊严没有了。

  对于农村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来讲,如何让他们能保持底线的生活,保留基本尊严,是个大问题。

  也就是说,应对农村老龄化其实是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层次:一个层次是对于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老年人,应对老年化主要是让他们仍然可以通过适度劳动留在社会主流人群中。让他们与土地结合起来,适当参加农业生产,种蔬菜水果,以及种花种草等等。这个层次老年人需要更多文化生活社会活动,精神充盈,不仅老有所乐,而且老有所为。另一个层次是对于失能老年人,他们需要获得基本照料,保持生命最后尊严。

  四、村社养老的优势与资源

  将农村老年人分为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和体弱的高龄老年人,这两类老年人就可以建立很重要的联系。一方面,所有低龄老年人都会逐步变成高龄;一方面,低龄老年人是村庄最大的资源,村庄真正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年人是很少的,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却很多,只要每个低龄老年人花并不多的时间来照料高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的照料就不是问题。通过照料高龄老年人,低龄老年人做了善事,精神上受到鼓励,且可以通过“时间银行”获得将来高龄被照顾的凭借。也可以通过低偿服务让低龄老年人照顾高龄老年人。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设计制度和投入一定的国家资源,同时满足村社两个群体老年人所需。

  村社养老具有很多独特的优势,大致说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是建立在村社地缘基础上。每家每户都有耕地,有宅基地,有自己的住房,亲朋邻里熟人社会,祖祖辈辈就住村庄,年龄大了,落叶归根,将来百年也可以入土为安。从村庄走出去的都是乡贤,也就是村庄建设所可以利用的力量。

  第二点是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无论是种粮食,种瓜种菜,还是养殖或在土地上捞鱼摸虾,都是可以获得收入产生意义感的劳动,这与无事可做是不同的。年龄大了也可以生产,也按节气进行农作,展开生产与生活的画卷。

  第三是与自然亲近。空气清新,星空浩瀚,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第四是熟人社会,强关系,为各种养老制度的运行提供了润滑剂。

  第五是有健全的基层组织,国家可以通过基层组织输入公共服务资源。

  如上节所说,农村老年人实际上有两个完全不同的部分,一是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一是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年人。前者不是问题也不是社会的负担,而是村庄最重要的资源,他们住在自己家中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余暇时间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在积极老龄化过程中,对老年人个体的内在主体地位和作用“给予足够的激活、塑造、引导与开发”非常重要。需要照料的高龄老年人可以住在自己家中,由子女来照料或通过村庄低龄老年人互助形式来照料。也正因为有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老年人,村社养老应对农村老龄化就有两类不同却密切关联的措施。

  五、应对农村老龄化的

  两类措施

  应对农村老龄化的主要阵地在村庄,主要措施是将农村老年人组织起来,以农村老年人组织为平台,国家输入资源,社会给予帮助,聚合各方面力量,完全可能低成本有效率地应对好农村老龄化问题。

  如前已述,当前农村有两类不同的老年人群体,他们有着完全不同的养老需求,也就应当有两类不同的措施和办法。

  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他们的养老需求是老有所乐和老有所为,有人生“第二春”的自我实现需求。具体地,这些低龄老年人迟迟不愿退出生产领域,希望仍然能有所劳动,有所作为。所谓“老有所为”,就是低龄老年人认为自己不老,还有很多余光余热可以发挥,他们要通过承担责任来体现自己的价值,证明自己有用,而不只是一个消耗资源的闲人。

  能与土地结合起来,参与农业生产,至少要在房前屋后搞点庭院经济,不仅保证自己的蔬菜供给,而且能为进城子女提供新鲜、绿色食品。这是农村身体健康老年人的基本诉求。

  村庄有很多家庭经济条件不错的低龄老年人,也就是前面讲到过的“负担不重的人”,他们有钱有闲,身体又好,以往有过当干部的经历和在外见过世面,子女在城市工作好收入高,他们就尤其愿意在村庄有所作为。

  还有一些低龄老年人家庭条件不是特别好,他们往往还要到当地劳动力市场上打点零工以补贴家用,村庄一些报酬很低的工作他们也愿意干。做一天小工,即使三五十元,也有很多低龄老年人争着来做。

  老有所乐,就是要让老年人的闲暇时间变得有价值,有意义,生活充实,心情愉悦。

  老有所乐,较为通常的状态是不让闲暇变得无聊,也不是将闲暇用在感官刺激上面,靠黄赌毒、刷抖音等获得快感,而是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共同参加活动,形成彼此欣赏。老有所乐的高级状态则是增加对生命本身的体验,比如通过写诗来深刻体验诗意人生,通过积极的文化活动提升精神生活的品质,让精神变得丰盈。

  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不是农村养老的负担而是农村养老乃至发展中最重要的资源。将这些低龄老年人动员组织起来,将极大程度改变村庄治理的面貌。

  将低龄老年人组织起来的办法之一是成立老年人协会,建老年人活动中心,国家和集体(当然也可以是乡贤)每年提供一定资金支持老年人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以此为基础将老年人组织起来。

  从全国建老年人协会的情况看,文化活动进入方便,成本低,持续性强,对农村老年人具有极高动员性。笔者在湖北洪湖和沙洋建4个老年人协会已顺利运行20年时间,每年每村仅投入1万元左右,却惠及了4个村的所有老年人。老有所乐,时间过得快了,生活就变得充实。

  老年人协会不仅开展文化活动,而且因为是老年人自己的组织,他们相互关心,彼此照顾。如果将部分国家资源通过老年人协会分配给老年人,老年人协会就可以获得更强主体性,可以发挥更大作用。

  从笔者主持4个老年人协会20年经验来看,村庄有大量老年人资源,发挥其积极分子,不要一分钱就全身心投入到老年人协会的工作中,甚至关心村庄每一个老年人生老病死。这里的生是指生日的意思。

  将农村老年人组织起来,让他们的闲暇变得有意义,生活更有质量,这一点不难。问题是,地方政府一般不关心老年人文化生活,认为创造不了GDP。实际上,经济发展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人,让老年人时间变得有意义,花钱很少,福利极高,因此应当是未来时期农村工作的重点。

  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高龄老年人的养老,重点则是家庭养老功能衰退情况下让高龄老年人生活得到照料,生命基本尊严得到保障。

  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老年人养老有四种情形:一是依靠子女养老,这将在未来很长时间仍然是中国农村养老的主流模式;二是家庭养老,即仍然居家,通过社区提供一定的护理、送餐服务;三是在村庄内的机构养老;四是到村庄以外的机构养老。

  真正到村庄以外机构养老,一是成本比较高,二是脱离村庄这个熟人社会,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老年人的处境就不可能好,某种意义上就相当于“等死”。离开村庄这个熟人社会,到外面机构孤苦伶仃“等死”,还要花很多钱,当然不是好办法。

  子女养老以外的另外两种都可以与村庄养老结合起来。如果以村庄为基础,组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建设集中养老服务中心,为缺少居家养老条件老年人提供集中养老服务,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照料与护理,当可以较好地应对农村高龄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可以设想,由国家建村社养老服务中心,由老年人协会管理,民办公助。这个民办就是由村老年人协会这个民间自治组织来办。

  村社养老服务中心可以为高龄老年人做两件事情:一是为居家养老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比如送餐服务;二是为缺乏居家养老能力的高龄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类似村社敬老院。

  真正集中供养的老年人肯定不多,却有很多重要工作要做,比如谁来护理、护理质量、护理费用,以及安全责任如何分担。

  村社养老不是商业性质的,而是互助性质的,是基于熟人与信任,而非基于市场与契约,因此,村庄养老制度成本可以很低,可以将安全风险与安全成本降到最低限度,真正做到风险自担(恰如在自家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自己承担一样)。

  无论是居家养老的送餐服务,还是集中养老的护理投入,都存在由谁来负担成本的问题。既然强调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国家就有责任为村社提供基本的养老设施,甚至可以投入部分资源与经费。国家却不可能大包大揽,也没有大包大揽的实力。因此,子女得承担部分家庭养老责任。子女无法在家照料父母,就必须要负担一部分费用。老年人自己可以承担一部分,还有虽然不多却也有的基本养老保险等等。当然,如果需要村社养老的高龄老年人在之前几年承担过照料高龄老年人的义务,这些义务就可以计入“时间银行”,现在支取出来以获得其他人照料。

  如果国家能建设基本养老设施,村社养老支出无非就是日常水电费生活费的支出和人工成本。水电费生活费不会很高,养老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对人工要求比较多。在村社范围低龄老年人是很多的,可以通过制度设计,让低龄老年人愿意投入到村社养老事业中来,具体调动低龄老年人的办法可以有三种,分别是:

  志愿服务。即村庄有大量有钱有闲的老年人,他们愿意无偿为其他人服务,从而实现或证明自己的价值。尤其是组织低龄老年人进行文化活动,这些“负担不重的人”有很高的参与积极性。丰富而深刻的村庄文化活动本身就可以调动村庄积极分子,形成志愿活动。

  低偿服务。村庄有大量有闲低龄老年人,只需要支付很低报酬,他们就可以加入到村社养老服务中来。如果是通过市场化的渠道来雇养老服务员,一个月5000元可能没有人愿去应聘。村社养老可能只用一二千元就可以聘请到大量负责任的服务人员。

  时间银行。村庄低龄老年人投入到村社养老事业中,可以记为工分,将来生活不能自理时免费接受相应照料。因为村庄是熟人社会,时间银行运行的制度成本可以很低。

  借助村庄内相对丰富的低龄老年人资源,发挥其积极性,依托村社熟人社会关系,国家再给予支持,乡贤给予鼓励,村社范围就可以建立一个成本远低于商业(市场)养老的以互助为主的村社养老,从而为村庄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有品质的养老服务。

  以低龄老年人为主的文化活动的开展,与以高龄老年人为主的生活照料,都依托于村庄内部老年人积极性的调动、组织程度的提高,以及他们对自己未来的负责任。以低龄老年人为主的文化活动为村庄积累下大量社会资本与自己人认同,从而为高龄老年人照料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基础。高龄老人的状况也调动起村庄所有人的道德激情。一个超过60岁就拿退休金从而成为社会资源消耗者的社会保障制度,与一个60岁后仍然积极投入社会生产,并对自己未来负责的社会保障制度,显然是完全不同的。中国目前阶段只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无力建设一个高水平的依靠国家投资和个人高积蓄(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制度,却可能在村社土地上,凭借对村社内部力量的动员,将劳动当作社会奖励,建立起一个廉价却水平不低的人性而温暖的互助养老制度。若如此,中国就可以将村社作为应对未富先老的老龄化挑战的主阵地。

  六、高级阶段的村社养老

  初级阶段村社养老的必要性在于,在未富先老的现阶段,无论是国家还是农民都缺少建立基于高水平养老保障基础上的现代养老的能力,即国家没有那么多财政投入,农民也有强烈现金收入倾向而不愿为未来养老进行积蓄。通过发展村社互助养老,中国就可能建立以农业为基础,以村社为基地,以对村社老年人资源的充分动员为手段的廉价却有效的养老制度,以应对中国未富先老的困境。

  这样一种初级阶段的村社养老是与中国特定发展阶段有关的,水平不一定很高,却又是实用的、有效的。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成长,现代化基本实现,乡村振兴进入高级阶段,中国农村养老制度就有了更大选择空间。其中村社养老也就有进入高级阶段的合理性。

  高级阶段村社养老的关键是,村社养老不仅成本低,而且与大自然亲近,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容易建立面对面稳定的熟人关系,可以落叶归根,百年后入土为安,从而真正将村庄变成乡愁,变成信念与寄托。

  高级阶段的乡村振兴,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每个从村庄出去的农民,年轻时可以在城市打拼,年老了还可以回到村庄中来,在村庄养老,过恬静安逸的老年生活,参与美丽家乡建设。房前屋后土地的打磨,熟人社会关系的建构,村庄事务的积极参与,让生活充满了意义和永恒。

  雷吉斯特等人确定了四个与老年人连结性有关的方面,即有某事要做;有关系,如血缘、情爱关系等;与将来有利害关系;有连续性的感觉。并认为连结性提供了一种让老人生活更有意义、更积极和更有目的的机制。按任杰慧的说法,“这个‘连结性’其实就是一种‘缘’,与家庭、与社会、与未来希望的缘”,“在我们的访谈中,那些老人协会的负责人和骨干分子,表面看起来更年轻更有活力。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老年人充满着成就感和幸福感”。

  建立在未来乡村振兴基础上的村庄养老,因为村民都可以在村庄建立起稳定的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而在个人有限生命与无限未来之间建立起了紧密联系。年轻时可以进城去,让青春激情与城市各种偶然性擦出火花。年龄大了,对城市喧嚣已经厌倦,回到宁静乡村中,在自己可以把控的范围进行有意义的探索,让生活更加充实精神更加充盈,这就是高级阶段的村社养老。

  在城市,每个人都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粒尘埃;在村庄,每个人都是村庄生活的内在组成部分。城市是奋斗的地方,农村则是归宿,是养心的地方。在村庄重建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世界的和谐,就让所有中国人找到了乡村乐土、终极意义。

  七、小结

  当前阶段,中国未富先老带来了如何应对老龄化的重大挑战,农村老龄化挑战首当其冲。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出现了普遍的家庭分离,之前依靠子女养老变得不现实了,农村出现了高龄失能老年人无人照料的悲剧。

  当前应对农村老龄化的办法有限。有人建议给农民发退休金,以让农民可以在年老时衣食无忧,当然,这个衣食无忧并非子女回来照料失能老年父母,而是失能老年人有了退休金就可以进机构养老。

  问题是当前无论是农民还是国家,都无力为未来养老进行积蓄和投入,指望农民将来可以靠退休金让老年生活有保障,不现实。

  因此,几乎唯一的办法就是依托村庄,以农业为基础发展村社互助养老。互助养老的核心之一是将老年人当作社会的生产者,当作资源,而非仅仅当作需要社会供养的消费者。村庄熟人社会和地缘上的稳定关系为互助养老制度的运作提供了最好的润滑剂。

  村社基础上的互助养老是应对当前中国未富先老困境的办法,同时又有向更高级阶段发展的可能,即借助地缘关系重建中国人民的精神生活,让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世界和谐,从而让每个人都可以在村庄自我实现,实现自我的拯救。

  本文区分了两条不同的农村养老路线,认为发展基于村社的农村互助养老是当前中国应对未富先老的不得已选择,又区分了农村两种不同性质的养老,即对于健康低龄老年人的养老与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的本质差异,认为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变低龄健康老年人为农村养老事业最为重要的资源。村社熟人社会与稳定的地缘关系为互助养老制度提供了润滑剂,从而可以让互助养老制度运转起来。村社养老不仅可以成为应对未富先老的老龄化危机的办法,而且可以为老年人提供身心归宿。与此相应的就是村社互助养老有两个阶级,目前村社互助养老只是初级阶段,随着中国现代化的不断成功,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开展,村社养老将迎来高级阶段。那个时候,基于村庄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世界和谐相处的村社养老,将为所有中国人民提供福祉。

  【文/贺雪峰,红歌会网专栏学者。本文原载微信公众号“社会科学研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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