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浮人家 六十五

2020-07-29
作者: 李三生 来源: 红歌会网

  看着打赢官司以后的房间,心灰意冷,意境阑珊地。拿起一本《红楼梦》随便翻着看,偏巧那章回题目是《贾珍跟秦氏“爬灰”,凤姐与贾蓉暧昧 》,心里更觉着脏,索性放下,与爱妻商量,若再装修一回,实在是不愿意再受那个累了,上诉也没有什么意思,又绕不过去冬天,要不,把房子卖了吧,以后退休了再说。爱妻同意。之后就找中介,卖房,房子这个现状不动,家具电器什么的都不要了,价钱合适就签合同,交房子,开车就走。回城以后,把泡水,打官司的经过,写了个详细的情况说明,连同在饭店拍下的相片视频,一股脑儿都给了老黄,老黄帮我交给了省某委书记。国庆节的时候,法官本人来电话,说是想见个面,回访,没有说几句我就挂了,还访啥呀,人都不在你那儿了。其实我对他没有什么成见,天冷是天的问题,又不赖他不是,我只不过是在躲避冬天而已。

  房子卖了,和那个地方就没有什么联系了,心里的郁闷和不快全都去他的吧。没想到,二年半以后,接到法院的传票,是另一个物业公司,起诉我,追索欠缴的物业费。你瞧,还没完没了了。出庭那天,我们俩早早的就去了,经过严格的安检,到了设在二楼的法庭参加开庭。共有十几户被告。起诉方不是原来的物业公司,在我们卖房走了以后,原来的公司撤出,新来的公司接手,但是并没有与业主重新签订物业合同。爱妻据理力争,你没有和我们签合同,房子我们也已经卖了二年多,何况,一年不用交物业费是当时物业公司 的承诺,你们现在来要物业费有什么道理啊?你既不是当事方,也超出了诉讼时效,房子的产权也不在我们的名下,怎么能让我们补交过去的物业费呢?基本事实都没有搞清楚,就上法院起诉,太儿戏了吧。我们请求法院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物业公司的几个出庭的人说话不多,对于所有业主的指责,他们只是强调了一句话,我们是律师,替委托人维权,但法院是国家 的,法官是专业的,全听法院的判决。

  主审 法官是一个年轻的女法官,修饰精致,妆也化得好,尤其是眼影,与专业化妆师也没啥差别,这一点,在作为画家的爱妻看来,是应该给满分的。当然,也有瑕疵,那就是别说话,只要听她一张嘴说话,而你恰好闭着眼睛在听,你一定会以为,是隔壁老王家那个碎嘴唠叨,只知道和三妹妹抢糖吃的二闺女。除了比较生硬地用一些法律术语,基本上没有什么专业性和仪式感。看到这么多人,围绕着自己,纷纷像孩子似的,想要得到自己的撑腰壮势,而且,最后的胜负予夺是由自己一锤定音,心里应该是很受用的。

  听了十几户原业主和现业主的说法,女法官面含笑意,频频的向原告方的代理律师发问,言谈话语中,似乎是完全站在被告一方,什么''就是啊,你们怎么两年多都没有主张权利啊?”“业主是谁你们弄清楚了吗?”"你们和原来的物业公司交接以后,干嘛没有和业主签订物业合同啊?" " 你们公司和原来的公司有交接手续吗?”“你们双方还有什么新的证据要向法庭提供吗?”每当有业主的提问,原告方无法回答时,年轻的女法官都向被告方投以赞赏的眼光,并说,“哎,就怕你们被告想不到这点 ,真是不错,还真提出来了”等等。 总之,第一次开庭,所有被告都是理直气壮,信心满满。庭上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

  间隔十几日,第二次开庭,原告方向法庭提供了新证据,相片,都是贴在被告家的门上和门牌号旁边的“关于催缴物业费的通知”。有业主提出,物业作假,补照的照片不能算数。物业去他家敲门,他没有言声,物业以为没有人在家,就把通知贴在门上,照相,被自己拉开门,当场抓住。原告方有些尴尬,并不反驳,只是把平静的目光,全都投向法官。年轻的女法官,眼影化的还是那么好,嘴唇也还是那么红,不同的是头发,似乎说不清楚,是在出庭前没有梳一梳,还是特意梳了一梳才出庭,似凌乱不凌乱,似优雅不优雅,反正是有某种不容易形容的感觉,像炒菜的时候,突然发现缺少了什么,急急忙忙跑到小卖部打酱油,回来时的那种样子。对业主反驳物业的话,没有什么表示,态度也比第一次开庭时,稍微冷了点儿,公事公办的神情多了一些。问了一下接受不接受调解一类的话,然后宣布不再调解,择日判决。

  爱妻是在接到通知以后,去取判决书的。见到了另外十几个也是来取判决书的被告。十几个人聚在一起,拿着判决书都不干了,怎么能这么判呢?开庭的时候,可是业主占上风,那个女法官当时也是站在咱们一边的啊!现在全调个了,物业的主张倒全支持了,真是不明白。判决书上清清楚楚,白纸黑字,每个被告都是需于n 日内 缴清所欠的物业费,延迟一日,收滞纳金多少。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上诉。一群人去找那个女法官,女法官只有一句话,可以上诉,就不理人了。 爱妻电话我,咱们怎么办?我嘱咐她,和女法官要个微信,就回来吧。

  爱妻回到九号院,拿着判决书说,我也没有想到能这样判。我给她递上一杯茶,平静地说,要怎么判,是早就定好了的。之所以在开庭的时候,让所有被告产生了一定能胜诉的错觉,是一种手腕,避免激烈冲突,再造成事实,打你个措手不及。经不起那个麻烦,一般人也就妥协了。不信,以后你问一下,肯定没有几个人,为两千块钱都不到的小事情再一次上诉。即使有要上诉的,看见别人都不说话,也就只能是随大溜儿了。你已经有过这个经验了,就不用生气了。

  我说的“经验”,是有一次,我俩同车,在前面有大车减速的情况下,我们的车就借用了边上的车道,行驶了两分钟,再拐回原车道。十分钟不到,手机提醒,您的车有违章超速,不计分,罚款二百元。请于45日内缴清。想到自己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道路违章,而且前面就经过执法站,爱妻就把车直接开进去,找窗口人员交涉。窗口里的女民警,态度很好。听了申诉,马上调出当时的画面,看了看以后说,才借道一分多钟,这不算什么违章,也不是肯定要罚款的。这都是电脑自动设置,以后在通知催缴的时候,会有专门的人重新审核,不该罚款的,就给取消了。像你这种情况,可以在家等着,就行了。

  爱妻信以为真,一番客气,转身出来,在车上讲给我听,我乐了。告诉她,二百元儿是肯定没了。不该罚,当时就应该改正。窗口那样和你说,是人家不愿意惹麻烦。即使真有人为二百块钱去找后帐,也轮不到这个窗口接待了,不信,就等着看。结果真是像我说的那样,催交罚款的通知天天在手机上挂着,还有提示音,直到最后一天,微信转账过去,事情才算完。爱妻听我提起上次到执法站的事情,叹了一口气,也是有点无可奈何,又似心有不甘的。我跟她 说,按判决书上的数目,明天把钱微信转给女法官吧。不用叹气,输了就输了呗!

  无首而冠,无足而履,无法而庭。 这官司,是真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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