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準的合作化小说——乡村社会的新与旧、公与私、家与社(上)

2022-04-18
作者: 莫艾 来源: 妇女研究论丛

  导 语

  李準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体察到中国农民、乡村社会在合作化过程中显现、开展出来的重要特质、面向和经验。其中的核心体察——农民群体不仅在乎物质实利,还在精神、情感、尊严感、伦理、价值意义感方面有重要需求与相关潜质,在适当的激发调动下,这些潜藏可以被召唤出来,并在新的意识结构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对于今天的社会理解与实践是否具有现实认知与实践启发意义?即,在中国当代现实的急遽变动中,中国社会和多数人当年曾被激发而表现的这些面向、诉求,是否潜藏于今天的现实深处?在今天的现实条件下,是否有可能通过努力将其中可发挥建设性作用的因素重新召唤、调动出来?这些是值得认真思考的。

  李凖(1928.7.4-2000.2.2)是我国著名的编剧、小说家,本姓木华梨,后简化成李,原名李铁生,曾用名李准。中国农民最熟悉和热爱的作家之一。创作了五十多篇小说,近二十部电影文学剧本,其中最广为人知的是《李双双》(1961)。

  本文原标题为《“新与旧、公与私、理与时、情与势”中的人——试探李准1954-1955年(合作化高潮前)的小说创作》,转载自公众号“妇女研究论丛”,首发于《妇女研究论丛》2022年第1期。本号今明两天分上下篇转载,转载时有删减。

  作者|莫艾,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20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文艺的历史展开。

李準 | 图片来源:网络

  01

  引 言

  作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代表性作家,李準的写作密切关联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互助合作运动的历史展开。1953年秋,李準正式发表第一部小说作品《不能走那条路》,此后的写作基本限定于农村。本文所聚焦讨论的是李準从1954年到1955年7月合作化高潮前的写作,即其早期创作阶段。相较1953年的成名作《不能走那条路》和1960年的《李双双小传》,李準这一阶段的写作所获得的研究上的关注度相对有限。

  因此,若想对李準20世纪50年代的创作发展轨迹和内在问题形成更为连贯、深入的把握,就需要更认真地对待其50年代中期的写作。更为重要的是,李準这时写作所开展出的视野、基点、面向与相关意识敏感,呈现了合作化这一新的生产、组织形态所启动的乡村社会“新”“旧”交叠转化过程,有关公—私、集体—个人关系以及新的观念意识、家庭关系状态、情感与伦理状态等方面的重要观察。在考察合作化与农民如何发生关系、如何可能发展出更好的关系时,李準的写作潜在地体现出“新与旧、公与私、理与时、情与势”这些因素的交互、化合的生动样态。这些将有助于我们突破过度聚焦物质生产的视点和“阶级”视角,而将当年有关合作化、农民的历史表述予以有效相对化,从而揭示理解那段历史中真实经验的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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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在“家”与“社”、“公”与“私”之间:

  天祥护母的背后

  李準最初的两部正式的小说作品《不能走那条路》与《白杨树》,围绕农民转变意识加入互助合作的主题展开。接下来,从1954年年初到1955年合作化高潮之前阶段,他的作品的描写对象由互助组变为初期发展阶段的合作社[1]。在与他的写作对应的现实中,合作化运动相较此前明显增速发展。1953年底,互助合作运动由整顿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到1954年春,全国范围内合作社从“一万四千多个发展到九万多个”[2:246]。1954年春夏经历整顿后,到1954年9、10月间,全国共发展十万个合作社,至1955年6月发展到六十五万个合作社[3:362]。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同时,因部分条件因素配合不足、制度规划尚待完善、统购统销压力较大等,导致农村与国家关系一度紧张,合作化进程面临诸多问题,如合作社管理范围扩大、集体对农民的管理加强、农民的生产任务加重,干部权力加大但干部队伍建设严重不足,社内民主机制没有获得切实发育。在此情况下,有效调整互助合作组织内外关系,合理调整、平衡组织内部不同农民群体的利益与关系,较此前阶段更成为实践中必须处理的工作重点。

  在此背景下,在思考如何回应现实变化的同时,李準深化、拓展着《不能走那条路》与《白杨树》中已经开展的思考基点与思考视域。如何在合作化日益深入社会基层的情况下合理认识和把握公—私、个人—集体关系,干部和先进者应如何认识农民,如何在合作社和家庭空间中对待他人,家庭特别是年轻女性在合作化下落到乡村的过程中所能起到的作用,成为重点探讨的主题。

  下面,本文将通过对李準《孟广泰老头》《农忙五月天》《散会路上》等作品的解读【对后两篇作品的解读明天继续推送】,展开具体讨论。

《孟广泰老头》连环画封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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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準完成于1954年7月的《孟广泰老头》,首先围绕公—私、个人—集体关系的调适问题展开思考。这部作品的写作过程,正值合作化加速发展、统购统销首次实施以及农民与集体、国家关系相对紧张的阶段。

  作品的梗概为:

  孟广泰老头解放前是贫农,给地主打过长工,给大户当过“把式”,因为懂牲口、爱护牲口、勤恳用心、特别有公心,被选为合作社牲畜队长和劳动模范。孟广泰老头在家疼爱儿子,儿子天祥也是社里的好劳力、好把式。父子俩加上精明干练的天祥娘、儿媳、孙女,一家人日子和美。一天,天祥娘当着天祥的面把社里喂牲口的一小布袋草料拿回家,后被孟广泰老头意外发现。孟广泰老头以为是儿子偷的,向社里说明天祥“没资格”当劳模,回来教育儿子“只要能改”“对社里说明白”就好,“不怕丢人”。社、队干部仍然推举了天祥为劳动模范。劳模会上,望着父亲“无限焦急而慈爱”的目光,天祥鼓起勇气坦白了自己的错误,但没有说出母亲。大家原谅了天祥,拥护他当新模范。在场的天祥娘落泪,回家后向老伴说出实情,并主动交出自己从社里拿的镰和瓢。

  作品极富思想能量的表达,首先体现在孟广泰老头、天祥和改变后的天祥娘对自己、家和集体的交融感受。孟广泰老头对集体忠诚、有原则,为了集体利益敢于严格要求他人,也以同样的标准要求家人。但他的“一片公心”并不影响他对家人的关爱和体贴。他在社里疼牲口,在家疼儿子。因为熟悉牲口、懂牲口秉性,也因为它们为社里运输卖力,他格外爱惜它们,不能容忍儿子把社里喂牲口的草料私拿回家。老人格外疼爱旧时代受过苦而留下的独子,因为儿子劳动好而更加疼爱他,因为儿子拿集体的东西而恼怒伤心,心里难过仍然告诉集体儿子“没资格”当模范,在劳模会上又“带着无限的焦急和慈爱”给儿子在大家面前承认错误的力量。孟广泰老头对家人和集体同样深情,并且他对这之中一方的情感浓度越高,对另一方的情感浓度也就越高。在他的心目中,对家人的情感和对集体的情感相互连通,互为激发。在作者笔下,这两种感情的交融是健康的,且使老人的精神、情感状态更为饱满、发抒。

  其中的关键环节为,孟广泰老头之所以能如此认同集体,他对集体的投入之所以能够加深他对家人的体贴、关爱能力,与他对集体的体认路径内在相关。当得知儿子拿社里的草料时,老人对儿子说:

  社里东西,是咱一百多家的东西,就连这一根麦秸棍,也有大家的血汗在里面。社里的东西,不是咱分的,咱连摸都不能摸!······

  现在这社是咱自己的社,社就是咱的家。······

  你偷这点料,能对起社不能?能对起你见天使的牲口不能?[4:54-55]

  老人的陈说体现出,他对“集体”的认识基于对集体中具体的个人和劳作过程与牲口之间形成的真切的情意连带。天祥对集体的感受、理解、信任与忠实,他犯错误后在集体场合检讨、突破自己的勇气,同样基于对父亲和大家的信任[5]。

  天祥娘的转变也以天祥对她的方式、态度和大家对天祥的态度为中介。故事结尾,天祥娘“眼睛红红的拿着一张镰和一个铜瓢说:‘给,这也是社里的东西,你给咱社里拿去吧。另外,那点料……那点料是我拿的,不是咱天祥拿的!’她说完以后就伏在两个大麦屯上低声的哭起来”[3:58]。天祥娘对老伴柔软地说出的“咱社”“咱天祥”,朴素而值得珍视。通过儿子天祥对自己的保护,以及社干部和大家对天祥的信任、爱护,天祥娘心目中低于自己“小家”的“集体”终于开始变得亲近,被当成由自己的“小家”扩展出去的“大家”。而她此时的转变,是以亲人的感受和大家对儿子的态度为中介的,这是她突破原有意识的开始。没有大家和社干部对天祥的宽容、肯定,就无法开启天祥娘重新感知大家、感知社的意愿[6]。

  这部作品让读者体会到,孟广泰一家对集体的认知,不是通过抽象的观念,而是由自己信赖的亲人的感受以及集体中其他成员对儿子的宽容、信任作为连通媒介达成的。这之中包含着作者有关集体—个人、公—私关系的重要思考。

《孟广泰老头》连环画|图片来源:网络

  通过天祥这一人物,作者进一步推进了有关公—私关系建构问题的思考。天祥也爱集体,在社里劳动勤恳踏实、任劳任怨、有责任心(他和孟广泰老头是社里两个出名的好把式)。天祥同样爱自己的父母:因为爱父亲、敬重父亲而勇敢突破自我,当众承认错误;因为爱母亲而在众人面前独自承担责任,默默保护母亲。从“公”的角度来看,天祥还没有达到孟广泰老人的认识高度,所以他虽痛苦自责但始终保护母亲;天祥在父亲面前也没有说出实情,表明他担心父亲会站在新的“公”的立场对待母亲。在作品中,天祥实际瞒过了社和父亲,而作者恰恰想要通过这一情节表明自己的理解:设想,如果天祥在压力下说出母亲的行为,当然会得到大家和社的肯定,但他也会因此对母亲深怀自责与愧疚——不仅出于亲情,也出于道义、伦理感——而与社有所隔阂。现在的处理,使得天祥在情感和心理上满足了保护母亲的愿望,同时又与集体没有隔阂,并更愿意加倍报偿集体。在作者笔下,天祥勇敢突破自我的动人状态(“像忘记了自己一样,突然说起来了”)是以保有自己心底最柔软也最重要的部分为依托的。天祥娘的转变同样与天祥、家、社保护她的自尊,以感化的方式对待她有直接关系。

  孟广泰老人一家的“公”意识、“公”理解被作者处理为不同的层次,但在他们朴素的意识、感受变化中,新的“公”和“私”最终达成了连通。对于天祥和天祥娘来说,集体是以亲人、大家与自己的互动为中介被感知、体认的,并且大家所组成的集体同时给予了他们必要的自主空间,使他们保有自尊,使他们自身的情感与道义诉求获得尊重。也因为此,“公”与“私”在他们的感受中变得连通不隔,“社”变得亲近、可信靠,他们更愿意接纳“社”。在作者的意识中,这有关个人与集体、公与私的新的“理”(集体所要求的公共意愿)不是依靠观念的灌输宣传和组织方面的管理要求,而是通过将心比心、感化的教育方式以及伴随着情感的润泽(“情”“理”交织)唤起人的自尊、责任心与道义感的方式来对待农民的。正是经由这样的路径,原本意识、觉悟有差距的农民一步步接近并逐渐认同新的集体,而这也是合作组织逐步建构自身凝聚力的重要过程。

  天祥在众人面前勇敢开启新的自己的那一刻,还在保护着母亲——这一情节还可以开启怎样的思考?在作品中,没有坦白母亲错误的天祥,并没有被父亲和集体指责。而在当时的现实中,天祥极可能因此被指责为缺乏原则性、觉悟不够高。作者的处理可引发我们思考,相比依靠监管、控制来打造组织行动准则,留下适度自主空间,调动农民相互教育、自我教育的方式,或许更有助于培育农民的主体意识与自律能力,并使共同体处于更具活力的状态。在其他因素的合理配合下,这样的方式也将有助于共同体成员之间建立起更为良性的关系。作品的表现实际传达出,不仅是集体,家庭也需要给成员以必要空间:家庭中最具“公”意识的孟广泰老头应该为“觉悟”不如自己的儿子保留必要的空间;父子俩也需要为相对更落后的天祥娘保留自尊与自主反应的空间。合作化由互助组到初级社、高级社的发展过程所引动的多方面变化,实际上越来越深地搅动着乡村家庭内部关系的变化,其中不乏新的矛盾与紧张。而这部作品中的上述这些环节,是孟广泰一家因集体而引发的矛盾获得调适、后进者开始转变、家庭成员相互关系更为和谐的重要前提。作者的处理让我们感受到,家庭空间的包容性以及家庭成员间既追求向上又彼此宽厚体谅的对待方式与状态,对调适公—私、个人—集体间的关系状态可发挥重要作用,也更有助于带动家庭中后进者更积极的意识转变。

  这样的表现反映出李準在合作化进程深入过程中,关切有更高要求的集体如何对待、转化农民以建立更为良性的个人—集体关系,以及达致这一目标所需要的工作意识、工作方法。内中他尤为重视家庭的作用。李準起步阶段的两部作品《不能走那条路》和《白杨树》的结构,即以家庭作为个人与互助组织发生关系的媒介,且其中变化的家庭关系在新关系的建构中发挥了枢纽性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从起步阶段到《孟广泰老头》,在李準笔下,家庭伦理和集体组织所要求的新的伦理形成彼此交融的状态。天祥对父、母以及孟广泰老人对妻、子的态度与方式,既体现出乡村社会传统孝亲、公义、忠厚之理,又融入新的平等、尊重意识和新的集体、国家意识,可谓“新”“旧”混融。

  在这混融状态中,“旧理”因向新意识开放而变得更能回应现实和人们新的状态与要求。例如,因平等、尊重意识融入家庭,传统的孝道变得更通人情,更能促成家庭成员间相互认识的加深和相互的体贴,也有助于小辈在家庭中更被平等对待。对“旧理”的适度、合理吸纳,也有助于“新”的意识和集体要求变得更通人情、更具现实性与社会包容力。在作品中,天祥出于孝亲和为人厚道的意识而护母,这一做法实际促成新的集体对天祥娘变得更加亲近、更可信靠;同时,大家和社没有因天祥护母而责怪天祥,这实际护持了天祥对母亲的情感和道德感,使得天祥对集体的感受、态度更为积极;从乡村的角度看,新的公意识能否含纳既有乡村传统伦理中的合理部分并予以有效转化,对新的“理”在乡村社会具备感召力并切实落地,进而在社会改造过程中发挥更大的建设性,是非常关键的。

  《孟广泰老头》和作者此阶段的其他写作,回应着当时合作运动迅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状况:相比互助组,合作社所要求的土地和牲畜等重要生产资料入社,造成中农和贫农的矛盾加重;统购统销试行第一年造成1954年农村关系的紧张,使得社内外关系更为复杂[7]。同时,合作社的管辖范围、权力范围较互助组阶段进一步扩大,加上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导致农村生产、副业、商业、农民生活基本被集体、国家全面管控。

  在作品开篇简要介绍孟广泰老头、展现他们一家的日常生活时,作者精练地点出了这些变化:粮食上缴国家后由社里按季节统一分发,生产、销售、运输等由合作社统一规划,种子、牲口吃的草料和生活用的柴禾由合作社统一分配,肥料须由农户向供销社借贷,统购统销导致对农民口粮、牲畜饲料控制过严,日用品(油、糖、布、鞋)只能在供销社购买。这些背景情节体现出作者的现实敏感。公的权力范围抵达农民生活基层,越来越全面地掌控社会生活,会对国家—社会、公—私关系以及农民的生活与日常感受带来怎样的影响?需要在认识、实践层面做出哪些调整应对以有效调适公—私关系、社会—国家关系和社会状态?这些成为1954年后合作化实践展开过程中乡村各个层级的重要工作。

  新形势也导致干部—群众关系的建设面临新的状况。合作化运动在1953年底加快发展的重要背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政治、经济、军事方面的优异表现使党的地位迅速稳固,在社会中获得很高威望;经过土改、镇反、抗美援朝战争,国家深进社会、塑造社会的能力不断加强。在此基本形势下,干部能否切实树立群众观点,倾听、尊重群众意见,如何有效获取、把握民众的反馈与实际心理动态[8],能否依据群众反馈和现实状况及时调整认识与做法,互助组织内部的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如何落实并有效运转,成为重要问题[9]。干部强迫命令、为执行上级任务损害农民利益、侵占农民私人财物等现象,自合作运动发展之初就时有发生[4:99-103]。新形势下,基层干部权力增大,工作任务加重,干部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克扣社员、压制群众(如记工不公平、不向社员售卖生活品等)等现象更加突出。

  《孟广泰老头》以正面的方式表现了公—私冲突获得和谐圆满解决的过程。若翻转视角来思考,作品即指向下述问题:在公权力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如何合理认识把握公私范围与界限?集体如何更好地保护、培育个人的自主空间?如何使集体与个人、公与私、合作社生产管理与农民生活之间发展出更平衡、更具建设性的关系?

  如何在越来越高的集体化进程中,既较好地实现组织既定的生产、发展目标,又保持必要的个人自主空间,使集体对个人不是单纯的管束、压制,使集体更能助益个人的成长与发抒,使个人—集体间形成更为有机、平衡的关系状态,是合作化加速推进过程中在处理物质生产和组织管理方面矛盾的同时,越来越需要妥善处理的。该作品引发我们思考:如果作品所正面呈现的公—私良性关系状态在现实中无法切实开展出来,可能会产生怎样的结果?

  这又核心关涉着对于农民与农村社会的理解。在作品中,天祥娘在解放前“偷”地主的粮食瓜果,一方面被叙述为因农民劳动成果被地主不正当的剥夺,因此这种行为可被视为弱者为维护自身基本生活权益所进行的朴素斗争。作品同时揭示了另一方面内容:

  ······(天祥)脑子里翻来覆去,想着过去,村里谁家庄稼也被人偷过,也有不少家偷过别人庄稼。本来都是种那十亩八亩薄地,除了地主外,谁家粮食也不够吃,捞摸点儿总宽绰点儿!他想起来就连他二伯那样正派的人,解放前也偷过人家的谷子,他爹还碰见过,也没吭。可是现在他爹见这事儿却发这样大的脾气;想到这里,他脑子糊涂起来了[10:70-71]。

  这段描写出现在《长江文艺》1954年第10期的版本中(转载自当年《河南日报》),但在1955年的版本中被删去。而天祥“谁家粮食也不够吃,捞摸点儿总宽绰点儿”的理解,天祥二伯“那样正派的人”也会偷人家东西的行为及天祥爹对兄弟的反应,显然表明李準起初意图表现过去时代村民“偷”的行为,一定程度上越出了传统“理”的范围,显示了心理、道德感与自尊被扭曲的状态。结合其后天祥依然护母和大家对天祥的态度,这一段情节更显现出,李準试图表现天祥娘扭曲的心理行为来自过去历史的烙印,且这烙印很深,在新时代也不容易被祛除。

  天祥经父亲的教育开始体会到,新的集体果实是大家共同的心血和劳动创造,因此个人没有权力拿集体一分一毫。而这一环节不可忽略的一个层次是,孟广泰老人说到“不能拿集体一分一毫”时,不仅强调了国家,还说明新的集体是为了大家,国家、集体的要求最终是为了农民生活得越来越好,这实际构成了他集体观的一个基础。这一意识也对应于作品中对天祥娘的处理:

  一方面,天祥娘计较物质利益、偷拿合作社的东西,说明她遗留着过去扭曲的心理意识,距离新的集体意识、集体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

  另一方面,作品有关公社分配、管理方面的铺叙也暗示,天祥娘生怕吃亏、担心分配不公、占社便宜的行为心理,也与国家过度控制农民生活物品、生产资料直接相关。

  日常生活与物质方面的过度管控,可能对农民的自我感受、生活感受、集体感受造成重要影响,同时事关个体—集体关系、国家—社会关系状态。对此,李準完成于1957年3月的作品《冬天的故事》中有正面、尖锐的思考。

  李準有关孟广泰老人和儿子对集体的感受、认识和情感的表现,还潜含着作为基底的层次,即新民主主义时期深厚的“人民共和”感。在天祥内心痛苦、离家来到麦场和父子谈心这一关键段落中,对人的描写笔调轻柔、和缓、蕴有朴实而深厚的情感,对景物的描写也透出令人难忘的静谧、舒展与安实感。这种舒展的、个人身心在新的历史中获得安放的感受深深植根于李準此阶段的表达(如《农忙五月天》《散会路上》等作品,下文还将论及)。这样的深层意识、感受使李準对合作化、农民、生活、集体的认识怀抱很深的信任与殷切的期待。

  这部作品还触及集体和家庭如何认识、对待有所差异的个人的主题。孟广泰一家人性格、意识状态有所不同。孟广泰在积极参与社事务的过程中性格变得开朗,有很强的公意识、爱社如家,是有威望的劳动模范;儿子天祥性格内向,劳动好,但不属于政治上的“积极分子”;天祥娘思想意识落后,计较、贪图公家便宜。而在作者的表现中,孟广泰一家彼此关爱,家庭氛围温暖和美。“公”意识最强的孟广泰对儿子既严格又慈爱,向集体坦诚说出儿子过错的同时殷切鼓励儿子改过;对老伴既批评教育又体贴,看到老伴转变“又惊又喜”。儿子敬重父亲、将父亲作为自己的榜样,同时深爱母亲,不因母亲思想行为落后而嫌弃她,而是以代母亲承担错误的方式帮助她转变。

  天祥这一角色值得特别分析。他不善言谈、政治意识不那么强,但忠厚善良,老实本分,劳动好,有朴素的公心(“劳动上做活很踏实”“叫干啥干啥,没说过一句怪话”)。天祥知道应该对社坦白,在模范会上鼓起勇气向大家检讨自己,但不仅在社里而且在家人(父亲、媳妇)面前都没有说出实情。作品暗示,天祥这样做不仅出于对母亲的感恩之心,更因为他很深地体会到母亲曾经被羞辱的经历(被地主当众责骂惩罚),不忍心看到她再被众人指责,想在新社会里保护她的自尊。作者的处理让我们体会到,天祥的善良忠厚包含的伦理、道德意识,有传统的孝亲观念,同时包含着对乡村底层弱者历史创痛的理解与同情。在乡村中,天祥这类性格的人可能不会对新的观念、实践迅速反应,但他们有着传统自耕农的重要品质:待人宽厚、包容、勤劳、本分。李準认识到这样的人是构成乡村社会的重要基础,经过引导培养能够也理应成为互助合作的中坚力量。

  如何在家、合作组、互助社、乡村这些不同的社会空间里,妥善对待和安置能力素质与性格、意识状态、敏感与接受程度有所差别的人,如何能够更为有效地将不同的人结构进新的共同体,怎样促成集体中人们的良性关系,是伴随合作化运动的发展越来越凸显的问题。这部作品通过家庭空间触及这些问题,同时探讨家庭如何更好地应对合作化加速过程中带来的新的变化和挑战。

  03

  在情感、心意的感通连带中朝向

  新的“集体”:东英的努力

  关联于如何建构良性公私关系的思考,李準此阶段写作触及的重要问题还有个人与集体的连通路径与集体形成方式。

  李準此阶段作品有关“新人”的塑造呼应着这一主题。其中,孟广泰老头、存厚老头(《雨》)[11]、郑德明(《冰化雪消》)等角色是老年人中的新人代表,他们具有大公无私、爱社如家的品质。李準注重表现互助合作的参与经历激发起这些年长者的主人公精神,促成他们性格、精神状态的变化,也使他们的情感状态更为细腻、饱满,更善于理解体贴他人,更加关爱年轻人。李準笔下年轻的新人富于朝气、善于学习,既有对家人的深情,也有对集体的强烈责任心和公心。他们善良、温厚、聪敏、灵透,懂得人情事理,善于洞察体贴各种人,有很强的亲和力。这些年轻人还常被表现为在家庭、合作社中穿针引线、化解矛盾,发挥着增强人际间的沟通和集体凝聚力的重要作用。其中,青年女性的形象尤为突出。《婆婆与媳妇》(1953年)中的媳妇、《不能走那条路》中的秀兰、《白杨树》中的凤英、《林业委员》中的青年劳模沈玉凤、《散会路上》的新媳妇秀芳、《农忙五月天》的周东英、《冰化雪消》中的秀芝,都让人印象深刻。

  积极投入集体事务、有高度责任心、开朗而富于朝气,是当时文学作品中新人的普遍面貌。而李準笔下新人的品质和能力不仅呼应于当时政策通常要求的方面,还特别包括如何认识乡村社会,如何与不同的人达成有效的沟通乃至形成连带关系,以及这些能力对个人—集体关系、集体中人际关系和人们状态的作用。

  李準完成于1955年7月的《农忙五月天》呈现出有关上述主题的思考。政府当年鼓励合作组织兴办农忙时节托儿所,基本思路在调动组织乡村年老力弱的妇女看护小孩,使青壮年妇女摆脱家务、加入田间劳动,增加互助组织的生产力。作品描写青年团员周东英克服种种困难,迅速成功地组织起托儿所,特别表现她在工作中与不同人互动、带动周边人的过程。

吴君琪作品:农忙托儿所|图片来源:网络

  作者赋予这位年轻姑娘相当全面的工作能力。为筹办托儿所,东英走访村里多名妇女调查情况,考察适合的办所地点与卫生条件,在大家普遍不理解托儿所这一新的组织和在前一年试办不那么成功的情况下,争取社干部与社员的支持,物色保育员,向大家了解已有经验和面临的问题。托儿所办起来后,东英逐家动员妈妈们打消顾虑,送孩子进托儿所,并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关心和带动其他保育员,积极探索育儿方法,最终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有高度的责任心与奉献精神,行动力和带动力强,善于了解群众具体情况,有较好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是当年新闻报道、政府的经验总结和文学作品的表述中有关先进者的主要品质和能力。李準的观察与理解呈现出更多层面。在《农忙五月天》中,东英非常突出的能力,还在于这个年轻人不但懂得合作事务推动要求于群众的“事理”,而且能够体贴她所在乡村社会的“人情”,善于感知沟通的氛围、场合、情境与契机,并在深入体察对象的基础上,努力针对不同对象运用不同的工作方法。

  例如,社长张满喜原本轻视妇女工作,认识不到农忙托儿所的意义,东英一再努力和他沟通,寻找契机打通他的认识,在满喜转变态度后,又不失时机地敦促他落实具体工作。又如,在社委会上,年轻的东英懂得耐心倾听大家的议论:“哪怕人家有意见,她也很高兴地听着,因为不管怎么样,总比没有人理这件事强得多。”[13:121]待大家的讨论出现适当契机(男社员们议论夏收劳动力紧张)时,东英抓住时机说明农忙托儿所可对生产起到切实帮助,并例举村中妇女有劳动积极性和劳动能力,以确证计划的可行性。再如,去比较娇气、回避劳动的吴秀梅家做动员时,东英灵敏地领会到秀梅婆婆同样的意见,和老人相互帮衬着推动秀梅,使得自己的劝说不那么生硬,并借老人的合力所形成的谈话中的“势”,使秀梅不好意思推却[13:131]。这些沟通过程的细节看似不起眼,但如果缺乏这些层面的意识与能力,单纯依靠观念上正确的“说理”和上级的倡导,“农忙托儿所”这样一个在东英所在村子缺乏接受基础且初次尝试效果不好的新生事物,就很难获得切实的起步。这一环节的表现也显示了李準从《不能走那条路》即自觉表现出的一个理解:很多情况下,农民对新事物、新的观念价值的接受,不仅关乎实际利益的考量,还与沟通互动和行动展开过程的“情”、“势”、氛围、公共舆论等因素紧密相关。

  托儿所这一新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要想在乡村切实落地,还核心关联于组织推动者能否具体、有效地认识乡村社会和体察其中不同人的状态。在作品中,东英所互动的妇女王大凤、雷桂花、吴秀梅、华二奶和“木三家”等,家庭境况、性格、意识、能力等都有所不同,东英之所以能较为成功地展开沟通和组织工作,很大程度上缘于她能够针对这些妇女各自的性格、不同方面的需求和对她们在公共事务参与过程中意识、心理、情感状态的细腻体察来一步步展开工作。

  比如,华二奶是乡村中的孤寡老人,劳动能力弱,生活状况比较困难,当然特别在意工分和收入;寡居的经历和本身的性格,使她对儿童的态度比较淡漠,同时缺乏育儿的方法,又因被村人说闲话而更不愿意做保育员。东英一方面针对老人在物质、生活方面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考虑让老人避免陷入村民的闲话和议论,承诺华二奶在看孩子的同时可以看护自家杏树、淘气不好带的孩子不让老人带、避免村人说闲话、重活由东英和其他年轻人做,并在后来切实遵守了这些承诺。这些处理让读者看到,东英能够正视华二奶这样的乡村寡居妇女的实际生活困难,同时照顾到老人在乡村社会的自尊、脸面,依据个人的特定能力、具体情况和托儿所的工作内容,来妥善安排华二奶的工作。东英的安排使老人既可做托儿所的工作,又可看护自家门前的杏树,也体现出她不是以教条的方式来理解“公”和“私”。

  东英和吴秀梅、王大凤的互动让读者看到,东英对人情的体察和她互动的意识、方式不仅出于使托儿所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还透露着对于他人的一些感受和理解意识。比如,吴秀梅丈夫在城里百货公司当会计,生活条件优越,她的生活习惯、观念和一般农村媳妇不同,爱打扮,干活怕脏怕累。东英动员她时除了讲道理,还说到托儿所的热闹:“一群小孩子闹着玩着,比你一个人在家里还强。”也即,东英从年轻人呆在家里心情寂寞、生活无味的角度来劝说秀梅,而不是只从合作社生产需要的角度看待托儿所的工作。吴秀梅加入工作的第一天,东英没有像雷桂花那样直接批评吴秀梅不干脏活,而是在下班后主动关心她,“来来回回”地把托儿所的工作和她丈夫的工作以及社与国家的建设联系在一起,引导她体会自己工作的意义,并说“谁都是加着劲干,咱也不能落后啊”。这样的沟通过程使吴秀梅心情好转,同时开始正视自己的娇气。作品还写到,看到吴秀梅裤子弄脏了、肩头磨破了,东英“有点怜惜她,可是又觉得有点好笑”[13:136]。与雷桂花不同,东英没有以自己的标准看待吴秀梅,而是既从秀梅的角度体会她的感受、关心她,又很注意照顾她的情面和自尊心,通过她所亲近的人来引导、教育她。东英抢着干苦活,待人宽厚体贴,这使缺乏与他人互动的经验并对保育员工作有畏难心理的吴秀梅在心理感受上好了许多,也使这个不习惯于从自己之外角度来感受、考虑问题的年轻人,开启了对身边同伴的感受、参照意识。

  上述意识敏感与能力的培养过程,又不断锻炼、塑造着实践者的主体状态。东英与社长满喜互动过程的细节也耐人寻味。满喜转变认识支持办托儿所,东英起初不放心,当看到满喜主动做好工作,东英转而在心里由衷夸赞说:“人家当社长也只能做到这样吧!”[12]这表明,东英的敏感灵透,也一定程度上源于她能够不持成见,积极体会他人、向他人学习,同时不断自我反观的意识与习惯。这样的感觉、意识方式能帮助东英对他人和外界保持敏感、开放的感知状态,也使她的感受、认识能力经由与他人的互动过程而不断获得锻炼。因而,东英的灵透和她饱满、盈润的状态,不应被视为这一人物具理想性的天然性格。这样的塑造促使我们思考:先进者该以怎样的态度面对社会,如何更好地认识社会、与社会互动。

  一方面,东英在对集体事务的热诚投入和不断遇到困难、积极克服困难的过程中,保持着健康、清新向上而平衡的状态。东英对周围人的具体认识,帮助她更加正确地认识、评估自己在工作中遭遇的困难,促使她积极向他人学习,同时不断反观、调整自己。另一方面,在对他人的体察、感通基于更好完成社的任务和使大家更好、真诚带动他人的意识前提下,这些努力更能帮助东英在与他人的互动过程中突破自我中心的意识方式。而翻转视角感受、进入他人的努力,有助于当事人在工作情境中从更高视角审视自己和互动的对方,将自我、他人同时予以相对化的观察与认识。这些都有助于一个人在与他人的互动过程和“为公”的投入过程中保持健康、活力状态。李準所描写的东英与周围人互动过程的上述层次与东英的主体状态,可引发读者在今天思考:携带着对他人的尊重、体贴意识展开的对他人的认识努力,是不是能相当程度上防止自己有关他人的理解走向教条化和窄化?什么样的自我意识、他人意识可对群体、组织和其中的个人产生更具建设性的培力效用?

  在如何认识社会的问题方面,这部作品揭示出另一问题:一个人何以能够在为他人、集体积极付出的同时保持饱满充实的个人状态,同时获得有效的自我成长?这又同时带出有关集体的形成路径和如何建构良性个人—集体关系问题。

  在作者笔下,东英对人、自然、农事非常“灵”,这不同方面的敏感、灵动、体贴并且是贯通的。东英又时常犯“傻”:干活不知道惜力,为他人着想时常常顾不到自己。很多时候,这样的“傻”不仅出于责任心、集体意识,还出于“看不得”“不忍心”。看到孩子们闹成一团、拉屎撒尿,东英不像华二奶那样“老不急”,“急忙······拿起布块就去帮忙收拾”;看到孩子们衣服“脏得不像样子”,东英觉得如果不管“心里实在不对劲”,没法“叫妈妈们在地里安心”;见孩子们哭闹,东英觉得不抱哄孩子“对不起”妈妈们。这些都显露出东英对身边同伴、对村中妇女“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的方式。东英的敏感、体贴使她内心更能自觉体会对方的境况与感受,使她常常因为“不忍心”而帮助他人、忘我投入。很大程度上,帮助他人和为集体的意识对东英不是“观念”上的行为准则,而是内化到她的感受、她对他人的敏感之中,强化着她对人不由自主的体贴。与此同时,东英以自己的投入有效带动起身边的保育员,同时在“人心换人心”的心理行为意识下,和妈妈们形成情意连带关系,促成大家对幼儿园的认可以及对生产的更积极投入。

  这些促使我们思考,东英为他人、集体的投入状态是如何培养出来的?观念层面的教育引导、身边榜样的示范可能发挥重要作用,作品则更侧重表现这样的主体状态和她经由与人互动产生连带关系的过程所不断增强的敏感、体贴能力,有很深的关联。值得注意的是,在李準此阶段和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作品中,他在更多情况下赋予了女性角色这样的意识、能力,有意让女性承担这一核心的功能。

  这部作品还特别表现出村民对托儿所和她工作态度的变化与对东英工作的肯认、回馈,构成东英继续努力工作的重要动力,并为她身心、情感的饱满提供着国家号召与观念价值引导所不能达致的支点作用。托儿所办起来的第一天,大凤来找东英探问情况,不仅不体谅东英和同伴们的辛苦,还认为托儿所活轻、应减少工分。东英气愤不平,和大凤说理后忍不住想去找社长满喜理论。当听到满喜和大家背地里对她工作的肯定评价时,东英“忽然觉得自己的眼睛湿了”,自问“哎呀,这是干什么?”第二天主动去大凤家动员她送孩子入托。故事尾声,经过东英和同伴们的努力,托儿所的生活对孩子们有了吸引力,孩子们对东英像对自己的妈妈一样亲,妈妈们也深受感动,大凤改变态度,夸赞东英可以“当个总妈妈”[13:138-139,145]。对于有很强的人心感通能力和情感体验能力、深深触动于母子情感的东英,这无疑是甜蜜的报偿。

  这样的个人—集体关系路径,会对集体中的个人产生怎样的影响?在作品中,东英以耐心互动、建立连带的方式,有效带动人们朝向她所期待的方向改变。大家的理解、肯定和情感层面的回馈,使东英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更深确认自己投入的价值和意义,促使她更积极地反思自己,并能够以提升的意识境界对待工作和他人[14]。好的集体氛围和经过努力与人们搭建起来的信任、连带关系使东英的主体状态更加充实、饱满,使这个敏感灵秀的姑娘渴望触碰、感通于更多的人心。因此,她对集体的投入和对自我的要求就不是单向的付出和苦行僧式的奉献。在为大家的同时,东英也更好地安放了自己。同时,在妇女下地生产取得积极成效等背景下,经由东英的工作意识和“以心换心”的方式所展开的互动,也使得托儿所对村民不再是来自上级的隔膜的“任务”,而逐渐成为人们善意地观察、参与的新事物。

  这样的集体形成路径和经由此路径开展出来的集体—个人关系,可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在当年国家的宣教与先进者的经验表述中最具典型性的概括便是“大公无私”,但何谓“无私”,人可以真的“无私”吗?什么样的“公”能让人在“一心为公”的同时更好地安放自身?在具体的历史、社会条件下,个人为集体、组织的投入以什么因素为支点?怎样的集体形成路径和个人—集体关系更具长久建设性效力?“公”与“私”是否需要以及如何才能形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从而使个人在投入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同时获得健康、平衡的主体状态和主体的充实、成长?

  东英和她的同伴们经由互动努力,获得大家的正向反馈,使为合作事业奉献的“应该”和抽象的“公”对她们而言变为具体、切实的身心愉悦与充实,进而使她们愿意更积极地投入工作。试想,如果仅有相对抽象的集体观念而没有人与人的互动带来的经验感受,是否足以支撑东英和同伴们对工作的饱满投入?而对集体和身边他人感受认识上的抽象与教条,将对个人—集体、公—私关系在认识与实践层面带来怎样的影响与后果?这是《孟广泰老头》和《农忙五月天》两部作品背后隐含的重要议题。李準创作于1957年的《冬天的故事》,则探讨在新的条件下这些关系一旦出现问题所引发的多方面现实后果。

  上述观察,也为我们思考在“阶级”、经济视角之外,改造者对农民意识状态、身心感受、心理、情感、价值状态的细腻把握,改造者的实践介入、互动方式,个人与集体的形成路径等因素的社会意义:在生产、分配方面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这些因素的配合可发挥怎样的作用。李準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文学创作围绕上述问题所打开的观察层次,为我们在今天思考如何研读当年相关历史文献和历史表述,进而重新审视当年合作化进程的真实历史经验,提供了可贵线索。

  注释与参考文献:

  [1]依照时间顺序,这些作品基本包括李準在1954年创作的《雨》《林业委员》《孟广泰老头》《陈桥渡口》和1955年1-7月创作的《散会路上》、《在大风雪里》、《摸鱼》(又名《小黑》)、《冰化雪消》与《农忙五月天》。

  [2]中央批转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报告[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1949-1957)[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

  [3]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1949-1957)[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

  [4]李準.孟广泰老头[A].李準.不能走那条路[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55.

  [5]在村劳模选举会上,天祥在没有准备的前提下向大家表白:“我对不起咱社,我也对不起咱社里老少爷们。”李準:《孟广泰老头》,载李準:《不能走那条路》,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55年,第57页。

  [6]李準说孟广泰老头的原型来自他“在农村碰到过很多爱社如家、大公无私的老贫民”。其中一位是有着众多爱社事迹的“老饲养员”;其他两个角色的构思来自他听到的两件事:“一个年轻的饲养员偷了一块豆饼,拿到家里喂猪,这个事情被别人揭发了”;“……一个老婆私自把社里一把茶壶和一张镰藏起来,后来经过教育在大会上也坦白了出来”[李準:《从生活中提炼》,载卜仲康编:《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资料李準专集》,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8页]。他将这三个人物结构在家庭关系中,并为后两位人物构思了不同于人物原型现实情况的转变方式。

  [7]如1954年底山西长治地区报告说,在快速建社过程中出现干部利用控制生活品、农具等方式“强迫群众入社”(供销社克扣单干户的油,不卖单干户新农具等)、重社轻组(干部“只注意交流办社经验,不注意交流互助组经验,有的认为办组麻烦,不如早办社”)以及老社、新社恶性竞争(“老社由于历年来积累了一部分公积金和公有财产,……怕困难户和新社员进来沾了光。有的社对互助组不是带领、帮助前进的态度,而是错误的搞好自己、比垮互助组的态度”)等现象。中共长治地委:《长治地委关于当前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中存在的几个问题的报告》,1954年2月2日,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1949-1957)》,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第244、245页。

  [8]长治专区1951年试办合作社的经验报告提到农民入社心理:有人抱着积极、试探又有些盲目的心理(“人家说好,组里人都入,我也入”);有人抱着“赶时髦”心理,认为“反正要走这条路,早走早光荣”;也有农民怕被人说落后,怕被“孤立出去”。山西省人民政府长治专署:《山西省长治专区一九五一年试办十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绩与经验》,1952年5月,《农业生产合作社参考资料》第一集,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农政司编印,转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1949-1957)》,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第89页。

  [9]邓子恢1955年3月指出,农村中老中农和新中农群体在老区人口中占80%,在新区中占60%-70%,再次强调公平处理土地、大牲畜、农具等生产资料的意义,指出要引导贫农、中农“根据双方互利的原则相互让步”,“向贫农讲清楚”“‘合则两利,离则两伤’的道理”,“对中农的眼前利益应主动予以照顾”,同时说明富裕中农也算新中农,可以依靠。他还指出合作社干部队伍严重短缺,1955年“……好多地方,一个区只有三五人可以办合作社,每人管三四十个,确实抓不过来”。邓子恢:《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发言》,1955年3月21日,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1949-1957)》,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第300-307页。

  [10]李準.孟广泰老头[J].长江文艺,1954,(10).

  [11]《雨》的主人公张存厚老头在合作社负责喂牲口,对牲口非常有感情,暴雨天冲出家去半路接社里拉煤的车和牲口。存厚老头对社的责任意识和感情也包含他和牲口结下的感情(“想着这些牲口平素闻着他的手那个亲热劲,由不得眼睛潮湿了。”引文见李準:《雨》,载李準等著:《不能走那条路》,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55年,第62页)。

  [12]“第二天。天刚亮,东英就去找满喜,恐怕他再把昨天说的忘了。……(按:东英走进还没有开张的托儿所,看到满喜已经把房子打扫干净,还搬来了自家的大水缸和两把新扫帚,心想:)‘人家当社长也只能做到这样吧!’东英向自己说了一句,笑了。”李準:《农忙五月天》,载李準等著:《农忙五月天》(小说集),北京:通俗读物出版社,1956年,第122页。

  [13]李準.农忙五月天[A].李準等.农忙五月天[M].北京:通俗读物出版社,1956.

  —未完待续

  图文来源:公众号“妇女研究论丛”,原文发表在《妇女研究论丛》2022年第1期

  原标题:“新与旧、公与私、理与时、情与势”中的人——试探李准1954-1955年(合作化高潮前)的小说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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