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长运:为什么要制定《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

2020-03-08 8078 4
作者: 蔡长运 来源: 红歌会网

  这几天司法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据说微博上的点击量已经达十几亿。为什么一个征求意见的《条例》会引起民意如此强烈的反对呢?关于这个《条例》很多学者写了很多的文章,但大多谈的都是枝节问题。下面我想谈谈这个《条例》的根本性的问题。即,为什么要制定《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

  在这个《条例》的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一条中讲:“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管理,保障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以下称永久居留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也就是说,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开放”。

  那“开放”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开放”是我们国家的奋斗目标呢?还是我国人民安居乐业、繁衍生息的手段呢?如果“开放”是目标,那这个目标又是个什么样子呢?如果“开放”是手段,那以“开放为手段所要达的目标又是什么呢?

  一、“开放”只能是手段,不能是目的!

  十九大报告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不正是告诉我们房子只是人们生活的手段(工具),而不是生活的目的。同样,“开放”只能是手段,不能做为目的!“开放”的目的应该是为人民服务!“开放”应该是用来为我国的十三亿人的安居乐业、繁衍生息服务!为中华民族的子子孙孙能在这块土地上和平地、自由地、幸福地劳动、生活、奋斗服务!

  “开放”与“不开放”是相对的。任何事物既要有“开放”,又一定要有“不开放”;任何事物不开放才是他的常态!只有守住常态,这个事物才能存活;只有好好地活着才能有机会在这个常态之中滋生出、孕育出变革(改革)、吐旧纳新(开放)……比如一个人,先要确保有不“开放”的健康的神经系统、血液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排泄系、呼吸系统、免疫系统……然后才可能有“开放”的机会——用鼻子呼吸、用嘴巴吃东、用肛门排大便、用尿道口拉尿……到了完全不“开放”,人就死了。到了完全“开放”——肚皮切开、胸腔剖开、头盖骨掀开……人也死了。

  二、国家的开放一定是要在自立自强的基础上适度的开放。

  任何事物都是自然历史的产物;任何事物都得靠自立自强走完自己生命的历程。一个国家要在地球上生存,一定得靠自立自强。不能以别人做为自己的生存的基础;也不能让自己成为别人的生存的基础;更不能把自己变成别人的附庸。只有在整个国家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之上,才有可能平等地与各国人民和平地交流、学习;互通贸易、互通有无;才能有健康的、适度的、合理的开放。如果,“开放”是想去欺负别人,那对别国人民是伤害;对本国人民也是不负责任。如果“开放”是想让自己任人欺侮,那对本国人民是犯罪;最后也会害了别国的人民。这两种行为最终都将会伤害全世界的人们,也将会断送世界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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