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富强:出台对“台独”顽固分子的依法惩戒措施意味着什么?
惩戒“台独”顽固分子措施出台,统一的那一天还远吗?
各位,今天我要给大家一个好消息。国内各大网站11月5日发布了一条堪称超级简练的消息,没有任何场景描述,没有任何评论阐述,只有一问一答。每当这种超级简练的新闻出现的时候,那就是令人想象空间与现实空间最大的事件将要发生。我们先来一字不漏地分享一下新闻。
11月5日,国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问:有媒体报道称,大陆方面正在研究针对“台独”顽固分子的惩戒措施,请问是否属实?
发言人朱凤莲回答说:
一段时期以来,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等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极力煽动两岸对立、恶意攻击诬蔑大陆、谋“独”言行恶劣、勾连外部势力分裂国家,严重破坏两岸关系,严重危害台海和平稳定,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大陆方面依法对清单在列的上述“台独”顽固分子实施惩戒,禁止其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以及采取其它必要的惩戒措施。
我们正告此类“台独”顽固分子,凡是数典忘祖、背叛祖国、分裂国家的人,从来没有好下场,必将遭到人民的唾弃和历史的审判。大陆方面将依法对“台独”顽固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终身有效。
从这条新闻里,我们读懂了什么?我们不妨先来就事论事,然后再说说这个答记者问告诉了我们什么。
第一,建立了黑名单库。已经把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等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列入未来将要惩戒的目录。并将他们的家人也列入黑名单目录,扩展了惩治人员范围,增强法律的威慑性。
第二,明确了两种性质的具体惩戒办法。第一种是行政惩戒。也就是禁止其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第二种是刑事处罚。将对列入黑名单的“台独”顽固分子本人进行终身追责,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是要对他们依法惩处,这些人将面临牢狱之灾。终身追责的意思,那就意味着,即便到时候他们藏匿起来了甚至逃到国外去了,中国也要对他们进行全球通缉。
好了,我刚才说了几个字:“到时候”,这才是重点。那“到时候”意味着什么呢?那就是两岸统一行动期间,直至实现统一之时。
国内各大媒体如此简短地报道了国台办的这个简短的新闻内容,一点都不加以论述和分析阐述,那就说明事很大了,网络上不是有句话叫做“字儿越少,事儿越大”么?越是不用多说,说明背景越是深厚。
我们现在来想一下两个问题:
第一个,终身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什么?首先要抓到人吧?那什么方式才能抓到人?如果是和平的方式实现统一,那应该不会抓人了吧?
第二个,不管是不是和平统一,这些人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其一。其二,如果他们有立功表现,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可以视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从宽处理。但仍旧还会面临刑事责任。
当国家出台这个专项法律的时候,说明了什么?离两岸统一的时候还远吗?我想不会太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