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传销调查:传销者回流严重 有人在公安局门口放哨
传销遣而不散治顽疾还需猛药
19岁的周成(化名)是幸运的,在被传销组织控制一天多后,就被民警解救出来。
今年8月26日,从深圳到北京接女网友的周成刚走出火车站,就被女网友和她的“朋友”接走。8月28日,当民警突查将周成和其他人都带回公安机关时,他才知道自己并不在北京,而是在河北省廊坊市的燕郊农村。
8月25日至8月30日,廊坊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集中行动,成功打掉一批传销窝点,公安机关对抓获的传销人员将进行身份甄别,针对不同情况予以进一步处理。
《法制日报》记者跟随廊坊警方行动发现,随着相关部门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传销组织的活动越来越隐蔽,刻意规避相关部门查处,并在“洗脑”过程中向传销参与人员专门灌输如何应付警方盘问、查处的方法、“话术”,给警方取证打击带来困难。
传销人员到公安机关门口放哨
村口的墙上、电线杆上到处张贴着“出租公寓”“独门独院”字样的招租广告;村里路面没有硬化,在雨后泥泞不堪,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房屋多为安有大铁门的平房院落,时不时有人从铁门后伸出脑袋张望……虽然毗邻北京,但位于廊坊燕郊经济开发区的翟家庄村完全是另一幅景象。
由于翟家庄村的落后,这里曾经一度成为传销组织的大本营,大批民房出租给传销人员生活、上课。廊坊公安机关持续对非法传销重拳出击,盘踞在这里的传销团伙大多被摧毁,但一些小规模的传销组织仍零星地出没在村中。
经过前期摸排,8月28日,廊坊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三河市公安局,对翟家庄村及其他地区传销组织进行突袭,仅在该村一处民宅内就当场控制传销人员60余人,周成就是其中的一个。
一个多月前,在深圳打工的周成从网上结识了黄某,黄某自称在北京做销售,两人感情不断升温,周成便邀请黄某前往深圳共同发展,黄某称需要周成来接她。8月26日下午,周成走出北京西站,看到的除了“女友”黄某,还有另外一个自称黄某朋友的女孩。
两位女孩带着周成坐地铁、倒公交、打出租,最后来到翟家庄村一处民宅,当手机被借故收走后,周成意识到自己被骗进了传销团伙。然而,当他看到院内有专人看守,“女友”黄某也丝毫没有和他逃走的意思,这个瘦弱的小伙一筹莫展。
三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吕宁告诉记者,相对于以前传销人员利用产品销售等拉拢下线的做法,现在他们“拉人头”的方法就是纯骗,将亲戚、朋友、同学用各种理由骗入传销组织,一些在读的高校学生就这样在暑假期间误入传销。
8月29日清晨,廊坊市广阳公安分局打掉一处传销组织课堂,当场控制40余名传销人员。此处课堂位于廊坊市郊尖塔镇一处临建厂房,距离大路有一公里距离,厂房外杂草丛生,屋内用水泥砖与木板搭建成简单的板凳。
“传销组织的警惕性越来越高,白天晚上都会安排放哨,并且化整为零,分散居住授课,隐蔽性越来越强。”广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黄江告诉记者,在传销人员上课时,安排专人在路口放哨,当民警赶到时,已经有部分传销人员四处逃窜,有的团伙还会专门在公安机关门口蹲守,只要看到民警集结就通知传销人员撤离,这给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带来很大困难。
应对民警盘查成为“洗脑”必修
周成被解救后,一再向警方表示感谢,询问自己能何时离开,而骗他来的黄某却神情自若,被问及骗周成的详细细节时一语不发。
记者看到,此次廊坊警方查获控制的传销人员大多为20岁左右的年轻男女,被控制后表情迷茫呆滞,被询问时都表示自己被某某叫来玩,但某某现在不在此处,自己只是来了两三天,对传销情况一概不知。
“这些都是传销组织事先教授过的,不要指望从他们口中顺利得知传销组织的实际情况。”黄江介绍,现在传销组织对人员进行“洗脑”的第一课就是如何应对公安机关查处,这些参与人员回答警方盘问的内容基本一致,完全是提前准备好的说辞。
在广阳公安分局,传销人员金某告诉民警,自己在长春某高校上学,毕业后在四川一家公司工作,被好友叫来散心,来了两天后就找不到好友了,手机、身份证、银行卡也被收走,自己无奈只能“坐以待毙”。然而,当民警询问其有无人身控制、为何不寻机逃走时,金某却无言以对。经民警查询,金某所说的长春高校、四川公司都是子虚乌有。当民警再次向其讲清法律责任后,金某才承认自己所述“有点夸张”。
在廊坊警方查获的一份传销组织培训资料上,写着一些寓言故事、传销人员的合作方式、传销人员的基本资料,以及“传销犯不犯法、为什么要吃大锅饭睡大地铺、是不是拉人头赚取利润”等关于该组织的13个问题,并对国家经济情况、未来经济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歪曲解答。
一份传销人员笔记的第一页赫然写着:“遭遇警察和媒体是我们必须经历的一道关卡,可以让我们增长见识。”接下来详细记录着遇到警察与记者时的沟通方式等内容。
广阳公安分局民警曾询问数十名传销人员,有谁愿意脱离传销组织回家,竟无人应答。“传销组织‘洗脑’之深,远超你我想象。”黄江说。
传销人员遣而不散回流严重
今年以来,廊坊市广阳公安分局共破获传销案件及传销案件引发的非法拘禁和诈骗案件19起,刑事拘留36人,行政拘留19人;捣毁传销窝点12个,遣散传销人员680余人。
“在相关案件中,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事拘留的,不足全部刑拘人员的三分之一。”黄江坦言,由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定罪所需证据要求高、取证难度大,加之传销人员刻意规避,使得公安机关侦办难度很大。
司法追究传销者的刑事责任有着严格要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廊坊警方在侦办传销案件过程中发现,目前传销组织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规避法律打击,有的化整为零、分散经营,并且经常更换寝室和“寝室长”,使得无法认定骨干人员;有的传销组织在人员达到30人后直接另起个名字,一个团伙用好几块“牌子”招摇撞骗。
即使是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量刑,目前的惩处仍显偏轻。有调研显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2017年30份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为案由的二审判决书中,全部涉案100人中仅14人因“情节严重”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更让办案民警苦恼的是,当前法律只追究传销组织、领导者刑事责任,对于没有触犯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罪名的传销组织骨干,往往只能按照《禁止传销条例》处以行政处罚;对于被“洗脑”的传销参与者,却没有有效的处理方式。
此次集中行动中被控制的传销人员,廊坊警方将对其身份进行甄别,查实其是否为传销团伙头目、骨干人员,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其余将交工商部门处理,一般为遣散。“很多传销参与者执迷不悟,被遣返后继续从事传销活动,有的被解救后出去打几天工,看着不挣钱再次投入传销。”黄江说。
因此,有专家认为,传销屡禁不止,究其原因,现行法律对打击传销的规定相对滞后、不完善,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对于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传销参与者,也要视其必要纳入法律矫治程序,给予严厉的思想教育,让他们真正悔过自新。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刘捷表示,由于现实情况中,以组织、领导传销罪追究传销人员的刑事责任很难,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清理取缔传销窝点、遣返人员,但遣而不散、回流现象严重,致使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得以死灰复燃。为此,刘捷建议,应在立法上对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加大对其行政处罚和刑罚惩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