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地方政府应该如何面对上访者?
暴力截访不是一个新话题。
数年前,安元鼎“黑监狱”事件就曾引发全国性的关注与热议,包括对于信访制度的集中讨论。
但是,近日《新京报》对上访者陈裕咸之死一案的披露则依然令人震惊。时隔多年,暴力截访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变得更隐蔽、分工更细致。
现在已经到了深刻反思的时候了,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我们确需深入研究和完善涉访问题的化解机制,将信访问题真正地全面地转入法治的轨道上。
这背后涉及的首要问题就是地方政府的心态:如何面对上访者?
对于上访者,其中确实有不少是蒙冤受辱,在当地讨不到公道而寄望于上级政府,但也不乏李雪莲式的执拗者。
解决不同类型矛盾的核心,就是基层政府是不是真的做到依法行政,各级法院是不是真正做到中立公正裁决。
可以设想,如果地方政府不是偏袒妄为,那很多矛盾就可以在基层得到化解。即便有少数民众有误解,坚持去上访,地方政府只要言行无亏,也完全没有必要暴力截访。
既然上访是制度赋予民众的权利,那就让他们去访,交由上级部门裁决。这也不失为最终化解矛盾的方式。相反,地方如果一味想着截访捂盖子,甚至有时候牺牲原则想要妥协换一时平静,反而可能引发更多的上访隐患。
当然,从基层政府的角度来说,他们可能也有不得已的“苦衷”。自己本身有错,会担心民众去上访,有时候自己没错,可能也担心民众去上访。
因为上访就意味着给上级政府制造麻烦,就可能被上级“怪罪”。过去的信访排名制度,其实也印证了这种担忧。不过早在2013年,国家信访局已经叫停上访排名制度,这说明更理性看待上访问题,政府内部还是有共识的。问题在于,这种体制内的共识应该让整个社会都感知到。
也就是说,不管上访的理由是什么、地点在哪里、动静有多大,最终的处理一定是要透明依法的。尽可能地把所有案件都纳入到司法的渠道中,通过司法解决,而不是营造上级政府一个批示就解决问题的氛围。下级政府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当然要问责,如果没有问题,也不能因为有上访问题就让他们背锅。
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这样各方才不会把上访神秘化、敏感化,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陈裕咸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本文首发于央视网《见识》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