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问责和调查!“深圳湾”环评造假案有了新进展

2020-04-19
作者: 记者 来源: 央视财经

  近日,深圳市政府官网上公示的一份环评报告,引发人们的关注:有市民发现,在这份为“深圳湾”航道疏浚而作的环境影响报告中,数十次出现了“湛江”等字眼,涉嫌抄袭造假。

  深圳湾航道疏浚项目环评报告抄袭造假

  经统计,这份“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出现“湛江”字眼的次数有35次,以及“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体现”等内容。

  据深圳湾航道疏浚项目的主管单位:深圳航道事务中心介绍,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深圳市拟对现有的深圳湾航道进行疏浚,将目前的300吨级航道拓展到千吨级,因此需要将航道加深约1.5米。

  深圳航道事务中心主任 郑晓峰:我们施工这个地方离红树林保护区还有7公里左右,是在保护区限制范围之内,这个限制范围施工就是要做环评,要经过批准才行。

  深圳航道事务中心通过招投标,确定由中交水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包括进行环评。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后,将环评这项工作分包给了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深圳航道事务中心主任 郑晓峰:专业分包给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来负责承担环评报告编写,是合法的,是允许的,技术专题的报告是可以分包的。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公布的调查过程显示,从2019年12月底,相关技术团队就开始投入工作。今年1月19日、3月3日和3月1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陆续将环评报告进行了3次挂网公示,在第3次公示期间,市民发现了环评报告存在抄袭的问题。

  深圳:启动相关调查 问题项目建设暂停

  目前,经这份环评报告的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自查,确认这份“深圳湾航道疏浚项目”的环评报告,存在抄袭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环评报告需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深圳航道事务中心表示,作为代建方,他们无权对第三方环评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审查,便将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环评报告直接上网公示。

  记者:他们公示的环评报告,你们没有检查过吗?

  深圳航道事务中心主任 郑晓峰:对它的真实性、科学性的审查权不在我们这里,是生态环境部主管部门去对它最终的报告进行审查。

  事件发生后,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连续发布通告,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并在最新的调查处理情况的说明通告中明确,认定涉事报告书部分内容,与研究所编写的《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定性分析部分相同或高度相似,确实存在抄袭。研究所已中止参与这一项目合同,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各级主管部门已介入调查,项目的建设工作也已暂停。

  而针对这一事件,在生态环境部4月15日召开的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事件暴露出抄袭、造假问题,性质十分恶劣,生态环境部已责成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目前省市联合调查组已完成对编制单位的调查取证,案件进入立案处罚阶段。

  记者:如果说这个项目要再重启,需要重新做环评吗?

  深圳航道事务中心主任 郑晓峰:肯定要重新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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