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14574条意见,公众建议明确小区车库车位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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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请简要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情况。
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答: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4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生物安全法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草案的议案等法律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等。
其中,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的法律案共3件。
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2019年6月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和12月第十五次会议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特别是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过程中医疗废物的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措施。三是完善有关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方面的规定。四是加大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的治理力度。五是明确有关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的基本要求。六是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保障。七是加大惩处力度,完善法律责任。
关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019年8月,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宪法法律委、法工委与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共同研究,根据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重点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处理好本法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的关系,维持目前政务处分和处分“并行”的格局。二是处理好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的关系,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以利于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三是完善政务处分程序,保障政务处分的公正性。
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关于政务处分与处分的关系。本法主要规范监察机关给予的政务处分,同时明确本法有关政务处分种类、适用、违法行为种类及处分适用于任免机关、单位给予的处分。二是增加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的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公职人员不受政务处分或者处分。三是完善政务处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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