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2人涉暴动罪被起诉
新华社香港5月14日电(记者苏万明)香港警方14日通报,就2019年8月29日晚在深水埗及11月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学附近发生的两场暴动,警方征询律政司意见后,先后以暴动罪等罪名立案起诉32人。
据介绍,两宗案件将分别于6月1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及5月1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审讯。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总督察卢嘉晋介绍,2019年8月29日晚,在深水埗警署附近,有大批示威者集结,对行人和交通造成阻碍,部分示威者还向警方投掷砖头等。多次劝谕和警告无效后,警方展开清场行动。当晚,警方现场拘捕了18人,包括14男4女,年龄13岁至41岁,涉暴动罪、非法聚集、藏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名。这18人将于2020年6月1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接受审讯。
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陆振中介绍,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学一带发生的暴动中,15人(年龄介于16岁至61岁)在警方驱散行动中被捕。警方经过进一步调查、收集证据,并征询律政司意见后,认为有足够证据,以暴动罪、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等罪名起诉14人。他们将于5月1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接受审讯。另一人还在拘捕当中。
警方介绍,去年修例风波以来,截至14日早晨,警方已拘捕8337人,其中1448人涉及暴动罪,581人已经被以暴动罪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