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修法明确禁止倒挂等损害国旗尊严行为

2020-08-08 2076 4
作者: 记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伤亡或者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下半旗致哀,也可以在部分地区或者特定场所下半旗致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8日在北京举行。国旗法修正草案、国徽法修正草案等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其中,国旗法修正草案规定不得倒挂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

  拟禁止倒挂等损害国旗尊严行为

  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共4件,包括国旗法修正草案及国徽法修正草案。

  根据国旗法修正草案,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产品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公民和组织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图案,应当遵守相关网络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尊严;不得倒挂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不得随意丢弃国旗;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各类国旗。

  国徽法修正草案进一步明确和限定国徽和国徽图案的使用范围,规定商标、产品外观设计、商业广告、日常用品和陈设布置等不得使用国徽和国徽图案。

  此外,国旗法修正草案还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伤亡或者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下半旗致哀,也可以在部分地区或者特定场所下半旗致哀”。同时,明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

  拟不再使用“收容教养”概念

  本次会议还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进行二次审议。二审稿拟增加规定: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

  什么是“专门教育”?

  修订草案二审稿指出,专门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

  为进一步畅通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渠道,修订草案二审稿拟增加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评估决定后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另外,修订草案二审稿还提出,不再使用“收容教养”这一概念,将有关措施纳入专门教育。对于未成年人有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拟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

  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也于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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