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光祖案宣判!74岁正部级,曾与刘志军一同被肃清流毒
已经74岁的正部级“老虎”盛光祖获刑15年!
12月12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对被告人盛光祖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
经审理查明:
2004年至2022年,被告人盛光祖利用担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党组书记、署长,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5666万余元。
2021年11月,盛光祖利用原担任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其间,盛光祖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714万余元。
鉴于盛光祖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全部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盛光祖出生于1949年4月,早年在原铁道部工作,曾任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政治部主任,副部长。
2000年4月,盛光祖调往海关总署,历任副署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署长。
2007年7月,盛光祖出任海关总署党组书记,成为正部长级官员。次年3月他同时担任海关总署署长。
2011年2月,盛光祖重回原铁道部,接替落马的刘志军,出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盛光祖是最后一任铁道部部长、第一任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铁路政企分开,不再保留铁道部,原铁道部的行政职责被划入交通运输部。同月,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盛光祖被任命为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016年11月,67岁的盛光祖被任命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7年10月,盛光祖仍以该身份参加活动,2018年时以“老领导”身份出席活动。
2022年3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称,盛光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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