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2025-02-10 193 0
作者: 严赋憬、魏玉坤 来源: 新华社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出台背景是什么?部署哪些任务?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答:国家高度重视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展,2009年以来陆续出台多项价格、财政、产业等支持性政策,截至2024年底,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40%以上,已超过煤电装机。

  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新能源上网电价实行固定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也没有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亟需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当前,新能源开发建设成本比早期大幅下降,各地电力市场快速发展、规则逐步完善,也为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创造了条件。

  问:改革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改革总体思路是,坚持市场化方向,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形成,配套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分类施策,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后,在结算环节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按机制电价结算。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问:为何要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答: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特别是光伏发电集中在午间,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后,午间电力供应大幅增加、价格明显降低,晚高峰电价较高时段又几乎没有发电出力,新能源实际可获得收入可能大幅波动,不利于其可持续发展。

  为此,经反复研究,通知提出在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的同时,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扣除差价。通过“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让企业有合理稳定的预期,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从国外情况看,新能源发展较好的国家通常采取类似做法。

  问:如何区分存量和增量分类施策?

  答:新能源具有固定投资成本占比大、变动成本占比小的特点,随着技术进步、造价持续降低,新老项目经营成本差异较大,需要平衡好新老项目关系。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通知提出在实施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时,区分存量和增量,分类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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