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2026-07-11
作者: 记者 来源: 商务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9号 公布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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