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拍摄军港机密被判无期,6人假冒僧人骗万余人

2024-04-15 620 0
作者: 李文滔 来源: 上游新闻

  为“捞偏门”挣快钱,四川眉山一男子被境外情报人员策反,为对方拍摄我国某港军事基地及军舰视频、照片,获取非法收入20余万元。2024年,该男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24年4月14日,在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四川公安公布6起涉国家安全典型案例。

  1.周某某等人违法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资助非法活动案

  2023年,四川省成都市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部门通过日常排查发现,周某某和丁某某违法接受未在境内登记备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资金,非法开办“某某之家”寄养各地儿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周某某和丁某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案例延伸:《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明知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临时活动未备案,与其合作的,或者接受其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其开展活动、进行项目活动资金收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李某间谍案

  2021年10月以来,眉山籍人员李某通过QQ寻找“捞偏门”挣快钱的方法,被境外情报人员策反,为对方拍摄我国某港军事基地及军舰视频、照片(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为6件机密级、3件秘密级),前后获取非法收入20余万元。2022年2月,眉山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该案。2024年1月8日,李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例延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间谍行为是指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3.黄某组织“多杰羌佛”渗透案

  2023年,四川省广元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境外宗教组织“多杰羌佛”非法渗透活动案件。侦查查明,2017年以来,黄某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多杰羌佛”指令,打着弘扬“佛教”旗号,伙同杨某、汤某某组建“正法网络书苑”,印刷非法宗教出版物12万余册,并在境内大肆发展信徒,传播渗透错误宗教思想。2023年11月13日,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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