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被泼开水女童收到恐吓信,家长发声

2024-11-14
作者: 於广强、满延坤 来源: 潇湘晨报

  记者 | 於广强 满延坤

  11月13日,“广东被泼开水女童”返校后在书包内发现恐吓信引发关注。

  据大河报,10月11日晚,女童父亲丘先生接女儿放学,并带她去买了个新书包。回家整理旧书包时,发现里面夹层中有一张纸,上面写着“还敢在抖音发你女儿追责视频,要你全家不好过。”丘先生立即报警,当地公安机关介入,父女二人配合做了笔录。

  11月13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丘先生,他介绍,孩子是9月29日受伤,10月2日该书包被带到医院,方便孩子学习。10月中旬转院后,书包一直放在家里。11月4日孩子返校上学,一直使用该书包,但没发现纸张。当时发现时,孩子看不懂上面的字,“我看到后,感觉很气愤。”

  丘先生介绍,事发后,孩子依旧在上学,“不想让这件事影响到她。”针对该纸张,学校没有给他回复。

  该纸张上说的“追责视频”是怎么回事?丘先生表示,女儿被泼开水受伤后,他便多次发短视频,希望向相关责任人追责。后来得知有关部门在调查追责,他就删除了一些追责视频。11月8日,他发视频表示,有关部门告诉他,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此事目前处理进展如何?11月13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乳城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不便透露。随后记者致电乳源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亦表示不便透露。

  据大河报,9月29日,广东韶关乳源乳城镇中心小学(乳源八一小学)一名一年级女生在学校打开水时,一名高年级男生称帮拧盖子,随后将开水泼向女生,致女生面部、胸口、大腿烫伤,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

  事发后,乳源县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伤者救治和事件调查。10月12日,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认定,男生李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事发时李某未满十四周岁,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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