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发布育儿补贴细则,3月1日之后生育“三孩”补贴10万元

2025-03-14 199 0
作者: 记者 来源: 红星新闻

  3月13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发布落实《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育儿补贴项目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卫健委了解到,该政策意在提振生育率,鼓励外来人口到呼市落户。发放育儿补贴的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已在“健康呼和浩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健康呼和浩特”截图

  ▲“健康呼和浩特”截图

  记者注意到,根据“细则”,发放金额及周期方面,生育一孩一次性发放育儿补贴10000元;生育二孩发放育儿补贴50000元,按照每年10000元发放,直至孩子5周岁;生育三孩及以上发放育儿补贴100000元,按照每年10000元发放,直至孩子10周岁。

  根据“细则”,享受补贴的条件包括: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2.2025年3月1日之后(含3月1日)合法生育的家庭;3.夫妻双方户籍地均为呼和浩特市或一方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在呼和浩特市居住、工作、生活,要求人、房、户一致,且新生儿首次落户在呼和浩特市。

  根据“细则”,孩次计算口径为:

  1.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一孩、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三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二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育儿补贴。

  2.孩次按夫妻(包括复婚)共同生育、合法收养的子女数合并计算,但以下情况均不计入子女数:(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2)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红星新闻记者 王语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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