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梅姨”若满75周岁是否适用死刑?律师解读:很大概率不会被判处死刑

2026-08-07
作者: 记者 来源: 九派新闻

AI摘要
  • "梅姨"真名谢家梅曝光,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环节
  • 《刑法》第49条第2款规定,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律师分析:拐卖儿童罪的致死后果多为间接结果,不属于"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法定破格情节
  • 多名律师认为"梅姨"案在法律框架内难以突破高龄豁免规则,很大概率不会判处死刑
本摘要由AI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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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曾引发全网关注的人贩子“梅姨”真名曝光。“梅姨”案中被拐儿童钟彬介绍,“梅姨”真实姓名叫谢家梅,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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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被拐儿童家属称,“梅姨”目前“年事已高”,已经是老年人,目前还不知道“梅姨”的准确年龄。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有网友提出疑问,若“梅姨”已年满75周岁,是否还适用死刑?

  针对此疑问,北京时间记者采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

  “梅姨”案原则上不适用死刑,无法突破高龄豁免规则。许浩认为,拐卖儿童罪的致死后果,大多为间接结果(被害人走失意外死亡、家属抑郁病逝等),并非行为人以暴力、折磨等特别残忍手段直接亲手致死;“梅姨”涉案行为核心为拐卖妇女、儿童,无证据显示其存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法定破格情节;即便案件情节极其恶劣、受害家庭众多、社会危害性极大,仍不符合75周岁人员死刑例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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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据荔枝新闻,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的王勐律师表示,《刑法》中49条第二款有规定,审判的时候,年龄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现在单纯说“梅姨”是拐卖绑架,通常是不会被认定为特别残忍的手段。所以在法律的框架内,它是很难突破的,有很大概率“梅姨”会不被判处死刑。

  一图看懂“梅姨”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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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叶知秋

  审核:凌山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北京时间、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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