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我国现阶段的“资本一般”
在当前对于资本问题的研究中,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资本的总公式”常被用来论证我国现阶段的资本。但笔者认为,这种方法是不尽妥当的。首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G—W—G'这个“资本的总公式”(德文Die allgemeine Formel des Kapitals),并不是从资本的全部运动中抽象出来的,更不是马克思为资本所下的“定义”。由于是直接在流通领域内表现出来的资本的总公式,它仅表示出资本价值增殖的外观,却没有揭示出资本价值增殖的秘密,而是包含了一个“总公式的矛盾”。这一矛盾在历史上是通过生产方式的一系列变革,在逻辑上是由于资本家在市场上找到了劳动力商品,在实践上是通过资本的生产过程特别是其中的价值增殖过程,才得以解决的。其次,这一公式不是从资本主义和前资本主义社会共有的资本运动中抽象出来的,相反,“为了认识货币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不必回顾资本产生的历史。这个历史每天都在我们眼前重演”。最后,由于这个公式与商人资本的运动公式相重合,如果只注重这个公式,就很容易忘掉产业资本而将其与商人资本的运动相混淆。然而,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商业资本不过是流通资本,而流通资本是资本的最初形式;资本在这种形式上还决不会成为生产的基础。”马克思还反复批评过,即使最优秀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往往会“把商业资本直接和产业资本混为一谈”。可见,即使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本,这个公式也不能反映资本更深层次的本质。
此外,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也曾提出过“资本一般”(德文Kapital im allgemeine)的概念。他是在考察资本的生产过程时,把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对立作为前提而提出的,是把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包含在内的、资本的一般规定。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这里作为必须同价值和货币相区别的关系来考察的资本,是资本一般,也就是把作为资本的价值同单纯作为价值或货币的价值区别开来的那些规定的总和。价值、货币、流通等等,价格等等,还有劳动等等也一样,都是前提。但是我们研究的既不是资本的某一特殊形式,也不是与其他各单个资本相区别的某一单个资本,等等。我们研究的是资本的产生过程。这种辩证的产生过程不过是产生资本的实际运动在观念上的表现。以后的关系应当看作是这一萌芽的发展。”不仅如此,马克思进一步提出了“资本本身”(原文Capital überhaupt和Capital als solchem)的概念,并指出:“按照资本的一般概念考察资本时,资本的一切要素是包含在资本中的。”他在关于资本问题的一份计划草稿中,还把现行《资本论》所包含的几乎所有的问题,都包含在作为一个大项的资本的“一般性”之中。这进一步说明,马克思所说的“资本的总公式”并不等同于“资本一般”和“资本本身”,因此也不能简单地套用在我国的各类资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