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浮桥一家18口被判刑,还有天理吗?
吉林私搭浮桥的事,这几天大家都在谈论。讲的是一名教师黄德义和亲友一起,总共花13万焊接了13条铁皮船,搭建成一个浮桥。因为是私人搭建,所以过路的路人根据车辆大小以及个人意愿收取1-10元不等的钱,没什么硬性规定,附近熟悉的村民过桥就不用给。
2014年搭建,2015年和2016年都向当地水利部门交了1万元罚款。2017年黄德义家觉得这桥也不赚钱,就不再继续向水利部门交罚款了。但水利部门找到正在上课的他,他只好借点钱,又把1万元罚款交了。
2018年,水利部门说这是“非法建桥”,黄德义一家就自己动手把桥拆了。
2019年,黄德义一家被当地公安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除了5岁的小孩,他家17名亲属全部被判刑……
我完全没看懂,这是因为“搭桥被判刑”,还是因为“拆桥被判刑”?
这事儿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我都只能说两个字:脸呢?
如果觉得有问题,那么就应该在他把桥搭好的那一年,直接要求他拆了。而不是让他每年交罚款。
既然让他每年交罚款,并且允许桥存在,那就说明合理了。否则收罚款就不合理。
如果他修桥涉嫌寻衅滋事,那么就需要在他修桥的时候抓他,而不是过了四五年他家把桥拆了再来抓。
既然他拆了桥才来抓他,那么说明修桥是合理的,请问每年的罚款是几个意思?
是不是无论从哪个角度,都看不明白这件事?
此事上了微博热搜、百度热搜包括知乎热搜,在知乎的提问里,最高点赞的回答只有一句话:看到“寻衅滋事”四个字,我就知道确实没有什么其他理由抓他了。
5000年文明历史上,自费修桥,从来都是大善举,怎么就成了恶行?此事能够引起舆论热议,说明群众们很在意,应当、也需要给出一个官方的回应,不要给“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增添素材。
当地振林村到河对岸只有3千米距离,有了黄德义家的浮桥,农民到对岸种地,走过去都来得及。
但如果没有这座浮桥,就只能绕行了。
绕多远呢?
开农用车3个多小时,来回近7个小时。
所以有人说,会不会拆桥后,村民告状,因此把人给抓了呢?
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但桥虽然是黄德义一家修的,赚不到钱还每年要交罚款,并且被举报“非法建桥”,他家拆掉也合情合理,否则不就成了冤大头?
所以这种举报,不太可能成为抓人的理由。
我在想,没有了浮桥如此不方便,当地政府为什么不自己修一个呢?黄德义一家凑一凑都能修的起,13万对于当地官方而言,应该算不了什么吧?如此利民的设施,还需要考虑什么。
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修这座桥,该申请多少经费。
本来这个经费申请起来问题不多,可现在不一样了,黄德义一家十几万就把事情干了,等于树立了价格标杆。
于是乎黄德义造成的影响出现了,2018年之后他家把桥拆掉,就再也修建不起来。领导们很尴尬,只吃苦不吃提成,这事儿没人愿意去干,肯定恨得牙痒痒。
车迟国里的三妖,并不像狮驼岭的大鹏鸟,“吃掉一城人”。甚至可以说,鹿力、虎力、羊力这三妖基本上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天怒人怨的事。相反,他们还求雨保佑一个地方风调雨顺。但大鹏鸟无事,三妖卒矣。
三妖的错,错就错在他们让人供奉,错就错在他们把和尚赶走,错就错在他们代表道家的势力……可问题是,你猴子打杀了3妖,自己又离开了车迟国,以后谁再帮他们风调雨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