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失效的寻衅滋事!

2023-08-18
作者: 有竹不倒 来源: 竹不倒公众号

  聊一个小新闻,有人可能觉得属于小事,我倒以为挺有“意思”。

  一个警察,喝完酒之后借着酒劲在前台索要“特殊服务”,新闻里没说这“特殊服务”具体是指哪方面,生理or经济。但是索要失败后,该警察竟然恼羞成怒对着工作人员用极其恶劣的言语,输出了近20分钟,并朝其脸上吐口水。

  警察用极其恶劣的言语侮辱他人这么久,本身就已经令人难以接受了。但视频中更离谱的是在骂完准备离开的时候,女店员报警并拦住他,反遭该警察搂抱并要“亲脸”,最后出警民警把他带离时,这家伙又在其脸上摸了一把。

  这一系列行为,按理说少不了一个“寻衅滋事“的处罚了吧?事实上,该警察的这些行为本身就属于寻衅滋事,否则该项罪名要了干嘛,专门装老百姓吗?

  然而结果是,行政处罚,拘留5天。

  李女士表示不服,自己被欺负了,对方只要在对方自己的地盘上,面壁思过5天?于是她直接把事情捅到当地纪委那里。

  我只能说,干得漂亮。知法犯法本应该罪加一等,现在倒好,罪加一等不可能,甚至还轻了几分。这种根本没有纪律的警察,他能为人民服务吗?这样的人穿上权力的伪装,只会干出欺辱群众的事,不开除留着过年?

  据我观察,一些靠着自己的本事,考上的人民警察,大部分都会本本分分的做事。因为他们的经历、学习、考试中都会时时刻刻提醒他们你是在服务,不是在当上帝。恰恰是那些靠着背景弄个铁饭碗的家伙,穿上警服就耀武扬威,完全一副天底下老子最大的举止状态。

  就拿此次新闻里的涉事民警来说,你们自己看嘛,48岁、高中文化……得,等下回应说是“辅警”或者“实习生”的理由已经有了。可说得难听点,高中文化、实习生你都说不过去。

  就算当过兵,也同样不是能当警察的理由。大家可以回想一下自己初中、高中毕业后去当兵的同学,有几个回来后当上警察了?反正我身边有一个,前两年在当保安,现在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我看了一下,事发时间是7月24日,星期四,工作日。按照当地晋中市的规定(基本上全国各地都这样),警察在工作日不准喝酒。

  好家伙,这人不仅酗酒,还借酒生事,拉回去面壁5天就够了?这合理吗。

  当然,网上也有人认为“合理”,觉得我们不能对公职人员太苛刻,不能对他们要求特别高,否则大家就不敢去当这个“公职人员”了……这种说法在我看来挺可笑的,就像昨天晚上刷到个视频,考研数学家汤家凤老师怒斥tf组合,结果被他们3个人的粉丝围攻,其中有人说要投诉到教育部,“废除高数”,让这个老师失业。

  这种人我都不想骂,感觉跟他们对话就是在侮辱自己。还有一天,公务员找不到人来当?你怕是完全不明白“铁饭碗”三个字的含金量。公职人员四个字,代表的就是没有合同期,他们手里端着“铁饭碗”,那对他们的要求自然要特别高,否则这饭吃得也太轻松了吧?

  盲猜一下,这个梁x文事件,在舆论出现之后会有怎样的回应。

  首先,免职,也就是换到其他岗位上先混混或者回家休息个把月避避风头。

  其次解释学历问题,要么是笔误,要么就找个“天赋异禀”的理由,毕竟和平年代没什么建功立业的机会,高中文化总不能发明了相对论吧?

  最后,工作日喝酒不能再强行扭转,否则网民要不满了。好在这属于个人作风问题,“已批评教育”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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