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别让基层干部左右为难

2026-10-17
作者: 张口结舌 来源: 中农研

AI摘要
  • 《生态环境法典》第246条明确:仅法定禁烧区域和省级以上政府划定区域可禁烧,地方政府无权自行扩大范围
  • 省级分区清单、限烧时段、计划烧除申报流程、气象会商机制等配套政策尚未落地,基层缺乏操作依据
  • 基层干部面临群众搬出法典条文质问与考核追责的双重压力,被架在中间两头受气
  • 问题的堵点在上层政策供给滞后,不在田间农户或乡镇一线
  • 法治落地需要顶层设计跟上,省级细化政策早一天出台,基层就早一天摆脱困境
本摘要由AI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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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收时节,秸秆处置的老难题,遇上了新法律,基层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治理困境。

  很多地方过去多年习惯全域、全年、一刀切禁烧。田间地头,干部昼夜巡查、蹲守劝止,是每年秋收的常态。这套办法简单粗暴,却在考核压力下延续多年。但随着《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旧的治理逻辑,已经失去法律支撑。

  法典第 246 条写得很清楚:人口集中区、机场、交通干线附近为法定禁烧区域;除此之外,只有省级以上政府划定的区域、规定时段,才可以设置禁烧,地方政府要科学精准组织、指导和管理秸秆焚烧。

  一句话:乡镇无权自行扩大禁烧范围,不能再简单宣布 “全境一律不许烧”。

  老百姓读懂了这条法律。不少农户知道,不是所有地块都永久禁烧,合理有序的计划烧除,在法律上留有空间。于是,群众焚烧秸秆的意愿明显上升。

  可尴尬就在这里:法律的大门打开了,但配套的操作手册还没出来。

  省级层面的分区清单、限烧时段、计划烧除申报流程、气象会商机制、安全管控细则尚未落地。基层干部一下子被架在中间,进退两难。

  上前劝阻,农民直接搬出法典条文质问:法律没有说这里不能烧,凭什么一刀切禁止?干部缺少明确政策口径,执法底气不足,很容易引发争执、激化干群矛盾。

  如果撒手不管,一旦出现连片起火、烟雾弥漫、影响道路通行、空气质量超标,追责的板子,最后依然打在基层干部身上。

  往前是群众质疑,往后是考核追责。基层卡在法条和细则的真空地带,两头受气。

  这不是基层干部不作为,而是 “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没有”。

  有人会误解:法典是不是意味着秸秆可以随便烧?不是。重点保护区域禁烧红线丝毫没有松动,法典支持的是可控、分时、报备、在合适气象条件下的计划烧除,绝非农户随意点火。有序焚烧是秸秆处置选项之一,不是放任无序燃烧。

  真正的堵点,不在田间农户,不在乡镇一线,而在省级细化政策供给滞后。

  治理秸秆,不能只把压力层层传导,把矛盾全部下沉。上级要主动作为,加快制定有序焚烧配套政策。法律已经给出改革方向,不能让法条悬在空中,让基层独自承受撕裂式的治理压力。

  一刀切,是过去治理的懒办法;只立法条、不出细则,则是另一种形式的甩责。

  秋收窗口转瞬即逝。省级细化政策早一天出台,基层就早一天摆脱左右为难,农民的预期就早一天稳定,干群之间不必要的摩擦就少一分。

  法治落地,需要顶层设计跟上。别让基层独自扛下政策衔接的阵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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