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难道重庆已失去自我纠错的能力了吗?

2020-09-25
作者: 马志远 来源: 红歌会网

  发生在重庆忠县的“6旬老人猝死公安局案”,令人沉重,发人深省。

  从此案发生、发展的过程来看,本案起源于一起土地转包纠纷。但是,忠县公安局新生派出所在处理这起纠纷的时候,不仅没有站在一个公正的立场上,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相反地袒护一方、打压一方,对怀疑土地转包合同藏有猫腻的刘庆兰一家不是说服,而是迷信手中的权力,试图将她们压服,从而致使矛盾一再升级、激化。
 


警方抓捕刘庆兰现场。方式显得较为粗暴。左下图为警察撕掉鉴定报告中刘庆兰受伤照片的情景。(照片为家属提供)

  而当矛盾逐步升级、激化的时候,又继续滥用权力,甚至不惜动用手铐、脚镣这类适用于严重刑事犯罪的严厉刑具,以暴力手段对待一名年近七旬的老太太。

  在他们的眼里,权力就是一切、暴力就是一切,人命特别是一个农村老太太的生命,是算不了什么的。他们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这样处置一个七旬老太会有什么后果。此情此景,使人们不由得想到一个词——“法西斯”。难道我们的人民警察——至少是忠县新生派出所的那几位警察,堕落到了这个程度吗?

  更令人不解的是,忠县公安局不是借机自查自纠内部存在的问题,依法处分那些残害群众的害群之马,相反地“护犊子”,还企图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

  尤其令人不解的还在于,张家三姐妹寄出了十几封投诉信件,却件件石沉大海,那么多的各级国家司法机关都在装聋作哑。

  这就好理解了——忠县人民法院对于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他们没有理由不受理,但是,面对“护犊子”者,面对装聋作哑者,同为官员一族的他们,又怎么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刘庆兰的尸体在殡仪馆里冷冻一年多了,人们不禁要痛苦地询问——

  难道“我们”失去了自我纠错的能力了吗?(文/马志远)
 

  【背景回顾】

  据澎湃新闻2019年10月30日报道,两个月前的8月19日,重庆市忠县68岁老人刘某兰在忠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被调查期间猝死,家属认为警方传唤、审讯期间存在滥用职权行为,遂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本已立案,原定12月3日开庭审理。但随后法院一再改期拖延,至今未能开庭。媒体报道后,红歌会网对此案件进行了追踪报道,并对死者家属进行了访谈,关于老人如何“猝死”存有诸多的疑问。面对种种质疑,涉事公安局一方始终未进行回应,倒是一再联络死者家属,期望“私了”,最好能“撤诉,不要开庭了”,赔偿金额从去年的50万增加至今年的90万。虽然贫困,但家属并不想“拿钱了事”,希望官方依法办案,查明真相,给母亲洗去冤屈,惩办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为进一步核实案情,红歌会网主编萧虎与法律顾问马志远同志于9月初奔赴重庆,进行了实地调研。本文系详细调研报告,由马志远律师执笔。我们发布于此,并不是想越俎代庖,还是希望能给各大主流媒体特别是重庆的报刊电视台提供案件线索,进一步深入调查报道,查明真相。更希望能引起重庆市委市政府和重庆市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直接介入调查,还老百姓以公平正义。唯有如此,死者才能入土为安,民心才能进一步凝聚。

  相关链接:独家】重庆“六旬老人猝死公安局案”实地调研:刘庆兰的尸首何时才能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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