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城:别妄言驾驭资本,社会主义条件也改变不了私营经济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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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如何认识私营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又是一个长期令人困惑而混乱的问题。私营经济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不能改变它的根本性质。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中,处于补充的地位,绝不能成为主体。这是一个决定整个社会制度性质的原则问题,不能含混。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的作用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私营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它又同社会主义的本质存在矛盾。因而对待私营经济的政策也应该是两重的:一方面要鼓励、支持它发展;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引导它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方向去发展。我们的目的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逐步壮大公有制经济,而不是相反。

  原题:周新城:关于私营经济性质、地位和作用问题的若干思考

  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私营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编写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3(2005-2006)》提供的数据,全国私营企业雇工人数从2000年的2011万人增长到2005年的4714万人,年均增长18.6%。到2005年,私营经济的总量占GDP的比重已达65%左右。

  本人没有更新的数据,但可以肯定的是,私营企业的雇工人数远在亿人以上。私营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私营经济属于什么性质,它应该处于什么样的地位、起什么样的作用,它与公有制经济是什么样的关系,我们应该对私营经济实行什么样的政策等等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需要给予明确的回答。

  

一、正确认识私营经济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长期以来,私营经济是一个敏感的、令人困惑而又十分混乱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理论界往往躲着走,不去正面研究和回答这个问题。但私营经济发展到今天,想躲也躲不开了。

  比如,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经济有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规律,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经济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规律。在我国客观上这两种经济规律都在起作用。以追逐最大利润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经济,必然产生生产无限扩大与有支付能力的消费不足的矛盾,我国经济上出现的许多问题,根子就在这里。

  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以满足人民需要为目的的,只要按照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办事,就可以消除这种矛盾。

  现在,谁都承认目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非常严峻、复杂,反马克思主义思潮不断地、轮番地进攻,我们则穷于应付。人们(包括一部分共产党员)丧失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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