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木:日美韩涉台表述差异及其对中国两岸统一的外交影响
【编者按】张文木教授此文原刊于《看世界》2009年第4期,收入《张文木战略文集》第二卷《世界地缘政治中的中国国家安全利益分析》,山东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274~288页。现经作者授权发布,以飨读者。
目录:
一、日本只是“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声称“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二、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三、韩国只是“尊重中方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之立场”
四、日美韩涉台表述差异及其对中国台海统一的外交影响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关系到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在台湾问题上,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在台湾问题上都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但细究有些国家的具体表述,其含义还是有相当的差异。下面我们以日本、美国和韩国对华外交文件为例,研究并剖析其涉台表述的差异,这对于我们认识在国际事务中涉台斗争的复杂性和我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必要性,是有益的。
一、日本只是“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声称“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我们知道,现在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是1972年9月29日发表的《中日联合声明》、1978年8月12日签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及1998年11月26日发表的《中日联合宣言》。那么,被中国视为核心利益的台湾主权归属问题,日本方面在这几个文件中是如何表述的呢?
我们先看第一份文件。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是中日三个文件中最基础性的文件,凡九款条文。内容如下:
(一)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二)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决定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决定,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在各自的首都为对方大使馆的建立和履行职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并尽快互换大使。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根据上述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两国政府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