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慎明:“抗美援朝”为新中国的站立、发展和壮大奠定了坚实基础
抗美援朝战争已经过去60多年了。但是,人们对这场战争关注和研讨的热情,非但没有随着时间的逝去而淡化,反倒有进一步“热烈”之势。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也是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
现在,一些媒体特别是在互联网上,对抗美援朝战争的评论见仁见智,甚至百论丛生。正当人们渴望在主流媒体上看到对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解读时,北京电视台在汇集大量翔实的历史文字档案、图片影视资料、当事人当年的日记和事后的回忆等多种资料的基础上,适时摄制并推出了六集电视文献片《伟大的抗美援朝》。片子播出后,笔者不断接到熟悉的同志打来的电话或发来的短信,认为这部片子播出得非常及时,用事实有针对性地澄清了有的同志的模糊认识特别是一些人的无端指责。这说明,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样重要;在一定条件下,文化建设更为重要,因为一定的文化不仅是特定的人的灵魂的写照,更是这些人的信念的凝聚与流淌。
这部文献片,我看了两遍,深深感受到当年抉择的艰难与伟大、较量的惨烈与顽强、英雄的无畏与慷慨、后盾的坚强与坚实、复兴的自信与蓬勃、和平的珍贵与浑雄。
一
对60多年前的抗美援朝战争看法不同,不是因为有截然不同的事物,而是因为有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场,就会对同一事物有着不同的记忆、描述并得出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一些人常常说起甚至全力营销所谓的“普世价值”,笔者在这里想要问的是,平心而论,在如何看待和评价抗美援朝战争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上,有着所谓的“普世价值”吗?
如果站在《联合国宪章》的立场,站在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站在亿万中国人民的立场,对发生在60多年前的抗美援朝战争,都会毫不犹豫地说,这完全是一场正义之战,不仅师出有名,而且正气干云,十分必要。1945年在美国本土旧金山诞生的《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不使用武力侵害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这是《联合国宪章》原则的最核心部分,是人类深刻反思惨绝人寰的两次世界大战并试图避免类似悲剧再度发生的共同心声,也是防止大国强国寻找借口对小国弱国滥用武力、维护世界和平及安全的保障。朝鲜战争本来是一场内战,但朝鲜内战一爆发,美国就从其称霸世界的全球战略出发,迫不及待地进行武装干涉。1950年6月26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命令其驻远东的空、海军参战;次日,杜鲁门又发表声明,公开宣布武装入侵朝鲜,并以“台湾海峡中立化”、“台湾地位未定”为由,命令其海军第7舰队侵入台湾海峡,这是对《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项的肆意践踏。《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七项又明文规定:“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1950年6月27日下午,在苏联等常任理事国缺席的情况下,美国肆意歪曲朝鲜内战的性质,以“紧急援助”李承晚集团为名,操纵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非法决议,为美国拼凑侵朝军队。7月7日,美国又操纵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非法决议,给美国及其他国家的侵朝军队披上所谓“联合国军”的“合法”外衣。不干涉任何主权国家(包括已经爆发内战的主权国家)的内政,既是《联合国宪章》的最基本的宗旨及原则,又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美国政府无论怎么盗用联合国的名义,都无法从根本上掩饰其践踏《联合国宪章》、野蛮干涉别国内政的本质。国际有关公约明确规定,战争中严禁使用细菌、化学等武器。而灭绝人性的美国侵略军却在朝鲜北部和我国东北地区,悍然使用细菌武器,妄图通过各种毒性病菌,从根本上摧毁朝中人民的抵抗能力。中朝军民粉碎了美国的图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