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跳河你起哄,你还是人吗?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是每一个公民的共同责任,维护网络秩序是每一个网民的共同义务,携手共治共建文明城市,你我人人有责。“还别拉我,别拉我你倒是跳啊。”大桥上,轻生女子双手抓着护栏,全身悬空,情况危急;桥下面,围观男子却举着手机,拍视频围观,高声起哄。邓州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针对杨某奇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治安处罚。目前,该跳河女子被救后已由家人接回(澎湃新闻网2021年1月2日)。

  人啊,不能没有人性。当别人一时想不开要跳河自杀的时候,你能救就不要犹豫,你不能救,更不应该幸灾乐祸。

  我们活在世上的每个人,凡事都应当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尽可能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帮助别人就是在给自己铺路,帮助他人就能拥有好人缘,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大家就不会让你走投无路。这是很简单的人生哲学,这是人之常情的处世法宝。但是,有些人偏偏要用毫无人性的方式对待他人。难道,让别人去死,对自己会有许多好处吗?不会的,只能积累更多的罪恶。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却总是有人喜欢幸灾乐祸。但他们真的不知道幸灾乐祸将会乐极生悲。杨某奇西幸灾乐祸的下场就是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9日。如果杨某奇真的能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并敬畏法律权威和他人的宝贵生命,在他今后的人生当中就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如果大家都能从杨某奇的悲剧中受到警示教育,我们就不会让自己在围观当中变成幸灾乐祸的违法犯罪者,我们就会百倍珍惜他人的宝贵生命,我们就会百倍珍惜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而且更不会把自己的一时快乐凌驾于他人生命之上。

  马克思主义哲学早就告诉我们,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说明,世界上没有哪个人能够单独生存,人与人之间必须相互理解、尊重与信任,人与人之间必须互爱互助,才能让社会与国家和谐而又温暖如春,人是有感情的高级动物,绝不是无情无义的冷血动物,更不是惨无人道、杀人不见血的魔鬼,人要有人性。尊重他人,就是在尊重自己;帮助他人,同样是在帮助自己。只有相互懂得感恩,人情才会重于泰山。

  因此,有人说金钱如粪土。但是,没有人说人情不值钱。如果人与人之间失去了人性和人情,那就失去了人味,那就变成了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那就变成了祸国殃民的民族败类,而绝不仅仅是不肖子孙。人们常说,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人们常说,人要脸,树要皮。因此,自毁名誉的事不能干;因此,不要脸的事,打死都不能干。因为,既缺德又违法的事,天理不容。积累罪恶,早晚必遭报应。这不是封建迷信,也不属于诅咒,而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因此,古人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因此,人们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由此可见,我们活在世上的每个人从小就要学会怎样做人。不懂得怎样做人,不懂得尊重和理解他人,做人失去了人性,那就会让自己变成行尸走肉,有时甚至会让自己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人渣”和民族败类,有时甚至会让自己变成历史的罪人。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幸灾乐祸。只有善待他人,关爱他人,才是唯一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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