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平邦:究竟哪些人该为金德强的自杀负责任?
据百度:2021年4月5日,卡车司机金德强途经唐山市丰润区超限检查站时,因北斗定位掉线,被处以扣车、罚款2000元。或因不能接受此罚款,金德强服农药企图自杀。事件发生后,治超站工作人员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接到报警后,丰润区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展开立案调查;医护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经多方抢救无效,金德强于当日23时死亡。
金德强在微信朋友圈里写的遗言
既然金德强在他的遗书中说,他的卡车经常北斗掉线,我觉得即使是出于对他的尊重,也要把这事的原委责任弄清楚,我想有一个好办法,就是用他驾驶过的卡车和北斗定位系统,拉上一伙专家,人要多找几个方面的,沿着他曾凭走过的路线,比如最近半个月的走上一回,实际验证,这个问题就能找到最接近真相的答案了。
另外,因被罚款2000元,金德强就抛下家人选择自杀,我是绝对不赞成的,而且在我看来,实在太难以理解了,他还有妻子和3个孩子,还有一个七十多岁的老母亲,这让他家里人还怎么活?是不是在极端状态下精神型有问题----这话似乎不该问,但生死之大,又有什么不能问----我的意思是,金德强的表现是不是过于脆弱了,他对丰润区超限检查站的2000元罚款不接受,就更应该找到更有力更有效的方式抗争,而不是轻易付出自己的生命,结果呢,是不是让很多简单的真相反倒会变得更模棱两可了?本人二十多年前当记者时,也采访过多次长途卡车司机,这种工作高强度,很孤独,身体也很容易吃不消,有些性格因素和身体条件本身就不适合?
今天,我的上述一段评论在微博里被带节奏地围攻,一帮人开始攻击我没有人性,他们的意思是你怎么不问问他是受到何等的压力才选择自杀的?还有人说,金德强为2000元罚款自杀,是因为这个数目对他来说是天大;我觉得倘真如此,就更是一种选择错误,一边是这2000元,一边是自己的生命和一个完整的家,到底哪个更重要呢?这应该是任何一个男人都能想明白的,所以,我还是要说,非常不赞成金德强的这种极端作法,他的死让人自然而然极为痛心,更是为之扼腕叹息不已。
在金德强事件上,关于丰润区超限检查站对他处以2000元的罚款,这种罚款理由和罚款数额(有人说北斗掉线只相当于上班迟到,我怀疑这是在带节奏),是不是合理?我不了解行业内情,更不了解当地内情,至今也没看到什么权威的解读,只能等调查组的结论出来了,所以无法置评;我们不能因为在这件事上站在金德强这个弱者一边会得到更多的大众支持,就对执法行为进行攻击,否则,也有可能在未来造成更大更多的不公平,这样的事之前比比皆是,我们都应该长记性。
在我看来,金德强事件是个极大教训,我知道北斗定位系统的安装,其实就是为了保护卡车司机的安全,如果条件允许,以后可以对这个行业进行更多的保护性规定,比如关注行业中人在极端状态下的心理问题,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我在奥卡姆剃刀的微博上读到了关于这个北斗定位方面的普及知识,他是专为金德强事件而写的,非常专业,也非常易懂,在此就不太多评论,科学的问题要科学对待,相信相关调查会给出科学的分析。
下面,就是我自己对本事件另一个最大的质疑,就是现在怎么可以随便就买到剧毒农药百草枯?
国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去年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百草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具有百草枯母药生产许可和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的百草枯母药生产企业,才能生产百草枯产品。2020年11月1日前,国家对百草枯母药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和条件进行核查,无生产许可证的不再保留其百草枯母药和制剂的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证。而根据农业农村部第269号公告,百草枯母药生产企业生产的百草枯产品只能用于出口,已经不能在境内销售。
但据金德强儿子讲,金德强在解释无效的情况下走到丰润区联合治超站附近的商店,他购买了农药百草枯,然后兜里装着百草枯再次走进治超站,并询问现场工作人员能否通融下?在得到工作人员否定回答的情况下,就在右手口袋里,把农药拿出来喝掉了,喝药的时候工作人员没人管,就瞅着,来回溜达也没人管。
但关于此也有另外一说:即事后金德强的哥哥和记者去到这个超限站,工作人员告诉他们,金德强是在超限站外面喝下的百草枯,喝药地点不在超限站内,所以工作人员并不知情。
所以现在可以明确,金德强是在丰润区联合治超站附近的商店购买到了农药百草枯,那么卖给金德强百草枯的那个人是谁呢?这个人或者这个商店是不是也依法要对金德强的悲剧负有重要责任?
金德强开的大卡车
关于金德强喝下的百草枯,普及一下常识:2020年我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只有具有百草枯母药生产许可和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的百草枯母药生产企业才能生产百草枯,且生产的百草枯只能用于对国外出口,不得在境内销售。所以,在国内出售百草枯是严明禁止的,我们国家严厉打击贩卖未经国家批准而出售的百草枯,如果被发现,构成犯罪的,还要移交公安机关办理。
应该说金德强悲剧是复杂的,分析下来,你看,北斗掉线的技术现象(与北斗系统无关)、丰润区联合治超站的工作人员、金德强本人,还有向他出售百草枯的那家商店,其实都可能对金德强的自杀负有相应的责任,而关于自杀者自己也要对自己的自杀行为负责的道理,这也是自古有之的,如果你实在想不明白,我也没有对你解释太多的必要,证明你的智力也不足理判断金德强事件的原委究竟。
还有,为了自己不再因这篇文章挨骂,特此声明,上述评论还只是针对关于此案现在已知的信息,只是想提供一种思考现实问题的角度,而不是最终的结论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