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厅官非法敛财供养两个家庭说明啥?
作为国家公务员,只要遵守党纪国法,就不会滥用职权奢望过上纸醉金迷的糜烂生活。但是,浙江落马厅官朱恒福却违背党纪国法,滥用职权非法敛财,不仅供养了合法妻子与儿女,而且供养了非婚姻组成的假夫妻家庭。如果只靠他的工资收入,那他肯定入不敷出,更不要说是过上糜烂奢侈生活了。因此,令人想不明白的是,这样的贪官,为啥能得到提拔重用?如果没有臭味相投的权力保护伞,朱恒福就不会得到重用提拔,而且会受到革职查办。
2020年7月,朱恒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0年9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朱恒福涉嫌受贿罪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4月7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恒福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0万元;对其受贿赃款及孳息合计1443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中国青年网2021年5月12日)。
朱恒福不仅非法敛财供养了两个家庭,而且滥用职权为儿子铺路,让儿子非法拥有了某公司的50万元股份。非法敛财1400多万元,朱恒福不把自己送进监狱那才怪呢!这说明,在某些地方纪检监察委和组织部有职有权的干部没有受到党纪国法的约束,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把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尤其是当朱恒福代表组织对台州市国资委进行监管之后,朱恒福利用职权非法敛财的机会就更多了。于是,朱恒福非法敛财的欲望一天比一天更加强烈。
台州市只不过一个弹丸之地,不管哪一级官员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是挡不住百姓的双眼的。但是,在那些监管部门官员的眼睛里却始终是模糊的,不管怎么看都看不清楚。这并不是监管部门的领导和从事党纪国法监督的工作人员视力不好,而是由于权力保护伞的威力太大,没人敢去动朱恒福的一根汗毛。所以,经过日积月累之后,朱恒福最终变成了党和人民的叛徒与罪人,而且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这就是报应,贪张枉法绝不会有好下场。
因此,笔者始终认为,反腐败斗争要取得彻底胜利,不能只把朱恒福这样的败类绳之以法,而且更需要纲举目张,一网打尽朱恒福所拥有的权力保护伞。只有这样,才能用党纪国法把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蛀虫消灭干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彰显出党纪国法所拥有的巨大威慑力。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大惩治力度,绝不能心慈手软。如果我们心慈手软,蛀虫就会隐藏得更深,并不断地繁殖,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就会受到更大损失。所以,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除恶务尽的原则,才能让更多党员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不敢有丝毫侥幸心理。反腐败斗争的大量事实告诉我们,对腐败分子必须零容忍。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毛泽东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刘青山和张子善两个大贪官实施了零容忍,枪毙他们两个人不是没有人说情,但是毛主席没有宽恕他们。所以,在全党和各级领导干部队伍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并保持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我们要让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不敢腐、不想腐和不能腐,那就必须对腐败分子严惩不贷。
干部队伍中的各种关系网形成的权力保护伞,在反腐败斗争必须用党纪国法予以彻底摧毁,决不能让权力保护伞继续祸国殃民。只有坚决打掉权力保护伞,才能从思想上彻底消除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上的侥幸心理,才能让每一位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才能自觉防御各种“糖衣炮弹”的侵袭。贪官不怕死是假的,如果贪官不怕死,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官员选择跳楼自杀。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那些跳楼的贪官,最终目的是为了丢车保帅。所以,反腐败斗争的难点在于如何把权力保护伞挖出来,并将其绳之以法。如果怕得罪人,那就无法拔掉贪官们所拥有的“树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