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与列宁——不同道路的思想共同体
摘要
关于向未来社会进军的道路选择,马克思依据“二重意蕴历史观”进行了考察,其卓越的理论思想启发了“恩格斯-列宁道路”与“列宁-恩格斯道路”,引导人们认识把握指导东方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实践的“恩格斯列宁思想共同体”。本着对思想共同体“唯物”“唯实践”的原则,对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原理发掘应遵循“统一辩证法”;沿着“共同体→国家”路径,藉由对“人(本位)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交互作用”与“物(本位)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交互作用”结构交融的历史系统机理的全面展示,清理出“国家本位I→国家本位II”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道路理论特质。据之可以发现,恩格斯与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的论述“道路分殊而原理统一”。然则基于思想共同体的研究视角可探究到和历史道路生成运动方向有关的唯物辩证法总原理:“历史总体的个别”对“历史总体的一般”的一般性关系。由于经济形态社会类型依存于所有制这一内在因素的具体历史中介(属性),遂达成“所有制形式本位论”意义的历史世界的复杂性工作异同关系;应以此为指导进一步处理好共同体与国家、民族与世界、计划与市场、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辩证认识关系,以“唯物史观实践规定(国家本位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定格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内在”维度。
关键词
共同体;国家;通史;东方道路;本位论;社会主义经济学;高质量发展
恩格斯与列宁:不同道路的思想共同体
——通史原理的社会主义道路和策略问题研究
在历史道路选择上,马克思是高度的历史论者;在向“未来社会”进军问题上,马克思是“科学的唯物史观”论者。二重意蕴的统一则构成马克思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思考和予以坚守的原则。具体而言,马克思早年持有“革命的社会主义”观,以抵制和纠正乌托邦的“空论社会主义”,这可看成针对资本历史本位的“国家过渡本位论”(在规定上称为“国家本位II”);晚年根据对东方社会的观察,提出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命题,实则是肯定了和土地历史本位对应的作为扬弃意义的“国家本位I”。相比“国家本位II”,其不独是“革命的社会主义”,而首要是“建设的社会主义”。这些系统性思想为恩格斯和列宁在其活动时期的社会主义实践所验证,留下宝贵的理论财富。本文系为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暨列宁诞辰150周年专稿。期待藉由这个专题深入阐述恩格斯与列宁基于“不同道路”的思想共同体性质及其对当代社会主义所发挥的巨大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