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酒驾”应成春节“执法常态”
临近年关,聚餐应酬多了起来,但“喝酒不开车”的这根弦一定要绷紧了。2月4日晚,宁波市交警部门在海曙、鄞州、江北三地展开夜查酒驾统一行动。记者跟随交警,直击现场。据了解,从2月4日上午至2月5日上午,全市共查处涉酒驾驶违法行为26起,其中醉酒驾驶15起,酒后驾驶11起。(2月6日《宁波晚报》)
眼下,一年一度的春节马上就要到了。在这一年难得的春节前后,亲朋好友三五人小范围聚一聚,难免要推杯换盏,把酒言欢,这无可厚非。可问题是,有的人每逢聚餐就 “劝酒”“拼酒”,一些人甚至不喝得人仰马翻誓不罢休,加之现在大家几乎都是开车出门,这无疑为酒驾、醉驾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众所周知,节假日是酒驾、醉驾的高发期。据报道,像春节这样的长假期间因酒驾、醉驾导致的车祸是平时的三至五倍。可一些司机朋友往往心存侥幸,一来以为节假日喝点酒开车,即使被交警查获了,也不会受到严惩;二来以为节假日期间警力不足,查处酒驾、醉驾的力度可能会有所放松。于是有的司机朋友便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驾车“警示语”抛之脑后。加之,亲朋好友相聚盛情难却,半推半就之间难免要喝上几杯。而节假日期间由于路上人多车多,一旦酒后开车,其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因此,笔者以为,严查“酒驾”应成春节的一种“执法常态”。春节前后,交警部门应加大查处酒驾、醉驾的力度,决不能有丝毫放松。对那些酒驾、醉驾的司机,一经抓获要严惩不贷,该罚款的要罚款,该扣分的要扣分,该行拘的要行拘。要让广大司机朋友始终对醉驾、醉驾保持高压态势,从心理上不给那些贪杯的司机有可乘之机。如此,才能确保“酒后不开车”真正让每一位司机入心、入脑,从而杜绝酒驾、醉驾的发生。
当然,遏制酒驾、醉驾还要移风易俗,要通过各种渠道倡导文明饮酒,摒弃劝酒之风,从而消除酒驾、醉驾的隐患。
总而言之,酒驾、醉驾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交警部门应坚决遏制住春节酒驾、醉驾高发势头,从而让大家过一个平安、幸福的春节。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