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歧视”穷学生是一种师德“失范”

2021-03-01
作者: 叶金福 来源: 红歌会网

  2月25日,有网友爆料天津一中学女老师训话中歧视学生:“你妈妈挣多少钱哪?别怪我瞧不起你,某同学妈妈一年挣的比你妈妈50年挣得都多。”这段音频被曝光后,“老师对比家长收入歧视学生”“教育局通报老师攀比家长歧视学生”等冲上微博热搜。(2月28日《成都商报》)

  作为一名老师,竟然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不是因“材”施教,而是因“财”施教,满口以“某同学妈妈一年挣的比你妈妈50年挣得都多”来“歧视”穷学生,这样的老师不仅不配“教师”二字,而且也是一种师德“失范”。

  按说,学生父母赚多少钱、哪个学生父母赚钱多,这和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应该是“毫无关系”的。教师只要不忘初心,潜心教育,对待学生一视同仁即可。

  但天津的这位女老师竟以比对家长收入来“歧视”穷学生,这不仅极大地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和人格,而且也向学生传递了一种扭曲和腐朽的价值观。可以说,这既有悖教育初心,又有违师德形象,是一种严重的“三观不正”。

  目前,当地教育局发出通报称,经调查核实,涉事女教师严重违背师德师风,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并被撤销教师资格,调离岗位。同时,包括学校主要负责人也被问责,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此举不仅是对舆论的一种回应,更是对扭曲、腐朽价值观坚决说不的一种态度。

  虽然在整个教师队伍里,这种以对比家长收入来“歧视”穷学生的教师只是“个例”,但笔者以为,这也警示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切实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因为一旦教师的师德“出问题”,那势必会令教育“出问题”,学生的“三观”也会跟着“出问题”。可见,女教师“歧视”穷学生,既是教师师德的一种“失守”和“失范”,更是教育理念的一种“扭曲”和“偏狭”。

  古人云:“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师者的一言一行既关乎着教师队伍的形象,又关乎着学生的成长。尤其是“师德”更是评判教师“师者匠心”的第一标准。如果教师一旦师德“失守”“失范”,那就绝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

  因此,笔者以为,对这种师德“失范”的教师必须“零容忍”,该行政处分的要行政处分,该降低岗位等级的要降低岗位等级,该撤销教师资格的要撤销教师资格,该调离岗位的要调离岗位,绝不让这种师德既“失守”又“失范”的教师一而再再而三地“歧视”穷学生,既向学生传递一种扭曲和腐朽的价值观,又伤害学生的自尊和人格。如此,才能守住“教育初心”,守护“师德师风”,从而确保教师的师德“不失守”“不失范”。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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