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电动车隐患”亟须“早排除”
伴随部分高校面积逐渐增大,学生购买电动车在校内出行已渐成常态。不过,根据报道,在广州大学城,校园内电动车多、充电桩少,甚至有的学校没有设置公共充电桩,学生只能将电池带回宿舍充电,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有家长反映,“一个寝室4个人有3个舍友把电动车电池拿到宿舍充电”,让人担忧。(5月23日《信息时报》)
近年来,因电动车骑行者不遵守交通规则,以及上楼进屋充电不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屡有发生,“电动车隐患”成了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安全话题。
为预防和消除各种“电动车隐患”,交警部门,包括社区、村两委,都纷纷投入到“电动车隐患”排除当中,有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有的严禁电动车上楼进屋充电,以有效遏制各种“电动车隐患”。然而,偌大的大学校园却成了“电动车隐患”的遗忘角落。
眼下,大学校园面积越来越大,学生人数动辄上万,甚至数万,加之,教学区和生活区往往相隔甚远,电动车便成了许多学生的“代步工具”。但由于学校对学生的电动车没有形成“统一管理”模式,往往任其处于“无序”状态,因而,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不仅给校园安全埋下了诸多隐患,而且也严重威胁着师生的人身安全。
就拿电动车充电安全来说吧!由于不少大学校园里没有设置专门的电动车充电区域,许多学生不得不把电动车电池“带”进宿舍充电,私拉乱拉电线,电力超负荷运行,这无疑会埋下火灾事故隐患。“一个寝室4个人有3个舍友把电动车电池拿到宿舍充电”,这其实就是一个普遍现象,也是一个缩影。
因此,笔者以为,大学校园的“电动车隐患”亟须“早排除”。在交通安全方面,学校应借助交警部门的技术力量,完善和规范校园电动车的交通规则,比如:佩戴安全头盔、限速骑行、遵守交规等,让学生在校园骑行电动车也能像大街上骑行一样,自觉做到佩戴安全头盔、限速骑行、遵守交规,从而减少或避免校园电动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充电安全方面,学校应开辟专门的公共区域,统一安装充电桩,严禁学生把电池带入宿舍充电,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当然,除了通过完善规范交通规则和设置公共充电桩来排除“电动车隐患”之外,学校不妨通过引入“共享电动车”,或开通校内“摆渡车”的运行管理模式,减少学生个人购买电动车的几率,既可以降低学生交通成本,又可以将充电、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转移给共享电动车、摆渡车的提供方,让他们进行专业操作,规范管理,从源头上掐断大学校园的各种“电动车隐患”。
“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笔者衷心希望各地各高校能够积极行动起来,多些“学生视角”,多些“以生为本”,切实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尽早尽快排除校园的各种“电动车隐患”,从而共同守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校园平安无事。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