滠水农夫:对中国舆论界关于巴以冲突的几种立场简述
犹如上次俄乌战争一样,最近暴发的巴以冲突又在中国舆论界形成对立局面。对国际问题的不同评价和看法实际体现的是国内政治的分歧和争论。
据笔者观察,关于此次巴以冲突,在中国网络舆论界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在此选择代表性观点进行简要评说。
一种观点认为巴勒斯坦是被侵略压迫的一方,以哈马斯为代表的巴勒斯坦人民的反抗具有正义性。大多数网络左派持这种观点。如南郭先生的文章,明确站在巴勒斯坦立场,认为巴勒斯坦受到以色列的侵略和压迫,并将且巴勒斯坦人民今天所遭受的灾难,解释为阿拉伯民族—国家的分裂,从而论证毛主席领导共产党统一中国的伟大贡献,在这里郭文只强调国家统一的一面,却没有提毛主席建立新中国是推翻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旧制度,为着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而努力奋斗。显然郭文有意无意更多体现的是民族—国家主义立场。所以就无法解释集中统一的国家人民就会一定幸福吗?不集中统一的国家人民就一定会不幸福吗?人民幸福的根本在于一个国家的绝大多数民众在这个国家里是否平等自由,是否能够当家作主。尽管集中统一有保护一个国家民众的一面,但集中统一并不能直接等同这个国家人民的幸福,要么就不会有中国自古以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说法。事实也证明,当年的沙俄帝国不可谓不统一,可是列宁却说沙俄是各民族的监狱。欧洲没能形成古代那样统一的国家,但近代以来却成为最先进发达的地区。由此,民族—国家的集中统一并不是这个国家广大民众幸福的必要条件。在阶级社会里,民族—国家主义立场实质就是统治阶级的立场。虽然我们必定是要站在巴勒斯坦人民一边的,但我们不能站在民族—国家主义一边。为被侵略被压迫民族国家声张正义是应该的,但以民族—国家主义的角度去解释则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绝对不是马列毛主义的立场。
另一观点是大多数自由派(西化派)的观点,如《无论从历史角度还是从现代国际法理,这块土地都不是巴勒斯坦人的》一文,从以色列社会发达程度高于巴勒斯坦,以色列代表先进文明,巴勒斯坦代表落后和野蛮,来解释双方之间的冲突,从而指责哈马斯为恐怖组织,并不能真正代表巴勒斯坦人民。而且文章还指出,按照历史上成王败寇规则,巴勒斯坦领土并非天然属于巴勒斯坦人,而且以色列立国具有理合国授予的法理上的合法性,此次冲突是哈马斯先挑起事端,以色列的报复行动完全出于自卫。持这种观点的人完全站在以色列的立场上,也就是美西方的立场。这种观点完全无视一个基本事实,到底是巴勒斯坦占领了以色列的土地,还是以色列占领了巴勒斯坦的土地。哈马斯恐怖主义的根源难道不是来源于以色列的侵略和压迫,即便恐怖主义也是受侵略压迫人民的出于无奈的一种反抗方式,我们要谴责恐怖主义,更要谴责迫使恐怖主义产生的不公平世界秩序。持这种观点的人,在俄乌战争时支持乌克兰,谴责俄罗斯对乌克兰领土的侵略,但在此次巴以冲突中,但又站在了侵略者以色列一边,难道这不正是双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