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副会长强奸女子,纪检干部当掮客,值得玩味儿
近日,湖南一女子发帖称,自己被永州市工商联副会长强奸,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因当地一位纪检干部“活动”而取保。11月11日,当事女子告诉奔流新闻记者,她举报的永州市正处级纪检干部已被当地纪委立案调查。(2023年11月11日奔流新闻)
湖南女子发帖称自己被永州市工商联副会长强奸,这对于女人来讲在网络里抛头露面,讲述这样的事情,其勇气应该有多大,其心情应该有多无奈,这本是个人隐私,如果她不是走投无路,绝对不会选择这样的一条路为自己维权。事实也是如此,女子遭受横祸,因涉案人员背景特殊,即便女子多次到当地执法部门去报案维权,其结果犯罪嫌疑人依旧逍遥法外,这样的事件在永州发生,让外界百姓如何看待永州的官场呢!
永州工商联副会长强奸女子,事实清楚,为何这样说呢?事件出现后,涉案人员已经托人提出来要对女子进行赔偿150万元和两套房,并且还有当地纪检的领导干部出面,在涉事副会长被执法部门带走后,通过运作将其保送出来,这些都是相当明显的证据,为什么永州检察院迟迟没有动静呢?居然犯罪嫌疑人被保送了一年多,出现这样的事件,这位工商联副主席果然人脉强大,果然很有钱,否则怎么会在这一事件中,纪检领导干部直接出面当掮客了呢?事件出现的太荒唐,也太意外。
永州一桩不复杂的强奸案,就因为涉案人员有背景,导致让永州的执法部门不作为,导致纪检干部甘于丢掉纪检人应该有的组织观念,做事原则,做人底线,这是多大的笑话!非要让女受害人再次承受精神压力,将自己的隐私发到网络里,寻求帮助,这对女子的精神伤害来讲,不是雪上加霜吗?如果没有网络声音,难道说在这一案件中,永州相关部门就真不想作为了吗?难道一个弱女子真是有冤无处诉吗?
如今此事件经过网络曝光,媒体跟进报道后,当地政府部门已经对事件重视,希望当地政府执法部门,在对待这一事件时,对于涉案人员,都要全面调查,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做到零容忍,坚决不姑息,坚决不能因为一件官员强奸案,让永州的形象崩塌。谁违法犯罪,谁丢党员干部的脸,就必须承担党纪国法,在法律面前,党员干部更不是特殊群体。
永州一件强奸案,考验了当地执法部门的履职能力,更考验了某些领导干部的党性,在这一事件中,永州更应该拿出担当来,对破坏永州形象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坚决不能让永州的形象坏在这些的人手里,既然不珍惜永州名誉,永州又何必顾惜他们个人的荣辱呢?对乱作为说不,永州应该有回应。
【文/苗凤军,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