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曾明:提几个问题


  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11月27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支持民营经济、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我没有意见,举双手赞成。但民营经济有困难,国有企业没有吗?都经历过疫情,都处在疫后恢复阶段,难道民营经济需要支持,国有经济不需要关爱吗?

  以前的不问,过去的不说了,仅今年以来,各政府部门,各地方政府有关支持民营经济,召开了多少会议、领导人发表了多少讲话、出台了多少文件、制定了多少政策,实施了多少帮扶措施?那么,各政府部门、各地方政府有关支持国有经济,又召开了多少会议、领导人发表了多少讲话、出台了多少文件、制定了多少政策,实施了多少帮扶措施?是支持民营经济的多,还是支持国有经济的多?

  那么,问题又来了:各地政府究竟是重视民营经济呢,还是重视国有经济呢?那么,各地政府究竟是真壮大国有经济呢,还是真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与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2023-11-27 15:57:02来源:央视网《八部门: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八部门通知开宗明义,讲得非常好。

  “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非常好,但我们不得不问的是:现今各地---省、市、县、乡,还有多少国有企业、多少国有经济?今年、今天我们如何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做优做强国有企业?难道这不是一个问题吗?难道这也要成为一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经济发展之法。我们不能违宪发展经济,违法发展经济。举着《宪法》,说一套,做一套,热一个,冷一个,本身就是对宪法的阳奉阴违,真正的违法违宪。

  国有企业有国有企业的弊端,民营经济有民营经济的长处,但大学毕业生“考公热”持续不衰,毕业了喜欢进国企进央企,难道年轻人的选择错了吗?青年人的前进方向不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方向吗?

  【文/陈曾明,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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