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神峪矿难:从业者眼中的乱象与博弈

2026-06-03
作者: 战斗小二喵 来源: 叁零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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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编者按
  据新华社报道,2026年5月22日19时29分,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截至5月23日晚,当班下井的247人中,共有82人死亡,2人失联,128人受伤,35人未受伤。这是我国十余年来伤亡最惨重的一次煤矿瓦斯事故。
  事发之后,举国震动,对涉事煤矿的“大摸底”在官方和网民中同步进行。307有幸接触到了几位相关从业者,为我们介绍了不少更专门化、细节化的内容,我们对其加以整合,并参考补充了一些来自其它媒体的信息,希望能向读者朋友们分享我们的所知所思,共同了解这个大家都关心的事件,及其背后涉及的许多社会议题。
  在“睡前消息1060期”中,马前卒以当前中国矿难死亡率总体不断下降为由,认为可以暂时忽略管理体制因素,而把此次矿难的重点放在了短期矿难和新能源发展之间的矛盾上,这与他曾经认为“过度保护劳动意义不大”的观点如出一辙。但本篇文章认为,制度性因素本身就是与安全因素、技术因素纠缠在一起的技术条件的一部分。因此,谈论制度不意味着不考虑技术和事实;相反,只有通过制度才能理解技术是如何被组织与运用的,从而得以理解:为什么在当下监管制度、安全技术都不断发展完善的2026年,仍然会出现一起“看似偶然”的大型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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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不该发生的悲剧

  涉事煤矿全称“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561309104,是山西重要的优质煤产地。其所处的沁源县则是全国重点产煤县,煤炭产业是本地绝对的经济支柱。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检查局于2024年4月15日发布的《全国灾害严重生产煤矿名单》,通洲集团旗下四家公司均有高瓦斯灾害。受访者为我们介绍,“瓦斯”主要成分是甲烷,“高瓦斯”是指矿井里瓦斯的相对和绝对涌出量达到国家划定的高等级标准,属于矿井的自然条件。高瓦斯矿的井下相关安全生产条例非常之严格,瓦斯量全矿井同时作业每分钟可以自然涌出40立方米。留神峪矿是最典型的高瓦斯矿井,能发生爆炸那就说明根本没人在乎条例,没人认真管理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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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瓦斯矿井的一般判断流程(来源:公众号“老张风险闲话”)

  据新华社透露,留神峪煤矿在近五年中被监管方处罚至少五次,多涉及生产安全监管。查询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公示”栏目,未能发现任何处罚记录,于政务公开系统中也未找到相应信息,在其它信息公示网站中同样一无所获。有受访者向我们证实,该公司五年内收到的行政处罚,光是被知道的就有四次。2024年,该公司被点名列入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典型,罚款104万余,但显然没有阻止它在煤矿生产上“带病坚守”。据受访者表示,“煤矿管理层就是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草台班子,集团高层指挥为了‘整体利益和所谓大局’,也默许了系统性造假。”从界面新闻的报道标题即可明白,“草台班子”的评价所言不虚。(见《起底留神峪煤矿及实控人任铁柱:草根出身,煤改中幸存,管理混乱酿成大祸》)受访者进一步透露,一些相关领导干部在退休后会直接被矿上高薪返聘,煤矿的管理混乱与之难脱干系。而煤矿实控人任铁柱则被评价为“胆子大”、“敢做事”——在涉及安全管理的事务上,这往往不是什么值得夸的品质。

  据央视网的报道,这场矿难中还有别的因素妨碍了矿工的生还。其一,有103人未按规范佩戴人员定位卡,定位卡具有定位、呼救功能,未佩戴定位卡会导致救援人员无法及时锁定人员位置施救。不仅如此,升井后实际登记人员与企业提供的下井人员信息不符,有大量人员不是持卡未戴,而是根本未持卡。多名矿工证实,自己属于外包工,安全、待遇矿上不管。受访者表示,目前井下作业的底层工资也属于高工资,使用外包工可以降本增效。另据有关规定,下井人员的戴卡情况需要严格检查,未戴卡、人卡不符、一人多卡都属严禁事项,而事故当天下矿井的矿工宋月平表示,他所在队组当班的18个人中,几乎没人佩戴定位卡,且并未有人要求必须佩戴定位卡。另一些媒体的报道表明,这种情况不是留神峪矿特有的:在中小煤矿,为了让矿工加班,领导会专门让一个人带卡,到点卡先出来,人在下面继续挖;有的则是为了偷采未经审批批准的煤层,不带定位卡以防暴露;有的岗位有特殊上岗证件要求,对应工人常人卡分离,人不在卡也在。这些“小巧思”在平日里为领导牟利行方便,待危机爆发时却是矿工为之付出惨痛代价。

  其二,在救援过程中人们发现,企业提供的煤矿图纸与实际不符,存在未标注的隐藏巷道,与之配套的还存在两套监控系统。这种“阴阳图纸”的模式是为了应付检查,隐藏隐蔽工作面(俗称“暗面”),其产煤既不计入产量也不交税,有大量营利空间。南方周末采访了留神峪煤矿3号井安全员周家滨,他指出:“明面有摄像头、探头,都是好的,数据上传;暗面没有摄像头,啥也没有,探头就算能用,也不让它发挥作用,不让它上传、不让它报警。”这意味着矿难发生后,“暗面”矿工的信息完全是一抹黑,搜救难度极大。而更令人震惊的是,连作为安全员的周家滨也不知道3号井到底有多少“暗面”。他进一步介绍,“明面”的瓦斯探头、定位卡、摄像头全部联网,数据实时上传应急管理部门,而暗面则不然。也有人透露,上级检查会提前通风,此时矿区会要求工人躲避,有的矿有所谓“应检面”一说,以备随时应对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检查。2024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相关文件提出,要深挖细究隐蔽工作面作业、整合技改期间偷采、安全监控系统造假、违规分包转包等行为。2025年,留神峪煤矿因被查出隐蔽工作面而遭罚款。我们不知道后续“深挖细究”的工作当地是如何进行的,但无疑极其令人好奇。

  其三,这是新华社未提,而同样关乎矿工生命的要素,即现场安全保障,其具体落在支护、掘进、劳保、设备维护、培训和现场监督等一整条链条上。在留神峪矿难中,有工人反映自救器失灵——所谓自救器,是一种呼吸保护器具,下井时随身携带,在紧急情况下工人可以通过自救器吸氧来支撑逃生。有工人在逃跑时发现自救器亮红灯,这可能是因为时间太久,密封性不好导致氧气泄露。许多逃出的工人还要去医院接受高压吸氧治疗,以防后遗症或迟发性脑病。自救器长期未更换、检修,这既是留神峪煤矿疏于安全管理的结果,也是中小煤矿中的常见情况,一些煤矿下井人数多于自救器数,却并未增添自救器,而是等到某人离职后才将原有自救器再分配。有受访者表示,劳保用品的质量完全取决于企业和子公司的管理能力,总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自动反映到下属矿点。在管理较好的矿山,下井前劳保检查还是很严格的。另一受访者也认为,井下作业的劳动保护呈现两极分化的情况,要么非常严格到位,要么烂到底,没有中间项。检修不到位、安全不合格、监督不合格、设备维护不到位、培训不到位、现场责任落实不到位……这些安全保障的缺位是绝大多数矿山事故的原因,也就是说,矿山事故大多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新华社的文章提出了三大疑问,也许我们还该加上自己的疑问——为什么留神峪煤矿在背负诸多行政处罚的情况下还能正常经营?为什么该公司如此之多的管理乱象从未得到有效监管与整治?为什么非要到大规模害死工人的地步,相关问题才能爆出来,公司与地方政府的领导才能依法受到惩处?简言之,我们的问题是:是怎样的系统性问题使得留神峪矿难得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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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相关新闻

  02

  矿难背后的系统性问题

  深嵌矿山管理的外包制

  山西省在2000年后开展了一波大规模的企业组织框架重组,其直接结果是在账面上消灭了“小煤矿”,却往往把原来的小矿连同其管理班子、劳动组织方式一起塞进了大集团的壳里,留神裕便是这样的例子。

  山西通洲集团作为当地民营企业,通过入股、控股、买断、合资等多种形式,整合并购了安铭、五七、聪子峪、致远、晋杨煤矿等数个煤矿,组建成立包括留神峪煤矿在内的4座煤矿,并于2009年获得政策批复。留神峪煤矿正是2000年代中后期一系列恶性事故之后,国家推动大规模“兼并重组”的一个缩影:它名义上是通洲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挂着“大集团”的招牌,实际的井下生产组织却可能仍沿用着高度非正规的老办法,所谓“产业升级”在治理层面常常只是换了个法人。从企业的组织框架看,中国煤矿大体是一个金字塔结构。顶端是央企和省级国有大矿(国家能源集团/神华、中煤,以及山西的几大煤炭集团),中间是地方国有矿,底部历史上长期存在大量乡镇煤矿和私营小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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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进路的国企框架重组模式往往保留了不同程度的复杂组织结构(图源:公众号“华彩国资透视”)

  当前的制度框架里,小煤矿仍在阴影中存续,与这种层层分摊的结构相匹配的“外包制”更增加了安全隐患。据周家滨介绍,留神峪煤矿一些采煤工多为外包,按天结算,按产量计酬,多劳多得,一天大概能挣四五百,即使去“暗面”也是一个价。外包团队往往在完成承包量后将多采出来的部分归工人,这种做法激励了工人追求产量,但忽视了安全。“包工制”对矿方的吸引力则在于它能把风险外部化,安全责任、伤亡赔偿、社保义务,统统沿着分包链向下推卸给承包队,最终落到工人个体身上,但于此同时,这也导致了监管责任的外部化。包工头通过同乡、亲缘网络招募工人,既是招工中介,又是工资发放者和现场管理者,从中抽成。“暗面”和不在册的“隐形矿工”增加了安全责任的管理难度,而这样的问题之所以能存在,正因为有这条利益链——主体矿井在产量统计、监管报备、人员定位上保持一套“明面”的合规外观,而真正多产煤、多冒险的作业则由承包队在台账之外完成。劳动过程的驱动机制是计件工资,工资与吨位/进尺挂钩。这套激励机制直接奖励速度而惩罚谨慎,因此工人(以及抽成的包工头)都有结构性的动机去超采、抢进度、绕开安全规程。不出事大家都默许这套规则,而一旦出事,就会发现人数对不上,这是这套双轨结构制度的必然后果

  此外,在留神峪这样被整合的小煤矿中,矿井的井下劳动力结构和技术条件呈现二元模式——一端是国企体制内的正式工人,遵循严格的安全管理,有劳动保障;而另一端是占主体的农民工、劳务派遣和外包工,他们远离家乡、无社保、随分包链流动。制度结构的不平等与外包制的合谋,在技术条件不平等的放大作用下,增加了矿井作业的不安全程度,这导致死在“隐形”人头里的几乎总是外包工那一端。这种劳动力二元模式本身就是劳动控制的一部分,它把工人划分成不同群体,从而削弱了集体议价的可能。从技术条件上看,现代大矿可以依赖综合采煤而减少风险,而那些处在产能链边缘、靠“暗面”维持的上述被整合的小矿,则往往更原始、更依赖人力和肉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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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逆”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看法

  在明面上,外包制度在矿产行业被明令禁止。目的也很简单,首先是防止出现“用钱压口”的机制。外包人员一般与矿上没有签劳动合同,出事后甚至可以被说成“矿上没有这个人”。若查不到合同、查不到用工关系,事故就可能被隐藏。家属拿了钱,工友拿了奖金,矿方继续生产,事故也可以在正式记录中消失。管理较严的国企中,矿山事故死亡赔偿大致在80万到150万之间波动;相比之下,早年外包或私人矿中的赔偿更可能通过灰色协商完成,金额、责任归属和事故记录都不规范。受访者还转述过零几年的一些案例:原本赔偿较低,矿老板再额外补一笔钱,家属考虑人已经没了,最后不再声张,矿山继续安稳开采。消灭以上情况,是禁止外包制度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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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认为外包工在平台经济中比较常见,但实际上在国企中也存在大量外包工

  但在实际操作中,外包制度几乎无法消灭。因为外包从来不是一个单纯的“违规用工”问题,而受到整体的生产结构的制约。一线采掘岗位之所以容易被外包吸纳,与工人结构变化息息相关。一方面:矿山一线采掘人员的素质和结构问题不仅存在,而且人员缺口正在扩大:理想状态下,四五十岁的采掘工人应当是有十几年、二十年经验的老工人,但现实情况下,可能出现四五十岁的“新兵蛋子”,经过几个月紧急培训就下井,缺少长期矿山劳动经验和系统安全知识,加之采掘队伍的严重老龄化,这将会无限放大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山西省作为外包问题更显著的地区,不仅有矿山管理的原因,地方就业结构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同于安徽、湖南等地的工人可以前往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寻求服务业就业几乎,在山西,劳动者所拥有的就业选择相当有限。当地干其他服务业大概两三千元,干矿业就能拿到六千元左右。对一些四五十岁的劳动者来说,除了矿业,很难找到收入相近的岗位。在这样的背景下,外包制度很快成为了各方合谋的共同选择:企业缺采掘工人,又要控制成本;地方中年劳动力缺少替代岗位,又需要更高收入;而外包制既可以在短期内为企业补足人手,并把正式用工责任压低,还可以满足四五十岁劳动者就业营生的需求。

  工作场合民主与工人议价杠杆的失灵

  在井下劳动时,工人原本保存了一定的自主性,这一本来可以组织为团结和反抗的资源,却在外包制这种畸形的制度设计下被反转了。留神峪的“暗面”、“阴阳图纸”、“103人无定位卡”,体现出的是高层管理和一线工人之间的绝对信息差。在西方矿业史上,这种不透明是工人的资源:由于他们掌握默会知识,便能以“只有我们懂”作为议价筹码,从而放慢作业节奏,保障工作安全。生产自主性和生产领域对管理方的不透明,曾是矿工争取自身权益的有力杠杆,而在中国,同一个物质事实则被代表资本的包工头捕获,成了规避监管、把风险外部化、事后瞒报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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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的自主性是其可利用的还是被利用的杠杆?

  同样的条件,结果上为什么会发生反转?因为在留神峪这类煤矿中,具备这些井下默会知识并承担肉身风险的,恰恰是包工制下最原子化的那批人:他们往往通过同乡网络招募,具有高流动性,因彼此不相识而没有任何维权组织可言。他们拥有知识、承担风险,却无法把知识变现为集体杠杆的组织载体。包工头正好坐在“个体默会知识本可凝结成集体权力”的那个节点上,却把这一权力截流吸收。包工制从而体现为一台阻止“生产自主性”向“集体杠杆”转化的装置。生产风险还在,但因为转化机制被卡死,矿工们承担风险却不能给风险定价、不能拒绝、不能因风险而中断生产。留神峪的工人索要过定位卡,得到的回答是“还没下来,等一等”,然后他们在等待中继续下井劳作——这正是议价机制本应触发而没有触发的那一刻。

  最终,最大化的肉身风险、最大化的产量压力、工人零中断能力和与工人自主性截然相悖的制度不透明性,这四者叠加而诱成了严重的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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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香港著名学者的相关研究

  03

  访谈启示:安全问题究竟如何化解

  在访谈中,部分受访者向我们袒露了自身经验的边界:他们有些并非采矿工程专业出身,而是矿山机械相关方向;有人主要接触的是金属矿,而不是煤矿。虽然这些经验和煤矿产业的实际生产状况存在差异,但底层逻辑仍有相通之处,因此我们仍选择将整理摘录后的访谈内容放出供大家参考。

  安全员:充满悖论的岗位

  中国矿业的一个普遍情况是:安全员所能发挥的作用常常受到条件限制。安全员难以发挥作用的原因是复杂的,一方面以来于安全员在现场与一线工人配合协调安全作业的能力,另一方面则依赖于制度设计和人才培养。

  专业配备的安全员与一线老工人之间的冲突,往往使得这一专门岗位的作用无法得到很好的发挥。在一些单位,安全员容易被一线工人视为“想当然在干事”,老工人会觉得安全员不了解现场,不懂某个专业,却要按照规程来要求他们修改操作方式。许多老工人有自己的安全意识,只是他们更信任长期形成的一线经验,若安全员不能解释为什么要这样改、只是在照本宣科,他们就不一定服从安全员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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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监察员

  不按照专业岗位配置安全员则加剧了安全员作用的失灵。现在的安全员往往按较大的生产单位配置,一个单位配一到两名安全员,但在理想状态下,每个专业方向都应有懂该专业的安全员:采掘有采掘安全员,机电有机电安全员,通风有通风安全员,支护有支护安全员。但增加安全员在当下也面对重重阻力:第一是岗位和编制限制,企业每年招人有限额,不可能无限扩张安全岗位;其次是成本压力;第三则是安全员本身难培养,因为安全岗位常被视为“背锅位”,因此岗位吸引力不高。而安全标准本身长期存在分散、交叉甚至互相打架的问题,叠加安全岗位的专业配置稀缺,加剧了安全知识的落实难题。即便工人或现场人员愿意学习安全规程,也会遇到“究竟听谁的”的困境。安全标准不是一个清晰、统一、易操作的体系,而是散落在不同线、不同部门和不同专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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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安全员

  这样下来,在施工现场就会出现一种复杂的矛盾:老工人或设备矿长会认为“你都没我懂,你还来管我”;安全员也会感到自己被迫管理并不熟悉的专业。安全员若只照规程说“不符合”,却不能判断实际操作是否有合理变通,就难以服众。

  安全优先还是产量优先?

  矿山生产强调产量,强调尽量不停产、不停工;若每一项都完全按照安全规程执行,现场有时会认为达不到产量,甚至无法正常生产。因此,一线会出现“变通”,但如何变通,很难一概而论

  安全要求大致可以区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绝对不能变的硬要求,例如下井必须带定位卡,必须进行人脸识别和扫码,人员到达某一井下区域要打表登记,通风必须按时间和要求运行,采掘推进后支护必须及时跟上。第二类则是形式化安全活动。例如定期安全学习、安全生产会议、写反思总结等。理论上,这些制度是为了促进安全生产,但实际上,在高强度的疲惫劳动之后,很难有人有精力继续这种停留在形式上的文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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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煤矿产能及安全生产形势演化(图源:煤炭学报)

  留神峪煤矿五年内至少四次行政处罚,但在涉及到此次矿难的关键问题上,监管部门只开出罚单但并未封停。2022年5月24日被沁源县应急管理局罚款13万元,官方通报原因为“东回风立井主通风机控制开关柜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未针对主通风机风险配备技术人员值班值守,主通风机停风后未及时撤出2305回风切眼掘进工作面人员。”这一原因涉及到此次矿难的通风系统失效导致的瓦斯积聚问题,但相关监管部门并未给出停业整顿的惩罚

  这背后的原因可能是相当暧昧的。首先,处罚尺度受到矿山与当地监察、监管之间的关系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安全问题本身可大可小,如应急物资没有放到位,往大了说可以解释为管理混乱、应急体系失效,甚至可以要求停矿;往小了说,也可以处理为“下次补上”、“责令整改”。一般情况下,若只是查出较小问题,监管部门会责成整改,后续再检查,不一定关停。原则上出现问题可以要求停产整顿,但现实中,矿业常是地方支柱产业、地方经济支柱,有关部门很难有从严处罚的动力。通常只有出现死伤、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才更可能停矿。

  矿山自动化:困难重重的幻想

  当下,很多人对矿下机器人和自动化抱有过高、不切实际的幻想。问题不只是成本,也不只是所谓“维稳”或不能过快剥离劳动力,更重要的是很多矿山本身没有自动化条件。一些矿区(如内蒙)适合做无人化试点,是因为条件特殊:矿体集中、露天或接近露天、地质稳定、规模大、环境可控。这样的环境有利于自动化设备部署和复用。但许多矿山(如南方)完全不同。

  对大部分矿来说,自动化比人更贵。能尽量实现自动化是一回事,完全无人化则非常难。矿山自动化还有一个关键障碍:每个矿的环境不同,设备和系统难以复用。AI 或机器人适合在环境相对一致、可复制的场景中大规模应用;矿山则往往需要为每个矿量身定制。一个矿用过的方案,换到另一个矿未必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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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山自动化仍不是当下性价比最高的解决方案

  更极端的是,井下巷道本身可能不是稳定不变的。普通人可能以为巷道建好后就是恒定空间,但受访者指出,受地质环境影响,巷道可能不断移动。今天测量,巷道可能比昨天窄一点;地面甚至可能整体拱起来。这意味着支护、采掘、设备通行和自动化系统都要重新适配。若巷道和地面都在变化,现阶段机器人和无人化系统很难可靠运行。

  中国矿工安全问题的困难现状

  在一些西方矿业的叙述中,煤矿工人会凭借对工作面、生产流程和现场风险的熟悉,反过来要求工会、企业或管理层提供更充分的安全保障;但在中国矿业现场,这套逻辑是否成立,需要放回具体的生产结构、人员结构和矿山管理体系中考察。中国一线工人之所以很难像一些西方经验中那样形成稳定的安全谈判能力,其原因不只在于前述分析的制度性因素,也在于人才素质与安全知识能力的分层与不平衡。普通一线工人掌握的知识往往是局部的、岗位化的,不是总能覆盖矿山安全规程的大部分内容,而国内矿山往往缺少采掘方向的高素质人才。

  一般来说,矿山安全知识本身存在明显的分层,而有些知识无法被普通工人掌握。首先,基本劳保、下井流程、定位识别等硬性要求容易被理解;而更深层的问题,如瓦斯、地质、通风、支护、设备状态、人员容量等,则需要专业判断。一线采掘工人知道一些直接、显性的安全要求,例如下井必须带定位卡,必须通过人脸识别或扫码,劳保用品没有配齐不能下井,缺少防尘口罩或呼吸防护设备就不该下井……但对更复杂的系统性风险,他们未必能够判断,例如高瓦斯矿山一次能下多少人、某一工作面是否因瓦斯等级或地质状态需要限制人数、某种地质波动是否应当立即撤人,这些知识并不一定被普通工人掌握

  因此,安全管理也不是简单地“知道规程就能管”,这需要对应高度专业化的知识分工。矿山本身又是高度集成的生产系统,不只有采掘队,还包括机电、通风、调度、地质、支护等多个岗位。不同岗位的基本安全方向可能相同,但专业知识并不互通。但麻烦的是,随着外包、人员老龄化和新工人短训上岗的出现,工人对安全知识的系统掌握会进一步弱化。而在这种情况下,叠加工人安全认识的明显分层,若缺少专业知识,一线工人即便处于危险中,也未必知道自己有理由拒绝下井或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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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矿山现场监测和预报的科学化(图源: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04

  尾声:在监管和保障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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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写到了矿工与瓦斯爆炸,据其记载:“1865年大不列颠有217个煤矿和12个视察员。约克郡的一个矿主(186726日《泰晤士报》报道)自己曾计算过,撇开视察员的纯事务性的工作(而这就占了他们的全部时间)不说,每个矿山每10年才能被视察一次。无怪近几年来(特别是1866年和1867 年)惨祸发生的次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有时一次竟牺牲200-300 名工人)。”末了,他不由得感叹——“这就是‘自由’资本主义生产的美妙之处!”

  曾经,这个“美妙之处”发生在大不列颠,而如今则发生在中国的留神峪煤矿。当煤矿的矿难可以隔着一个多世纪,在大不列颠和远东反复出现时,我们可以说,资本主义正在以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方式,像自然科学实验那样“可复现”地实证自己对井下矿工生命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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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的相关讨论

  大不列颠和中国的法律都有专门针对井下作业的法律和有关规定,也都会在矿难发生后追责矿主或实际控制人。问题在于,保护矿工的法律涉及多个对象——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矿业集团、矿工——而在现实的经济关系中,单个矿工是绝对弱势的,无论法律多么强力地执行,都不改变这一弱势地位。矿业集团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高额的税收和GDP,换取相对宽松的监管,而矿工可以提供什么呢?只有劳动。而不通过矿业集团,矿工的劳动就无法转化成地方政府所需的税收和GDP。于是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相比于支持矿工去把被榨取的劳动保留为生命保障,支持矿业集团去积极转化矿工的劳动要有吸引力的多。在留神峪高瓦斯矿上,矿工的劳动不光开采出煤炭,也开采出同自身相对立的,矿业集团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于是,矿难不是原因,而只是这种社会经济关系的结果,我们上述提到的种种缺位、种种乱象,也都只是这种关系为了自我维持而产生的副产物。

  我们可以追问,在此次事件后,如果不在经济上去触动这种关系,而唯独在政治上层建筑领域强化井下矿业生产安全监管,能否增加对矿工的生命安全保障呢?当然是会的。但这远不足以解决矿工的劳动与雇佣它的矿业资本,以及依靠矿业资本创收的地方政府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这个矛盾,哪怕没有矿难发生,也在进行着、发展着,并且隐藏在煤炭产品与矿工工资的“等价交换”中了。

  显然,不触动这种关系,矿工就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留神峪的悲剧,更多矿工的悲剧,更多劳动者的悲剧,都将不断重演。

  参考

  [1]新华社:《山西留神峪煤矿爆炸,三大疑问追踪》[2]界面新闻:《起底留神峪煤矿及实控人任铁柱:草根出身,煤改中幸存,管理混乱酿成大祸》

  [3]水瓶纪元:《山西留神峪矿难背后:自救器失效、“暗面”封堵与世代矿工的井下风险》

  [4]央视网:《“你们这就是‘阴阳图纸’!都到这个关键时刻了,难道还要隐瞒吗?”》[5]澎湃新闻:《留神峪矿工们的逃生与等待:未经报批的“暗面”遇检查时会临时封堵,自救器时长或难满足深层作业面逃生,有人被拖欠三个月工资未离开》

  [6]极昼story:《那些煤矿矿工“不在意的事”》

  [7]冷杉RECORD:《山西矿难,一场早有预兆的祸事》

  [8] 南方周末:《提前知道检查,泥砖掩盖巷道:留神峪煤矿安全员亲历“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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