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武昌城管冲突事件的三点看法

2026-08-12
作者: 燕博士 来源: 网络舆情和危机公关

AI摘要
  • 8月9日晚9时35分,武昌区天桥上发生城管冲突事件,摊主先动手致城管面部受伤,随后3名城管殴打摊主,三名城管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
  • 警情通报重点突出对城管的刑事拘留处理,是顺应舆情人心、避免次生舆情的正确做法;摊主先动手情况建议另案处理
  • 城管队员应意识到自身是舆情敏感标签,任何冲突都会引爆舆情,招募和培训环节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风险应对培训
  • 事件发生在晚9点半,反映出城管考核可能存在重压,与锦州城管虚增满意率的通报形成对照
  • 建议城管职能从维持城市整洁转向呵护城市人气,可在空旷场地开辟夜市摆摊试点,变堵为疏,既满足就业需求又改善城管形象
本摘要由AI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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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目录:

  一、警情通报言简意赅,轻重有别,值得肯定。

  二、各地需要复盘此案,当作深刻教训自我警示。

  三、城管或需调整职能,从维护整洁到呵护“人气”。

  8月9日晚间,一段城管执法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网传视频显示,武昌区某个天桥上,多名身着城管制服的人员殴打倒地人员。

  8月10日,地方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称,相关城管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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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进入舆情时代以来,“城管打人”已经固化为网络舆情的“母题”之一,事件总是第一时间冷启动,快速发酵,引爆为较大舆情。即便近年来数量显著变少,但是其作为深刻的网络记忆和网民情感体验,每次出现依然会引发大量关注。

  但是此次武昌爆发城管冲突事件,需要用和以往不同的视角进行解读。需要考察事件背后在当下独特的社会背景,从而理解其特殊性。

  在过往数十年的城市化进程中,城管冲突案的背景往往是城市出于快速发展和提升营商环境之需,将过去市民形成的“脏乱差”生活生产秩序进行重整,从而适应城市提档升级发展需要,因此中国传统社会早已形成的早餐摊点、小吃摊点、夜市等生活方式常常遭遇城管整顿,引发了各种冲突。

  今天的城管冲突案,虽然问题焦点依然是各种摊点,比如此次武昌事件也是因为摊点问题,但是当下的摆摊和此前数十年的摆摊,性质已经相去甚远。此前的摆摊可以被视为落后的生产生活模式,亟需提升改善,但是今天的摆摊,就带有强烈的就业营生的色彩,比如武昌这个事件发生在晚上9点半,在人们想象中,这或许是一个失业者自食其力、以求生存的悲情故事,这会导致情绪传播,会在网民心目中引起强烈的共鸣。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案放在今天时代背景下,具有复盘讨论和反思的价值。

  我从如下三个方面,谈谈对于此案的观点。

  一、警情通报言简意赅,轻重有别,值得肯定。

  事件发生后,地方公安部门尽快进行了通报。通报全文如下:

  8月9日晚9时35分,接群众报警称辖区一人行天桥上有人发生肢体冲突。我局立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处置。经查,金某(男,45岁,街道城管协管员)在巡查时与摊主黄某某(女,44岁)、任某某(男,45岁)因摆摊问题发生口角,黄某某、任某某殴打金某,致其面部受伤。随后,金某同事严某(男,39岁)、郭某(男,40岁)闻讯赶来,3人对黄某某、任某某进行殴打。目前,金某、严某、郭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从行文逻辑看,通报较为清晰地指出是摊主两人殴打金某,致其面部受伤,然后再说明三名城管此后又对摊主两人进行殴打。事件的起因和过程已经交代清楚。

  重要的是,三名城管队员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刑事拘留。很多人感到困惑的是,为何摊主两人未被提及处理情况?有人提出,摊主两人作为先动手打人者,也理应给出相应处罚。

  但是需要考虑到,事件以视频形式在网络大规模传播的时候,事件已经被重新定义了。网民并未看到前半部分,只看到城管打人部分,而且是“多打一”的场景,就是说,事件已经演变为纯粹的城管打人事件了。更何况,视频中有几个细节令网民更为气愤,如打人是发生在众目睽睽的公开围观之下的,在摊主停止反抗时候还在升级,事发时候边上还有一位城管在“看热闹”。在这种情况下,突出对于城管队员的处理,是顺应舆情人心而做的正确事情。毕竟对于通报来说,最重要的任务是平息事件热度,安抚网民情绪。

  一旦以较多文字描述摊主打人细节,事件可能很快反转,网民会认为警方是在文字中“躲猫猫”,故意以“春秋笔法”减轻城管责任,从而引火烧身,引发次生舆情。在近期两三期通报引发争议之后,网民对于通报文字,已经变得更为敏感挑剔了。

  更何况,在任何情况下,作为执法者的城管队员都应该明了自己的的官方身份和敏感舆情标签,严控冲突,杜绝打人,一旦打人就要被问责、承担后果,而且当众打人,性质严重,引发众怒,必须严肃惩处。这说明,警情通报是值得肯定的。

  对于摊主先动手伤人的情况,我建议事件另案处理。警情通报不宜过于详细,它承担的是“简要向网民汇报工作”的职能。至于细节问题,建议主流媒体可以跟进报道,有助于还原事件原貌,满足网民更多知情权。

  但是问题往往就卡在这里了:更多时候,地方媒体在此时陷入不能报道的尴尬境地,官方通报本身成了媒体、成了事件的全部。剩下的空白,全靠网民想象,由此滋生传言、流言乃至谣言。实际上,网络舆论工作是个复合工程,是需要多方配合的系统工程。一旦主流媒体缺席,将导致舆论工作运转艰涩,如同大型机器,失去机油的润滑,零件和环节之间配合就有些失灵。

  二、各地需要复盘此案,当作深刻教训自我警示。

  每个地方、每个城管队员需要明晰自己的多重身份:

  在现实生活中,自己代表执法者形象,需要以规范化、人性化执法履职,并取信于民;在网络空间里,自己是一种根深蒂固、无法消除的舆情敏感标签,任何时候出现在网络中,就会勾起灰色回忆,存在被围观、被挑剔、被曲解的风险。

  这意味着,城管队员不应该仅仅将自己当做执法者,而应该尽最大努力,一方面做好工作,另一方面重建社会信任。

  任何城管队员一旦以任何方式引发冲突,不光所有努力付之东流,而且固有刻板印象又加深一层。不光自己被处理,自己领导要承担责任,城市的声誉形象也会被严重影响。

  但是在面对类似武昌城管冲突案的时候,很多人会陷入一个认识误区。他们总是将责任推给视频制作者,指责其断章取义、掐头去尾,不能如实还原事件真相,只突出冲突对立场景,而省略了前因后果。其实这种指责是无力的,甚至可以说,这种指责恰恰是不懂传播规律。因为传播从来都是需要简洁的。所以在网络上,跑得快的都是甩掉图文辎重和各种行军负担的信息轻骑兵,跑在最前面的总是能够让人“秒懂”的只言片语,甚至是最容易首先和情绪“一见钟情”的偏见和成见。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谣言、传言、流言总是第一时间爆发式传播。从日常传播中,我们会发现从异国他乡传过来的信息,往往就是一句话、一张图片乃至一个视频,没有长篇大论、没有拖泥带水的解释,这意味着对方传播的成功。如果我们仅仅流于指责,而疏于关注其出圈秘密,反倒陷入了一种传播认识的肤浅,导致日常工作中传播的失败。

  考察近十多年的网络舆情和网络传播,那些爆发式的传播几乎都是以这种方式出圈的。问题在于,我们一方面看到了传播的出圈,另一方面又在抵触和排斥这样的传播;一方面羡慕10万+,另一方面轻视其技巧。主流的传播者,常常指责这种传播方式,视此为传播大敌,是传播的误入歧途,却并未意识到自己在抱有偏见的同时,自己已经妨碍了传播,并且成为传播的失败者。这不是鼓励我们从事断章取义的狭隘传播,而是要将那种直击人心、网民关注、事关群众利益的信息,以简洁的方式释放出去,这样的信息自己就有生命力,自发自动进行传播。而且,在试图说服网民的时候,少一些长篇大论,多一些简洁明快。领导说人话,媒体重规律,传播更顺畅。

  这意味着,城管招募队员的时候,就必须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严格培训强化日常执法仪式感;要熟悉各种执法风险情境及情境中的应对方式方法;

  要牢牢树立舆情风险意识,时刻意识到自己言行举止都处于周围和网络的关注之中,时时都会被放上网,接受监督和问责;任何冲突行为都会引爆舆情,并成为网民批评的靶子;要理解自己随时可能陷入冲突情境的风险,并知道如何化解风险,而不能加剧冲突,等等。

  至于那些明知故犯、知道已经处于围观之下依然借机泄愤的执法者,不光要严惩当事人,还要追责相关的责任人;不光要处理“临时工”,也需要考虑追责将其招募进来的“正式工”,很显然后者忽视了培训和教育,导致了严重后果。

  三、城管或需调整职能,从维护整洁到呵护“人气”。

  很多人没有注意到,武昌城管事件,发生时间是在晚上9点35分,而此时城管队员还在巡视,最终和摆摊者发生了冲突。

  这一方面我们可以说是城管忠于职守,在晚上依然要巡视维持城市秩序,但是另一方面,这或许也意味着一种基层考核的重压。

  这可以和前几天发生的一个事件进行比较。8月7日,辽宁通报锦州市太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造假投诉、虚增回访满意率的事件。通报称,近年来,该局为增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投诉满意率,安排工作人员以商贩违规占道经营等事项为由进行虚假投诉,炮制工单数百件,并在办结后回复“满意”,借此虚增群众投诉满意率。分析认为,是基层的满意率考核最终导致了类似形式主义事件的发生。

  城管队员在晚上九点半还在巡视,并且和摆摊者发生了冲突。这本身就有较为丰富的、可解读的社会内涵。

  城管局,全称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执法局”或“城管”。从其名称能够看出较大的工具理性色彩,和较为浓厚的时代色彩。

  在今天社会管理转为社会治理、强调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时代,城管局作为执法者,其角色定位或需与时俱进,适应城市发展变化。在过去多年的城管执法过程中,有得有失、毁誉参半,不能否认其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还是作出了重要贡献的。

  但是在当下,当城市更为注重民生、就业成为重要民生内涵的时候,城市不能忽视少数群众摆摊设点的现实之需。在这个时候,城管队员巡查街头,就应该充分考量这种民生之需,以及背后的民意,城管考核就需要更为人性化,贴合当今之需。

  如果在这个时候因为摆摊出现冲突,不光让城管固有形象雪上加霜,更可能因为民生问题,而引爆更为严重的舆情。毕竟一个摆摊者背后,有更多的摆摊者。一场冲突的背后,是无数双紧盯着的眼睛。

  多年来,城市每每谈到“烟火气”,总是引发争议。反对理由之一,是烟火气在传统印象中,更多和油烟污染、满地狼藉和环境负担联系起来,增加负面观感,再从现实看,城市更多烟火气,往往开设夜市、摊点市场关联,由此和城管工作形成较大冲突,工作较难开展起来。

  在城市存在较大摆摊设点需求的同时,大量商城和商铺处于空关状态,很多地方花费巨资建设的“副中心”、商业综合体常年人气匮乏,再叠加当下经济陷入周期现状,短期内难挽人气。

  在商业体空关和就业需求之间,能否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我的建议是,在城市找个空旷场地,比如尚未明确用途的城中空地、一时无力开发利用的城市角落,开辟夜市和摆摊试点。各种经营方式都可进行,地方配套服务设施,给城市重建和恢复一个夜市。很多城市居民都有一个关于夜市的回忆,重启夜市不失为增加城市新去处的尝试。

  城管职能,也可以变堵为疏,由此前的维持城市整洁,微调为呵护城市人气。具体做法为,负责维护这块试验田的秩序,一旦试验成功,人气就是城市的财气。城管也由此转换治理职能,借机改善自己形象问题。甚至机构名称也可以改换,彻底挥别时代污名。

  由武昌城管冲突可以看出,如果城管固守以往城市管理思路,可能引发更多舆情风险,此时适时调整,也是顺应城市发展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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