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制度为什么名存实亡!

2022-06-28 1657 0
作者: 杨虎 来源: 红歌会网

  同样都是土地国有,为什么我国引进的房地产香港模式彻底失败而新加坡的房地产业模式得以成功?

  首先新加坡模式下,国家并没有指望通过土地买卖索取暴利。这才是一切问题的根本。

  新加坡模式的主体,是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即廉价房。

  但与我国所不同的在于,由于新加坡政府不指望通过房产买卖索取暴利,从而经济适用房是国家通过无偿划拨国有土地给他们的人民提供福利的一种手段。从这个原则出发,新加坡的经济适用房是由新加坡政府的祖屋建设局进行开发的。而开发资金主要是新加坡政府提供的。而且资金充足。因此新加坡的经适房价格真的很低廉。廉价房数量大、有产权,产权期限为99年,大约94%的组屋家庭拥有廉价房的产权,77%的家庭住在廉价房中,覆盖面积不仅是低收入者,还包括中产家庭。以2017年的价格来看,两房的廉价房新房,面积46平,总价格在11万新元,相当于50万人民币,单价大概2400新元,相当于1.2万人民币。两房廉价房新房对应的月收入是3500新元,普通家庭3-4年便可以买得起新组屋。廉价房可交易,二手购买条件宽松,由于新廉价房充足且低价,二手廉价房价格难上涨,通常不超过新廉价房的2倍。政府严格管理组屋,严厉打击寻租腐败与投机行为。而大规模的组屋供给是“居者有其屋”的关键。新加坡20%家庭的住房交给市场。新加坡也有商品房,主要是高档住宅和豪宅,2019年套均价在91.56万美元。所谓市场的归市场,凯撒的归凯撒,新加坡保障房和商品房相得益彰。新加坡政府为中产及低收入者提供住房,富豪阶层追涨为数不多的商品房。

  而我国的经济适用房虽然由国家划拨土地,但其开发则是由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的。而且国家还要从其中获得利润。尽管官方规定利润率,但对于与官方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开发商而言这种规定基本上是自己哄自己。从自己经济利益出发,开发商实际上是按照商品房的利润率进行开发的,于是我国的经济适用房等于是与商品房无异,实际上名存实亡。

  我国所采纳的香港模式即李嘉城模式,其实是香港回归期间善于制造纠份的英国人“拉的屎”。九七之前,香港的土地归属英国王室所有。九七之后,归属香港政府所有。香港政府采用批租制度,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新批土地期限为50年。香港的房价上涨始于1985年。为什么是1985年?1984年底,为了防止英国在回归前将香港土地出售套现,中英约定香港政府“所批出的新的土地,每年限于50公顷(不包括公屋用地)”。50公顷相当于一个大型楼盘的面积。市场严重供不应求,资金蜂拥而入,房价一路飙涨,直到1997亚洲金融风暴前达到巅峰。香港政府土地垄断导致土地供给不足,土地开发率低,房价居高不下。同时,香港政府采用批租制度,土地只能卖给开发商,个人无法供应土地,导致土地供给单一,土地被大地产垄断,从而导致土地和房源集中,推高了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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