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女员工上班打伞被公司开除想到的

2024-06-20
作者: 阿华 来源: 红歌会网

  近日据媒体报道,深圳某公司在工作区域内安装了多个高清摄像头,一女员工担心走光在上班时坚持打伞18天,结果被公司开除。该女工认为,工作区域内其他方位的摄像头仍可清晰拍摄到她的工位,其打伞的行为未影响到公司管理目的的实现,并无严重违纪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解除,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她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合计335124元。结果,一审、二审和请求高院再审她都败诉。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网上展开了热议。一些人说:工位装监控合法吗?女员工想要保护自己的隐私是很正常的事,属于正当维权,如果打伞都违纪真让人想不通。也有一些人认为:上班打伞闻所未闻,现在哪个公司没有安装摄像头?一些涉密以及与金融相关的公司,对员工进行合法监控也是有法可依的。这两种意见争论的焦点是“企业该不该在工作区域安装视频监控”。

  如今,在各种场合安装视频监控已成为普遍现象,大家对此的普遍看法是:为了社会治安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在一些地方如公路和城镇街道路口,银行营业厅和金库,商场和超市,居民小区和单位的出入口,一些单位安保的重点区域等,安装视频监控是必要的。但是在涉及个人隐私的场合,如卫生间、更衣间等场合,以及在非安保重点部位用高清摄像头“刷脸”等,则是不行的。

  至于在工作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的问题,则存在着不同意见。现在,在企业的车间和员工办公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已成为普遍现象。此外,有的事业单位在工作区域,有的学校在课堂也安装了视频监控。对此,管理者认为很有必要,但大部分员工和学生则是不喜欢的,认为这是对他们不信任,是不尊重他们人格的行为。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为了社会治安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在特定的区域和场合安装视频监控是必要的,因为这些监控的对象是违反治安、交通等法律法规的人,对维护社会治安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是很有好处的,只要严格控制监控视频的复制阅看范围,是不会发生泄露公民隐私问题的。但是,对于在企事业单位车间和员工办公区域,在学校课堂安装视频监控,一般情况下是不应该装的。

  我认为,安装视频监控行为的本质是对被监控对象的不信任。为了社会治安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在一些特定的区域和场合安装视频监控,是对某些违法违规者的不信任,而对于社会上大多数遵规守法的人来说,他们都认为这是必要的,不会产生反感。但如果在企事业单位车间、办公区域和学校课堂安装视频监控,则是对员工和学生的不信任,几乎每一个人都会感到有一双不信任他(她)的眼睛在时刻监视着自己,自然会产生反感。

  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尊重他人人格的行为,从本质上讲就是侵犯他人人权。人的能力有大有小,财产有多有少,社会地位有高有低,但每个人的人格是平等的。“人格尊严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不尊重他人人格,就是违反宪法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也许有的人会说,有些员工会在上班时偷懒或者干私事,有的学生会在上课或自习时干其他事,在企事业单位车间、办公区域和学校课堂安装视频监控,完全是为了维护办公、生产和课堂秩序。

  我认为这种解释是难以让人信服的。如果一些员工反问:“有的老板会在办公室潜规则女下属,有的公职人员如党政干部、企业高管和法官等会在办公室行贿受贿,那么,在他们的办公室为啥不装视频监控呢?”对此,有关方面又如何解释呢?

  【文/阿华,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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