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城管冠以执法似有不妥
今天早晨看到在马路边停着一辆车侧和车后都标有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小汽车。忽然觉得似乎很不妥。
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全称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城管是干什么的,是从事城市管理的,是规范城市秩序,是为了让我们的城市变得干净整洁有秩序的。
城市管理的对象,当然主要是人,是老百姓。但我们对老百姓的管理,主要应该是服务,为老百姓服务,做为老百姓服务的工作,而绝对不能对人民采取“执法”的态度。对人民执法,这个设计,这个定位,从根本上就错了,错的一塌糊涂。
人民是谁,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的主人翁。而城管是谁,城管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如果套用旧社会的说法,公仆就是仆人,是奴仆。人民的勤务员和公仆,怎么能对自己的主人执法呢?哪有仆人对主人执法的道理啊。
当然,由于社会环境状态的因素,现在有些老百姓可能心气不是很顺。但是不管老百姓的心气怎么不顺,老百姓都是城管服务的对象。那么在这个时候,需要的是我们的城管同志,做耐心的细致的甚至是反复多次的政治思想说服工作。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相信经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是可以做到让老百姓服从管理的。
上海电影制片厂1959年曾拍摄过一部电影《今天我休息》,剧中的主人翁马天民虽说是一个民警,但民警马天民的工作实际上也是在行驶着城市管理的职能(那个时候可没有什么城管),但是马天民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就做的非常好。其实今天我们国家也有做的非常好的,淄博的城管,他们的城市管理就做的非常之好,淄博根本没有其它地方城管导致的老百姓的怨声载道,更没有城管与老百姓的严重对立。
现在为什么社会上会经常暴出,城管暴力执法,不光毁掉老百姓的摊位,毁掉老百姓的蔬菜,毁掉或没收老百姓的车子,甚至还动辄动手殴打老百姓,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非常恶劣的事件,我看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对于城管的定位上,他们不是为人民服务的,而是“执法”的。老百姓在他们的眼里,已经不是主人了,而是成了被“执法”的对象了。既然是执法的,既然不是服务的,他们执法粗暴一点,不是顺理成章了吗?
很显然,国家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单位搞成“执法局”是明显不妥当的,欠考虑的。因此,本帖微微的建议国家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改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服务局,或者改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工作局也行啊,就是不能继续使用“执法局”这样的字眼。
其实,我们国家现在搞出一个城管,站在科学合理的角度,完全是没有必要的多余的。我国的台湾省就没有城管,当然,外国有没有我不知道,但好像从来没有听谁说过外国也有,当然,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了。城管的工作,完全可以由警察来做。共和国前三十年,我们国家也没有几个警察,国家不是被管理的秩序井然,温馨和谐,天下太平吗,现在再多出一个城管,似乎也并没有把城市管理好,反而是乱象丛生。现在国家不是在大力裁减财政负担的事业编吗,裁掉城管,当然还有农管文管之类,也是多少可以减少一笔小小的开支的。(2024.11.6)
【文/宁可抗日死,红歌会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