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夫:美国政体设计抄了古希腊的“作业”?
【美国国会大厦(作者2014年摄)】
笔者近日在学习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时,发现很多内容“似曾相识”,回想起来应该是在《独立宣言》《美国宪法》《联邦党人文集》《论美国的民主》等文献中见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笔者进行了一些对比分析。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成书于公元前325年,是亚里士多德根据他和他的学生对希腊158个城邦政治法律制度的调查结果写成的。其核心内容是关于城邦问题,以“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为前提,分析了城邦的形成及基础,探讨了各种城邦理论、制度,研究了政体的分类和变革,并提出了他关于理想城邦的设想,从而成为西方政治学研究的开山之作,被视为政治研究体系的典范。
【刻在墙上的《独立宣言》部分(作者2014年摄于华盛顿杰斐逊纪念堂)】
《独立宣言》,1776年7月4日,北美13个殖民地的代表在费城召开了第二次大陆会议,通过了由托马斯·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宣布13个殖民地脱离大不列颠王国的统治,成立美利坚合众国。《独立宣言》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前言,阐述了宣言的目的;第二部分阐述政治体制思想,即自然权利学说和主权在民思想;第三部分历数英国压迫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条条罪状,说明殖民地人民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拿起武器的,证明独立的合法性和正义性;第四部分,也就是在宣言的最后一部分,庄严宣告美利坚独立。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指1787年由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制定和通过,1789年3月4日生效的美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与制衡、人民主权、限权政府、联邦和州的分权等原则。序言说明了制宪以谋求“正义”、“国内安宁”、“共同防务”、“公共福利”和“自由”为目的。
《联邦党人文集》,首次整理结集出版于1788年,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等3位美国开国先驱在纽约报刊上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宪法论文,目的是争取新宪法获得通过。
《论美国的民主》,是法国作家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创作的社会学著作,分上、下两卷,分别出版于1835、1840年。它既是第一部全面介绍美国民主制度的专著,也是第一部对美国社会、政治制度和民情进行综合研究的著作。
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美国政体设计抄了古希腊的“作业”呢?
首先,从《政治学》的出版发行到美国独立以及政体和民主制度的建立,相距2100年以上。由此可以判断,美国政体及制度设计抄袭前者关于古希腊文明成果,从时间上是成立的。
其次,美国人主要来自欧洲,据美国1790年第一次人口普查统计,当时美国人口以欧洲移民为主,占比达93.24%,其中英格兰移民占60.14%。而希腊属于欧洲,欧洲人带点祖传“法宝”来到美洲大陆,建设自己新的家园,是情理中的事,而且很多思想理念早已流淌在他们的血液之中。
第三,美国政体设计理念和宪法条文很多与《政治学》内容有相同、相似、相近之处。比如《政治学》第二卷第八章说:“至于行政人员,当由民众选举产生。当选的人负责三类事物:一般性公共事务、外国侨民事务和孤儿抚恤事务。”第二卷第十章说:“而在斯巴达,人人拥有成为监察官的选举权,每位公民都有获选最高职位的机会,民意拥护体制,维护政体。”美国全民选举制度几乎是“照搬”了这些内容,在美国每位合法公民都有参与公职竞选包括竞选总统的权利,这也成为那些追寻“美国梦”的人们的愿望的最高境界。
《政治学》第二卷第十一章说:“迦太基是属于寡头制的,但他们鼓励民众去附属殖民地开垦致富,以此补救了寡头制的缺点。这就是他们维持城邦稳定的灵丹妙药。然而,这只能是一时的,想要真正解决问题,防止斗争,还须倚重法律法规。”前者被早期美国政府借鉴,鼓励民众到西部拓荒,因而成就了“西部牛仔”的传说;后者成为美国推行法治的根据。
《政治学》第二卷第十二章说:“梭伦是一个优秀的立法家,他终结了极端的寡头制、解放了农奴、建立起古时的民主制,平衡了城邦内的各种要素——长老院中的寡头制倾向、行政人员选举中的贵族制倾向,以及公审法庭中的民主制倾向。”梭伦的本意是赋予公民基本的必要权利,即行政人员选举权和行使检察权。若无这些基本权利,难保公民不会成为奴隶,最终发展成为政府的敌人,也就是赋予人民基本的当家做主的权利。其中“长老院”为立法机构,相当于美国国会的职能;“行政人员”为政府执政人员,相当于美国白宫的职能;“公审法庭”是执法审判机构,相当于美国的最高法院的职能。这一段表述基本上为美国政体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设计提供了遵循。
《政治学》第三卷第一章说:“我们把公共职能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时间上无连续性,即同一个人不可担任同样职位2次,除非有定期的时间间隔;第二类则没有一定任期,例如审判法庭的审判员,或者公民大会的代表。”第一类成为美国政府官员包括总统连续任期不得超过2届的依据;第二类成为美国法官实行终身制和国会议员可以无限期当选的基本依据。
还有很多内容可以找到彼此一一对应的关系,这里不作赘述。笔者大致可以做出一个基本判断:美国民主政治体制的设计和创立不是“原创”,而是在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的继承和发展。美国宪法确立的民主共和政体,就是在古希腊民主制和古罗马共和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大胆创新;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尤其是雅典的民主实践,为美国宪法中的民主理念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借鉴和理论支撑;特别是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更是直接继承了希腊雅典政治制度的历史遗产,这种分权与制衡的机制,旨在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从而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此外,古希腊的政治遗产还体现在其架构即秩序、内部平衡以及方式即文明的理念上,这些理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美国政体的设计,例如美国联邦政府的架构和州与州之间的关系,就体现了古希腊联邦架构的某些特点,而美国政治制度中对于权力平衡和制约的重视,也反映了古希腊内部平衡理念的运用。
事实上,古希腊的文明成果本身,也是对他们“前人”的经验教训的总结。比如《政治学》第二卷第一章说:“我们的目的是思考哪种形式的政治共同体才是最能实现人们所向往的美好生活的工具。因此,我们需要广泛考察各家政体形式,全面研究现存的行之有效的模式,以及一些备受推崇的相关理论。”
世界历史原本就是一部发展进步史,后人学习借鉴前人的成就经验是无可厚非的。对于政体制度,由于后来的统治者的思想观点和立场不同,可能做出的选择各有不同,选择了好的成果可能走向文明和强大,选择了坏的成果则可能走向野蛮和衰败。
(原创,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