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莫言“举报”了
昨天笔者写了篇题为《忘恩负义的莫言》的文章,今天就被莫言举报投诉了:
投诉的理由是:“文内表述‘莫言用小说混淆新中国、美化国民党、抹黑八路军’,完全是恶意诋毁莫言先生,严重损害莫言先生的名誉。”
首先,笔者在原文中并没有批评莫言所有的“小说”,而是批评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丰乳肥臀》。笔者的原文内容是“(莫言)用小说《丰乳肥臀》混淆新旧中国,美化国民党、抹黑八路军”。
第二,莫言的小说是面向所有人的公开出版的文学作品,一个人的作品体现着一个人的思想、立场、价值观,既然是公开出版物既要接受有些人的赞美,也应当允许另一些人的批评,凭什么读者就一定要接受作者的单方面价值观输出,而读者就不能反向输出反对和批评呢?只要批评就成了“诋毁”和“损害名誉”呢?
第三,笔者的文章是发表在个人公众号自媒体上的,不带有任何“强制性”,更不会对莫言先生造成任何的实质性伤害,完全属于“学术讨论”和“文艺批评”范畴。笔者希望莫言先生能够回归“学术讨论”的平等姿态,而不是气势汹汹地要求微信官方“立即删除公众号文章”。
笔者很是反感“因言获罪”,笔者相信毛主席的话,“真理越辩越明”。即便对于很多人都反感和讨厌的方方,笔者也坚持认为要允许人家说话;但笔者同样要劝方方们,你们既然公开说话,就要允许别人公开批评,不要动不动就扣“极左”的帽子。
在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丰乳肥臀》中,三女领弟(鸟仙)被八路军的班长孙哑巴强奸;高密东北乡成了人民天下后,她们全家被吊打,儿子(金童)被赶出学校,因奸尸罪被判刑15年;在革命根据地的高密东北乡兴起所谓“寡妇改嫁”,把寡妇们“像分配母鸡一样”分配给镇上的光棍汉时,连腿上生着毒疮的杜瘸子都分到了一个面皮白净,眼里有萝卜花的年轻寡妇。那寡妇看到杜瘸子那条像烂藕一样的病腿,不由地泪珠滚滚,哭着向一个身材高大的女干部求情免嫁,女干部不耐烦地说:“哭什么,腿流脓怕什么?”头发花白的母亲也难以幸免,被分配给了司马亭,当母亲苦笑着对女干部说:“闺女,他弟弟是我的女婿。”回答是:“那有什么关系?”
反观莫言描写的国民党,还乡团打回来时军容整肃威风凛凛,把司马库这个还乡团团长被枪毙前的情景也描述得惹人同情:“据很多从未见过司马库的外乡百姓后来说,他们心目中的杀人魔王司马库,是一个青面徐牙、半人半兽的怪物,他们见到真的司马库时不由地感到失望。这个被剃成光头的高个子中年人,两只凄凉的大眼里没有一丝凶气。他的样子显得朴实而慈厚,使没见过司马库的百姓产生了深深的疑惑,甚至怀疑公安局捉错了人。”
此等颠倒黑白、厚此薄彼的文学虚构严重背离了历史事实,不是在“美化国民党、抹黑八路军”又是什么?
上述对莫言小说《丰乳肥臀》摘引、批评,来自“求是杂志社”主办的刊物《红旗文稿》1996年第12期刊登的署名“彭荆风”的文章《莫言的枪投向哪里?——评<丰乳肥臀>》。
很多人都对莫言的小说《丰乳肥臀》给出了相似的批评,这些批评如果都是“诋毁”和“损害名誉”的话,莫言先生为什么不去举报投诉,而偏偏“投诉”笔者这样的无权无势无钱的小老百姓呢?
半个多月前欣闻莫言先生开了公众号,本以为总算与“大作家”在同一平台有了公平对话和探讨的机会,没想到莫言先生竟如此没有雅量,反手就是一个“举报”,笔者甚是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