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危险思想与言论自由
中共早期领袖李大钊这篇发表在100年前的文献,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李大钊提出,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是不能被禁止的自由。思想并无危险的性质,只有禁止思想才是最危险的行为。思想是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包括任何暴力。而言论自由是为了追求光明、探明真理。相反,限制言论必然会导致愚昧和黑暗,而愚昧和黑暗才是最危险和恐怖的事情。
思想本身,没有丝毫危险的性质。只有禁止思想,是顶危险的行为。
近来——自古已然——有许多人听见几个未曾听过、未能了解的名辞,便大惊小怪起来,说是危险思想。问他们这些思想有什么危险,为什么危险,他们认为危险思想的到底是些什么东西,他们都不能说出。象这样的人,我们和他共同生活,真是危险万分。
我且举一个近例,前些年科学的应用刚刚传入中国,一般愚暗的人都说是异端邪教。看待那些应用科学的发明的人,如同洪水猛兽一样。不晓得他们也是和我们同在一个世界上一样生存而且比我们进化的人类细胞,却说他们是"鬼子",是"夷狄"。这种愚暗无知的结果,竟造出一场义和拳的大祸。由此看来,到底是知识思想危险呢?还是愚暗无知危险呢?
听说日本有个议长,说俄国的布尔什维克是是行托尔斯泰的学说,彼邦有识的人惊为奇谈。现在又出了一位明白公使,说我国人鼓吹爱国是无政府主义。他自己果然是这样愚暗无知,这更是可怜可笑的话。有人说他这话不过是利用我们政府的愚暗无知和恐怖的心理,故意来开玩笑。唉呀!那更是我们莫大的耻辱!
原来恐怖和愚暗有密切的关系,青天白日,有眼的人在深池旁边走路,是一点危险也没有的。深池和走路的行为都不含着危险的性质。若是"盲人瞎马,夜半深池",那就是最可恐怖的事情。可见危险和恐怖,都是愚昧造出来的,都是黑暗造出来的。
人生第一要求,就是光明和真实,什么东西什么境界都不危险。知识是引导人生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灯烛,愚暗是达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障碍,也就是人生发展的障碍。
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都是为保障人生达于光明与真实的境界而设的。无论什么思想言论,只要能够容他的真实而没有矫揉造作的尽量发露出来,都是于人生有益,绝无一点害处。
说某种主义学说是异端邪说的人,第一要知道他自己所排斥的主义学说是什么东西,然后把这种主义学说的真象尽量传波使人人都能认识他是异端学说,大家自然不去信他,不至于受他的害。若是自己未曾认清,只是强行禁止,就犯了泯没真实的罪恶。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合,我们硬要禁止他,不许公然传步,那是绝对无效。因为他的原素仍然在情理之中,情理不灭,这种学说也终不灭。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背,我以为不可禁止,不必禁止。因为大背情理的学说,正应该让大家知道,大家才不去信。若是把他隐藏起来,很有容易被人误信的危险。
禁止人研究一种学说的,犯了使人愚暗的罪恶。禁止人信仰一种学说的,犯了教人虚伪的罪恶。益也终不灭。世间本来没有"天经地义"与"异端邪说"这种东西。就说是有,也要听人去自由知识,自由信仰。就是错知识了、错信仰了所谓邪说异端,只要他的知识与信仰,是本于他思想的自由,知念的真实,一则得了自信,二则免了欺人,都是有益于人生的,都比那无知的排斥、自欺的顺从还好得多。
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贫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自由去思想他们,超越他们。这些东西,都不能钳制思想,束缚思想,禁止思想。这些东西,在思想中全没有一点价值,没有一点权威。
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的,断然没有一点的效果。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样禁止他、制抑他、绝灭他、摧残他,他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荣。因为思想的性质力量,本来如此。我奉劝禁遏言论、思想自由的注意,要利用言论自由来破坏危险思想,不要借口危险思想来禁止言论自由。
来源:1919年6月1日《每周评论》第24号,作者:李大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