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抹黑抗日英雄引发的那场诉讼,法院终于判了!

2015-12-24
作者: 记者 来源: 环球时报

  今天,北京海淀法院做出了一个令很多网友都非常关注的判决。

  但在给大家介绍这个判决之前,我们不妨先回忆一下2年前发生的一起至今还没消停的争论…

  话说当年,一份名为《炎黄春秋》的杂志刊发了一篇关于“狼牙山五壮士”的文章,名为《“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

  

  这篇文章通过展示五名英雄在跳崖问题上的一些“细节”上的矛盾,对“狼牙山五壮士”的真实性提出了很大的质疑。

  而《炎黄春秋》这篇文章发布之前的2013年8月,广州一男子因为宣称“狼牙山五壮士欺压当地百姓”,引起2500条转发,结果他因为造谣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了7天。

  

  但《炎黄春秋》的两位编者并不认同广州警方的做法。于是他们专门撰文多篇,想证明“狼牙山五壮士”的真实性本身存在很大疑问。

  

  不过,那篇《“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的文章发布后,很快就立刻遭到了大量的争议。

  有网友指出,《炎黄春秋》的做法,是利用当年那个信息还很落后的时代,新闻报道和幸存者在陈述一些“细枝末节”问题上存在的不严谨的情况,进而质疑甚至否定英雄事迹主体的真实性,这明显是“以偏概全”。

  

  毕竟,不论狼牙山五壮士具体在哪儿跳崖,具体怎么跳的崖,以及有吃没吃老百姓的萝卜,5名八路军战士与日寇战斗到底最终跳崖的这个最核心事实,即便是《炎黄春秋》自己列举出来的文献,也都没有一篇否认过。

  不过,除了这些理性的质疑外,也有一些网友被文章的观点激怒。比如网友@郭松民 当时就在自己的微博激烈的骂道:

  

  然后,《炎黄春秋》杂志社的两位撰写此文的作者,就将郭松民告上了法庭,他们宣称郭松民的言论被广泛传播,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侵犯了他俩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利,要求郭松民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公开道歉。

  

  《炎黄春秋》杂志社向郭松民发出的律师函

  而在2年后的今天,北京海淀法庭终于给出了一审的判决结果:郭松民胜诉。

  在郭松民公布的法庭的判决书上,法院给出这一判决的理由可以这样解释:

  1、首先,“狼牙山五壮士”是主流社会认可的革命英烈形象,《炎黄春秋》的文章要颠覆这一认知,就必然要有容忍更多质疑和批评的义务。

  2、那么,在前述这一大背景下,郭松民发表的言论也是在表达对文章的不满。

  3、而且郭松民的这条言论并非针对两位作者,不仅没有点明两名作者的姓名和职业身份,甚至彼此互不相识。他之所以发表那番言论,其实体现的是他自己对这类问题一贯的不满。

  4、最后,其他网民抨击《炎黄春秋》的两位作者,是出于他们自己本身对这类文章的不满,并不是受到郭松民言论的引导。因此,不能说郭松民的言论给两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小编认为此案的核心要点是郭松民的言论是否侵犯了《炎黄春秋》两位作者的权利。但从更大的意义上来说,这个判决也算是给那些想 “颠覆”主流社会所认可的英雄的人,发出了一个提醒:

  不能只允许你“挑战”社会的主流,却不允许社会主流的批评。

  这其实也是今天很多热捧《炎黄春秋》的人所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他们觉得自己是在“探求真相”、“还原历史”,可他们却容不得别人质疑他们口中的“真相”,否则就给质疑者扣上大帽子,甚至告上法庭。可真相与真理,恰恰需要不断交叉检验,才能变得清晰。

  

  判决书节选

  当然,法院也给郭松民提出了意见,认为他作为社交网络上拥有大量读者的博主,也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辞,坚持并善于使用文明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毕竟,“狗娘养”一词确实很糙。而这也是我们今天互联网上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大家在探讨存在分歧的问题时往往很容易激动和情绪化,然后彼此开骂。这些吵闹与口水,其实也无益于对真相的考究。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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