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田:农村集体经济和成员资格问题再回顾——与何平先生商榷
根据老田在农村的生活经历,毛时代的基层干部,即便是公社的正式国家干部,与社员的社会距离也远远小于今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与吴仁宝与村民的距离近似,看不出来何平先生所说的“突出官员意志、淡化农民自主经营权利”这个方面的问题。
农村集体经济和成员资格问题再回顾
——与何平先生商榷
老田
编者按
11月25日人民食物主权推出了何平老师的文章复习请戳这里:《认识民营集体经济,走出三十年改革误区》。随后,本公众号接连发布了三篇由关注集体经济的研究者所撰写的回应何平老师观点的文章,复习前三篇请戳:
本文的第二部分是对何平老师文章提出的管理问题进行的具体回应。老田认同集体农业时代大部分农村集体组织增产潜力的实现大大落后于最优的集体经济组织,但是对是否能将管理绩效不佳归结为“官营”压制了农民的自主经营权,他持保留态度。老田指出,在制度设计中社员对干部任免有一定话语权;实际操作中,大于三分之二的公社级别干部是公社抽调的挣工分的农民;毛时代的农业经营状况主要是小队级别决定产品组合,大队干部参与建议并起帮助作用,实际上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传统和经验。毛时代的农村三级政权的干部,离上级的距离较远,而跟农民的距离足够近。因而他质疑公社管理体制“突出体现官员的意志,淡化农民自主经营的权利”的判断。本文的第一部分否定了民营农业方式在毛时代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提升土地生产率的作用,认为以农村三级基层政权的强化作为制度中介是唯一的出路。
第三部分以南斯拉夫和邓小平时期的国企改革以及今天集体经济的组织方式考察了成员资格与自主经营权的关系,认为企业自主经营权相关的制度与工人的成员资格之间是一种矛盾关系。对官营的戒惧需要仔细清理,不宜一概否定。最后一部分通过回顾国企员工失去成员资格的过程,老田提醒自主经营权很容易与企业的市场行为联系起来理解,但核心问题可能在于企业内部的管理权是否向被管理者开放,同时限制管理权向干部手上集中,从而否定了国企改革“强化管理增进效益”设想。
何平先生强调“民营经济强调的是经营权,集体经济强调的是所有权。”在这个看法的背后,是把所有权与经营权作为分析的坐标,来剖析集体经济组织,这是从理论出发的观察视野。从学术史的角度看,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西方资本主义企业规模扩大、经营范围增广引发了“经理革命”之后,出现的一种分析模式,借用来分析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是否合适,最好回到历史的现场去进行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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